上海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200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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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报告摘要
◆ 主报告
1、基本情况
2、主要做法
3、加强和改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对策措施
报告摘要
当前,上海正处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各类人才资源开发,迫切需要抓紧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
本报告比较详细地回顾了实施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计划期间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基本情况,客观评价了在提高女性参政议政能力、质量和水平方面取得的成效,全面总结了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统筹规划,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纳入组织工作整体框架;二是抓住调整配备契机,把握班子结构要求,加大选拔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的力度;三是考虑女性身心特点,重视教育培养,提高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创新选拔任用机制,营造有利于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五是扩大源头,夯实基础,推进女干部队伍的长远建设。同时研究了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对策措施。
五年来,根据中央和市委的精神,着眼实现“促进女性参政比例的提高、完善女性人才信息库、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女性参政层次”的目标要求,我们认真履行市妇儿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坚持调研先行,摸清底数,深化改革,形成机制,进一步加大女性培养和女干部选配力度,不断促进妇女发展进程的加快和发展水平的提升。
一、基本情况
2001年全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后,我部随即召开全市专题会议,传达全国座谈会和中组部《意见》精神,下发《上海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会议纪要》(沪委组[2001]530号),进一步明确2001年至2005年的工作目标。2005年12月,结合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再次召开全市专题会议,回顾检查五年工作目标贯彻情况,下发《上海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沪委组[2006]发字001号),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把培养选拔女干部作为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圆满实现了《意见》和《会议纪要》提出的有关目标要求。
——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的数量有了新的增加。截止2005年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中配有女干部6人。局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289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2.0%,比2001年上升了1.04个百分点。18个市委工作部门中,有13个部门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占72.22%;45个市政府工作部门中,有23个部门的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占51.11%;有多人在市监察、金融、财政、审计、环保、合作交流、工商等重要部门担任党政正职。19个区县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占55.05%。女干部的后备储备也进一步充实,局、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的女干部比例分别达到18.7%和31.8%。
——女性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新的加强。截止2005年底,全市女干部41.63万人,占干部总数的42.57%,比2001年上升了2.09个百分点。党政机关女干部的学历层次、企事业单位女专业技术人才的中高级职称比例都逐年提高,一大批优秀女性人才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脱颖而出,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女性参政议政能力有了新的增强。党的十六大上海代表中女代表占29.6%,十届全国人大上海代表中女代表占29.6%,十届全国政协上海委员中女委员占23.2%;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中女代表占26.0%,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占24.5%,十届市政协委员中女委员占17.9%,都在上届基础上平稳发展。各区县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也有一定升幅。女代表和女委员积极参加调研、视察等活动,撰写议案提案,参与决策咨询,反映社情民意,参政的广度和深度逐步拓展,议政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要做法
根据中央和市委的指示精神,坚持选拔配备和教育培养并举,源头储备和梯队建设并重,法律保障和制度改革并行,推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扎实有序进展。
1、领导重视,统筹规划,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纳入组织工作整体框架。市委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着眼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把这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框架,同步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市委常委会每年两次专题听取工作汇报,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工作要求。结合检查中组部文件精神贯彻情况,我部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于去年底召开全市专题会议,就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作全面部署。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规划,建立责任制抓好落实。
2、抓住调整配备契机,把握班子结构要求,加大选拔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的力度。重视目标导向,在撤县建区和区县、乡镇换届以及机构改革时,明确提出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的目标,“全市一盘棋”,统一调配使用女干部,注意选配年纪较轻、知识层次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女干部。并明确提出,对不符合女干部比例要求的人事方案,上级党委原则上不予审批;本单位没有合适人选的,通过交流解决。2001年南汇、奉贤撤县建区时,有12名女干部进入新组建的区级领导班子。2003年区县换届后,新一届区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达116人,占区县领导班子成员总数的24%,比上届提高了8.9个百分点。同时,各级党组织还积极把握领导班子日常配备和调整的有利时机,统筹考虑领导班子结构的优化,加大交流、选配力度,选拔了一批女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
