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评估报告 |
根据《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规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和《上海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以下简称“两十规划”)的要求,我局在市委、市府和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新闻出版行业规划,为上海的妇女儿童出版更多、更好的出版物,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按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干做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和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沪妇儿委[2005]第16号)精神,现将实施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在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期间,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从新闻出版的角度,注重妇女儿童出版物选题、出版物市场监管的工作落实,依据《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管理条例》、《上海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出版单位、经营单位和行业内个体工商户的管理,支持出版优秀的妇女儿童读物,鼓励发行更多妇女儿童读物,为妇女儿童提供喜闻乐见的精神食粮。
一、 支持高质量妇女儿童图书选题的列选,关心和指导妇女儿童图书、杂志、报纸的出版和发行,逐步提高妇女儿童方面的图书报刊在市场上的覆盖面,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多更好的出版物。
二、 加强上海市出版物市场和印刷业的监管。对出版物市场中图书报刊的监管,“十五”计划期间,上海文庙书刊交易市场和上海书刊交易市场内批发单位继续实行图书报刊备案发行制度,把好售前出版物的验审关,查禁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宣扬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破坏民族团结等出版物。
对印刷行业中印刷品的监管,做到坚决不让违法的出版物流入市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关,不准侮辱、歧视妇女,毒害少年儿童的出版物列选,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
三、 注重培养新闻出版界妇女人才。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注重培养新闻出版系统妇女人才,做好上海市出版界女编辑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加强女知识分子群体的感情联络、业务交流和信息沟通,注重选拔优秀女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和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团结、鼓励她们在各自的岗位上为上海新闻出版业的改革和发展贡献聪明才智和力量。
200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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