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关于实施妇儿发展“十五”计划 终期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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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摘要
(一) 评估目的
(二)评估方法
(三)评估结果
(四)政策建议
二、评估主报告
(一)评估过程及工作描述
(二)实施“十五”计划情况的评估
1、基本概况
2、总体评价
3、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4、对策建议
三、附录:徐汇区妇儿发展“十五”计划重难点指标数据表
报告摘要
一、评估目的
通过对本区实施国家“两个纲要”和上海妇儿发展“两个计划”的情况和达标状况进行评估,全面检查我区妇儿发展目标任务和实事项目的完成情况,梳理、分析我区“十五”期间的妇女儿童发展轨迹、脉络和成果,了解和掌握在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和瓶颈问题,利用评估成效积极为上级单位立法建制、出台政策、持续发展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并高质量地完成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中(终)期评估报告。站在新的起点上,更好的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二、评估方法
本着规范、有序、高质量的原则,此次评估从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实际出发,采用了实施国家“两个纲要”和上海“两个计划”相结合,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儿工委自评和区妇儿发展“十五”计划专家组评审及绩效评价专家组评审相结合、分层座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过程研究和比较研究、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开展评估。
三、评估结果
1、达标情况良好、社会反响较好
“十五”期间,我区涉及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指标为98项,我区完成较好和保持较高水平的有95项,指标达标率为96.94%。在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重点、难点指标中涉及徐汇区的共有15项指标,其中妇女5项,儿童10项。2005年底,我区共有12项指标达标,有3项指标尚未达标,分别是小学男教师比例、初中学生视力不良率、高中学生视力不良率,达标率为80%。经过五年的努力,区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的进步:妇女在政治参与、经济参与方面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促进了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同时,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倍加关注困难群体,着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领导重视、人财物保障
“十五”期间,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落实人员到位:保证区妇儿工委办公室1名编制,全区13个街道(镇)均落实妇儿工委办公室兼职人员26人,区23个成员单位各安排1名联络员和分管领导;尤其是自2003年6月起,区妇儿工委列席参加区府常务会议,参加由分管区长召开的社会事业大组季度工作例会,更加畅通了信息渠道,使得计划实施过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如除每年固定专项用于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普查经费20万外,政府财政逐年递增区妇儿工委业务经费,与“十五”初期相比递增6.14倍;妇儿发展实事项目的专项经费也逐年递增,如“百万家庭网上行”实事工程3年累计经费236万元;在“九五”末期投入150万元基础上,又投入150万元,用于资助处境困难的学生,并从2002年起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对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午餐;2005年,专项投入134.6万元,促进我区社区儿童活动场所配备率达100%。
3、健全机制、强化责任
“十五”期间,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加强对达标过程的细化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2003年底制定《徐汇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实行“目标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的绩效考核制度,灵活调整,变五年一次签约为每年度签约,认真实施目标量化、责任细化、管理强化的工作流程,有效促进了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儿工委实施妇儿发展计划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为确保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的全面完成和编制妇儿发展“十一五”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整体合力、措施得力
“十五”期间,树立“合作、共享、共赢”理念,利用徐汇发展的契机,共享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先后建成徐汇区第二社会福利院、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南文化艺术中心暨“徐汇区妇女发展服务中心”;成立“西南妇女法律维权工作站”,在全区13个街道(镇)派出所设立“妇女维权受理点”;在徐汇区人口网下构建区妇儿工委信息平台,加强宣传力度,维护妇儿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舆论氛围。并针对妇儿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本区妇儿发展“十五”计划中期监测评估呈现的薄弱项目,各相关成员单位积极确立课题开展系列调研。通过课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为下一阶段破解难题、突破妇女儿童发展的“瓶颈”创造了条件。
5、凸显问题、明确方向
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十五”终期评估、近几年的监测评估及妇儿工委办的调研《基层妇儿工委职能发挥》显示,进一步提高徐汇妇女儿童发展水平仍然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妇女生活和工作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机制需进一步强化,尤其是女职工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少数涉及儿童生理健康和成长环境的指标尚需突破;基层妇儿工委的职能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困难妇女儿童的帮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这些也为我区新一轮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四、对策建议
1、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充分认清国际环境、国内环境、市情和区情形势,站在历史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强化政府职能,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
2、加大宣传,进一步优化妇儿发展的社会环境
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
3、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妇儿工委职能
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办公室建设、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妇儿工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统筹规划、协调推动的能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能力,面向社会、宣传动员的能力,整合资源、团结协作的能力,认真履行职能。
4、整合资源,推进新一轮妇儿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
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发挥妇儿工委系统的组织网络优势、人才资源优势和办公室设在妇联的群众工作优势,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5.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妇儿工委的工作能级
继续充实、调整和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创建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和规定项目等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儿工委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紧密合作,不断增强整体实施、联手实施规划的合力。
评估主报告
一、评估过程及工作描述
