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和《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的自评报告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6年4月30日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之一,在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以下简称“两个纲要”和“两个计划”)过程中,按照部门职责和目标分解,结合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践,重点开展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上海市人人享有优质生殖保健服务目标第一阶段工作规划(2001年-2003年)》等项工作,并组织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县)活动。通过这些实践和活动,不仅提高了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也促进了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为上海市全面落实“两个计划”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评估方法
     “两个纲要”和“两个计划”实施至今已满5年,按照原定计划应当组织评估,以评价“两个纲要”和“两个计划”完成情况,同时,了解目前本市的生殖健康水平,评估主要采用系统内评估的形式,对“两个计划”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所确定的各项评价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通过总结“两个纲要”和“两个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以指导本市今后更好地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评估结果
     市人口计生委将实施“两个纲要”和“两个计划”工作与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健康城市三年行动工作紧密结合,融入到创建全国和市级人口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工作之中,把开展生殖健康服务与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把倡导现代健康文明的婚育观念和生活方式作为提高市民生殖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推广“家庭计划指导”和“青春健康”项目。主动参与预防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知识宣传普及、特困妇女妇科普查等活动。开展全市人口出生预测预报工作,指导育龄群众科学选择生育时机。加强和改进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和零售市场的供应工作,不断提高育龄人群对避孕药具尤其是紧急避孕药具的易得性。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保障政策,维护广大妇女儿童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一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及其服务人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2001年10月起,市人口计生委认真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许可的审批工作。2002年18个区县计划生育指导站通过了专家评审,获得执业许可证。区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和街镇人口计生服务站的技术服务人员通过上岗培训、考核,均实现了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工作也逐步得到规范。2005年积极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第428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的决定),对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三年一次的全面校验。同时,每年完成区(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上岗和继续教育培训。通过执业许可审批,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规范化程度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优质生殖保健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育龄夫妻免费技术服务范围扩大到常住人口。2003年4月4日,市人口计生委与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颁布了《上海市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办法》,于同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与244家医疗保健机构签定了政府购买服务协议。2003年下半年,由财政负担的服务对象数量达10.99万人次,报销医疗费用318.18万元。同期,医保负担的服务量为13.24万人次,结算费用1997.00万元。2005年,又对“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与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发改委会签颁布,将免费技术服务范围扩大到常住人口。该项政策的实施,改变了以往计划生育手术经费负担途径不统一、不一致的状况。各级财政从经费上对开展优质生殖保健服务予以了支持,为本市推进优质生殖保健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进一步创造了条件。
     三是部门合作完善相关规定。与市卫生局密切合作,共同开展了一系列生殖保健相关工作,如修订“计划生育手术假期的规定”、“计划生育手术人员奖励办法”等,开展了“上海市婚前保健对策研究”的调研,推进了本市的优质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四是保障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从主动服务全国、服务“三农”的高度出发,落实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19个区县都设立了流动人口孕检点,每年为50-60万人次提供孕检服务和出具孕情证明,并对其中10%查出患有妇科疾病的妇女提供咨询指导和导医服务。
     二、坚持走社会化帮扶道路,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群体救助。
     充分发挥计生协会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以“政府推动,协会协助,市场运作”的模式,着力解决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的实际困难。
     一是继续率先发行人口计生专题彩票,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群体社会帮扶力度。2005年,我委与市民政局合作再次推出500万元“纪念中国13亿人口”专题彩票。从返回的2004年度50万元福利金中,及时下拨区县37.04万元,扶助困难家庭655户。各区县还自筹84.99万元,扶助困难家庭3179户。
     二是全面推行独生子女家庭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提高独生子女家庭人员抗意外风险能力。在试点的基础上,已在19个区县全面推出独生子女家庭人员综合意外伤害保险,目前有2000多人参加投保,已有8人获得理赔3.2万元,最高得到理赔1.9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已在金山、崇明、宝山等10个区县建立了24个扶贫项目,在云南、贵州、新疆等13个省市建立17个扶贫项目,共有3万多人得到救助,摆脱了贫困。这一活动于2005年被市妇儿工委评为上海市第四届“妇女发展实事奖”。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24小时人工接听生殖健康热线》(我委每年资助10万元)也被评为上海市第四届“妇女发展实事奖”;上海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被评为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三、发挥人口计生系统宣教和网络的优势,加强生殖健康与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的力度