3、考虑女性身心特点,重视教育培养,提高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把加强能力建设贯穿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践锻炼的有效性。多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根据岗位要求和女干部特点,通过党校培训、政治理论和各类专题研修、国(境)外中长期培训和短期进修、女性知识讲座、在职学历教育等多种方式,引导女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素养,开阔工作视野,增强自信力量。市委党校和各区县、大口党校的主体班次都规定了女学员比例,选送干部参加外向型培训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通过分层次、多样化培训,不断提高女性学习、创新和竞争的能力。多渠道组织实践锻炼——通过岗位轮换、挂职代职、到重大工程和基层一线锻炼等途径,加大交流力度,引导女干部在关键岗位上丰富领导工作的经历、在复杂条件下增强破解难题的能力、在艰苦环境中磨练坚韧不拔的意志。选派中青年干部到市人大机关、市纠风办和乡镇、街道等挂职任职时,都确保女干部占有相当的比例,帮助她们增强执政意识、国家意识和公仆意识,丰富基层工作经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4、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创新选拔任用机制,营造有利于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到讲落实任务,但不平衡照顾;讲选用条件,但不求全责备;讲扩大视野,但不降格以求,努力为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围绕拓宽选拔渠道,改进选拔方式,出台了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差额考察等制度,并建立相关工作规范,逐步形成“赛马场”选人用人机制。各级党组织还注意采取政策倾斜措施,有意识地在女性比例较高的行业和部门中选择部分职位定向选拔女干部。2003年全市推出5个局级领导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其中市民政局副局长职位就明确公选对象为女干部。各级党组织还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搭建推荐、联系和服务女干部的工作平台,营造良好的女性成才环境。各级组织部门与统战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落实党外女干部的推荐、选拔和教育培养工作。各级工青妇组织依托各自女性人才信息库的资源优势,坚持每年集中向同级党组织推荐一批女干部人选,使优秀女性人才及时进入组织视野。
5、扩大源头,夯实基础,推进女干部队伍的长远建设。结合两年一次后备干部集中补充调整,通过组织推荐、社会推荐、理论考试、实践考察的“双推双考”方式,同步调整充实后备女干部。着眼实现人才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程度的有效整合,扩大视野,打破部门和行业壁垒,突破条块分割和体制障碍,不仅从党政机关挑选,还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挑选,也从新社会阶层和新经济组织中挑选,不断拓宽后备女干部的来源渠道。同时,坚持“一手抓后备,一手抓后备的后备”,在择优录用公务员过程中积极储备女性人才,并建立信息库加强跟踪培养。
5年来,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在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做法,积累了一定经验,但面上情况还不平衡,主要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虽有提高,但知识和专业等结构仍不理想,尤其对照上海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落实“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发展需求,尚有差距;二是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的比例虽有增长,但在不同层面、地区、行业和部门的分布还不平衡;三是女性参政议政的意识虽有增强,但参与的层次和程度尚有欠缺,尤其对上海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等重大决策的参与和影响还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方案,切实加以解决。
三、加强和改进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对策措施
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既是一项立足当前迫切需要加强的重要工作,又是一项着眼未来必须常抓不懈的战略任务。当前,尤其要抓住今年下半年开始的各级领导班子自下而上逐级换届契机,以提高素质、改善结构为重点,加强教育培养,推进选拔使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女干部队伍,为上海“十一五”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围绕目标,扎实做好选配女干部工作。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精神,着眼上海新一轮发展和领导班子换届的需求,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区(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应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街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应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党政正职女干部要有一定比例。市、区(县)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有55%左右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担任正职的女干部数量要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局、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比例应分别不少于15%和25%。根据目标要求,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推动目标落实:一是抓住换届契机,按照规定选配。在酝酿和提出领导班子人事安排方案时,注意把握和体现班子结构要求,打破地区和部门界限,统一调配女干部,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二是抓住部门优势,注重优先选配。在科教文卫体、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女性比较集中并且适合女干部发挥作用的行业和部门中,继续坚持优先选配女干部。班子日常配备调整中,适时选配女干部。女干部的任职岗位出现空缺时,注意及时递补。三是抓住薄弱环节,创造条件选配。针对高层次女干部、正职
女干部、从事行政经济部门工作的女干部相对比较少的情况,加大选配力度。本单位没有合适人选的,通过交流解决。
2、遵循规律,不断加强女干部能力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女干部经历特点和成长规律的培养方式,建立培养体系,健全培养制度,增强教育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党校、“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网上平台等多种方式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既抓住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女干部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又适应上海功能定位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及时为女干部补充世界经济、政治、科技、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最新知识,完善知识和专业结构。进一步加大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轮岗的力度,安排女干部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宏观部门、重点建设工程、基层一线特别是环境艰苦、情况复杂、困难较多的地区或部门挂职锻炼,在实践中经受考验,磨练意志,增长才干。大胆将有发展前途的优秀女干部放到重要岗位,帮助她们提高驾驭全局和宏观决策的能力。
3、健全制度,促进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制度。推荐女干部时,广泛听取包括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在内的意见。改进选拔任用方式,坚持平等竞争与适当的政策倾斜相结合,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时,拿出一定职位定向选拔女干部。坚持“小步快跑”,对特别优秀的女干部,大胆破格提拔使用。加大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力度,落实任职试用期、调整不称职干部、交流、辞职等各项制度,探索建立任期制、聘任制、待岗制等新的制度,完善干部正常退出机制。重视平台建设,健全女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单位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开展和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加强沟通联系和调研督查。
4、拓宽渠道,形成后备女干部队伍的源头活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每年度《人才需求目录》预测和规划,有针对性地加强源头培养。把培养选拔后备女干部工作纳入整个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及时调整,特别注意充实熟悉宏观经济、财政金融、意识形态、现代科技知识,懂法律、会经营、善管理的优秀女性人才,促进形成后备女干部队伍的合理结构。加强各级各类女性人才库的日常管理,动态调整,滚动优化,提高利用效率。坚持备用结合,提拔女干部一般从后备女干部中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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