     一是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普及生殖健康知识。街道(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居(村)委人口与家庭计划指导室是人口计生系统开展社区生殖健康服务的重要载体和阵地。近年来,各街道和镇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求、分层次、讲实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对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育龄群众开展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提供其所需要的生殖健康知识和服务,并开设了一系列特色服务窗口。通过日常评比,社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室)、人口学校的规范化建站率达到95%。并坚持在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和人口学校对常住人口开展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教育。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家庭计划进万家活动为载体,落实女性生殖健康教育。2005年提供个性化指导服务100余万人次,发放《家庭计划指南》58万册。抽样调查显示,妇女“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为83.01%,达到《上海市妇女发展“十五”计划》80%以上的目标。
     二是加强预防和干预性病、艾滋病工作的力度。与人口计生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工作相结合,将性病、艾滋病预防工作作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一项重点内容。制定下发《关于加强重点场所高危人群预防艾滋病工作的意见》,加大对高危人群的干预力度。2005年以“世界艾滋病日”为契机,有力地推进了娱乐场所推广安全套使用的工作。加大安全套发放力度。全市共有免费发放点1.7万个,安全套自动售货机700台、智能免费发放机200台,上海使用安全套比例达到20.6%,远远高于全国5.7%的平均水平。
     三是大力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我委一直认为,倡导自觉婚检是我委义不容辞的职责。2005年,为落实杨晓渡副市长7月25日会议精神,与市民政局、市卫生局一起,形成和实施“促进市民自觉婚检方案”,在杨市长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市各婚登点统一的宣传版面制作,免费婚前保健光盘和小册子提供,并对派入婚登处咨询室的计生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有:在东方大讲坛举办了“健康,幸福美满家庭的基石-论婚前医学检查的必要性”讲座,被上海图书馆收入华东地区公共图书馆资料库进行广泛交流;参与市妇儿工委组织的淮海公园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组织40余块宣传版面和专家现场咨询;参与1月25日电台《市民与社会》倡导婚检节目;组织人口计生系统人员参加市妇儿工委组织的网上婚检知识竞赛和团体竞赛等。
     四、发挥非政府组织力量,积极开展“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
     积极开展“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项目实施范围从2个试点区扩大到全市所有区、县,建成299个项目示范点,组建了1353人的师资队伍,培训教师、家长和社区工作者6585人。修改、编印了《青春健康—生活技能培训参考用书》和《青春健康—项目师资培训教案》。青春健康生活技能培训形成制度化,全市共培训青少年80809人。“亲青服务”网络体系初步形成。累计发放宣传品221300份,《人口世界网》开辟“青春健康”栏目,发表文章16万字,点击量为4.7万次。接待了国际计生联、英国议员、瑞典性教育学会、日本家计会、韩国家计会等国际友人和同道。积极参与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制定了《上海市计生协参与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行动》实施方案,会员参与面达到90%。
     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
     《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中人口计生部门原定的措施已全部落实,并且取得实效。
     1、初步形成了依法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工作的局面。本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法律法规规章,逐步理顺相关部门之间、行政管理部门与技术服务机构之间在生殖保健服务工作中的关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获得技术服务执业资格,日常管理更加规范。本市对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和妇幼卫生人员的生殖保健专业知识进行了系统培训和专项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技术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得到加强和提高,从而促进生殖保健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2、顺应社会需求的转变,本市社区生殖健康促进模式进一步得到丰富和完善。社区生殖保健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并基本达到了规范化标准。生殖健康促进服务的内容不断扩展,如倡导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开展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的普及,关爱“妊娠少女”等。
     3、服务薄弱环节和弱势人群的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得到加强。“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的试点、推广活动,切实推进了本市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水平。各区县规范外来流动人员孕检服务点,各街镇、居村设立外来人员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对外来人口开展咨询、培训、指导服务,将免费提供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扩大到在本市务工经商的外来流动人员等措施,使本市的外来人口获得了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
     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1、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机制和奖励扶助机制。抓紧制定或修改出台《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若干规定》、《上海市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一次性补助实施办法》、《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把《条例》规定落到实处。切实兑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健全农村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坚持走社会化帮扶道路。
     2、加强对生殖保健服务信息的提供。提供生殖保健服务信息是优质生殖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如何提高群众获得生殖保健服务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如何保证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如何有效的将信息送到群众手中并被群众所接受,应当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研究项目,重点是要解决如何评价宣传教育、指导咨询等工作有效性的问题。
     3、要进一步加强青春期生殖健康教育。青少年是生殖保健服务的重点对象。虽然本市青春期生殖健康教育工作已取得不少成绩,但离青春期生殖健康知识普及以及青少年的实际需求尚有距离。因此,下一步工作中,要大力加强青春期生殖健康教育,特别要重视群体差异的问题。青春期生殖健康教育除了要针对青少年本身以外,还要充分发挥家庭、学校、社区等各个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