将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终期评估纳入区妇儿工委办年度重点工作,做到早思考、早准备;
按市妇儿工委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形成评估方案,将全国“两规”中期评估和上海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终期评估相结合,并及时召开区妇儿发展终期评估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工作重要性认识。
成立三支队伍、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成立区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妇儿工委主任、副区长周秀芬担任,成员由区妇儿工委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审批监测评估报告,研究解决监测评估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成立区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统计监测组和监测评估组。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监测评估组。其中,统计监测组由区发改委牵头,组长由区发改委主任彭光航担任,成员由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主要负责收集监测数据,对各成员单位实施“两个计划”指标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分析,并向区妇儿工委提交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统计报告。监测评估组由区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组长由区妇儿工委常务副主任吴克勤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评估检查工作,向区妇儿工委提交监测评估报告。做好迎接市“两个规划”监测评估检查的准备工作。
同步评估,按序推进:一方面,由区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监测统计组成员按照妇儿发展计划实施目标、职责、任务分解表进行自评,业务统计人员汇总监测统计数据,并由专业人员撰写监测统计报告;另一方面,由各成员单位、街道(镇)对2001年至2005年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计划涉及的工作内容进行自评估,尤其对本部门、本单位涉及的重点监测指标、本社区妇女、儿童发展瓶颈问题以及解决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地疏理,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估,并写出自评估报告,在此基础上,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撰写评估工作报告,完成《徐汇区“十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报告。在专家评审组对监测统计表、监测统计报告、评估工作报告进行初审的基础上,再由领导小组终审。通过层层评审,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评估报告的全面、客观。
拓宽评估渠道,保证评估质量:各条线和街道(镇)举行例会,进行座谈,交流和总结“十五”期间妇儿工作开展情况、成果和存在问题;二是深入社区、小区、企事业和流动人口集中地,了解工作实施情况和不足之处;三是征求专家意见,了解工作薄弱环节和研究对策;四是查阅历年资料,全面总结“十五”期间工作完成情况等。
二、实施“十五”计划情况的评估
(一)基本概况
徐汇区是上海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中心城区之一,也是上海市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其位于上海中心城区南部,区域面积54.76平方公里,下设13个街道(镇)。据统计,2005年末,常住户籍人口88.74万人,其中女性44.30万人,占总人口的49.92%;0~18岁儿童12.21万人,占总人口的13.76%;妇女儿童50.48万人,占总人口的56.89%。
“十五”期间,我区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2005年,实现地区增加值96.54亿元,比上年增长11.13%,保持了年均12.98%的快速增长,经济实力由“九五”期末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前列跃升至首位;产业结构继续优化,二三产比重为17.46:82.54;2005年全区完成区级财政收入43.9亿元,比“九五”期末增加了1.8倍。“十五”计划实施以来,区妇儿工委围绕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总体目标,各项指标的监测统计数据显示达标情况良好。尤其是政府逐年加大对相关经费的投入,妇儿工委业务经费比“九五”末期上升6.14倍;教育事业经费比上年增长了15.56%,卫生事业经费比上年增长了17.62%,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重上升到了10.89%,强大的财力保障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2001年,我区被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上海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九五”规划创优达标先进单位。徐汇区妇女教育活动中心、徐汇区妇幼保健所、徐汇区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普查三项实事连续三届蝉联“上海市妇女发展实事奖”。
(二)总体评价
加强妇女儿童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中共徐汇区委、徐汇区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并予以深入推进的重要工作。妇女儿童发展的状况,妇女儿童生活质量、权益保护、教育程度、政治地位等是一个城区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十五”以来,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积极支持和监督下,在区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区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和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职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社会和经济的同步发展,广大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三)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指标为98项,包括社会经济指标17项,妇儿保健28项,儿童教育22项,妇女就业3项,妇女参政12项,权益保障10项,社会福利6项,我区完成较好和保持较高水平的有95项。在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重点、难点指标中涉及徐汇区的共有15项指标,其中妇女5项,儿童10项,2005年我区共有12项指标已达标,还有3项指标尚未达标。
“十五”期间,区妇女儿童发展实事项目共涉及16项,其中,妇女6项、儿童10项,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力,“十五”末期全部完成,完成率达100%。
实施妇女发展“十五”计划的主要成效:
经济参与:截止2005年底,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占69.33%,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41.68%,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69.79%,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比“九五”分别上升7.27%和8.73%,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见附表一)。区属单位在岗职工中,女职工占45.29%。全区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由2001年的39.37%下降到2005年底的36.84%,全区安置失业人员就业人次比例逐年提高,由2001年的41.8%上升到2005年的46.3%,五年来新增就业岗位15.39万个,其中女性岗位占50%左右。
政治参与: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妇女发展“十五”计划实施过程中,徐汇区区委组织部着眼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审时度势,加大力度,努力实现目标要求。“十五”末。我区局级女干部数明显上升,比“九五”递增100%,区委、区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套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本届区人大女代表占代表总数33.2
%,比上届递增4.2%;本届区政协女委员占委员总数34.06 %,比上届递增1.37%;党政机关女干部比例比“九五”末期增加3.65个百分点,比目标值多19.84%,局级正职女干部比例比九五末期增加11.04%,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上升5.98%。

劳动就业:我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虽呈上升趋势,但其中妇女事业人数的比重却逐年下降,由2001年的39.37%下降到2005年的36.8%。职业培训迅速发展,由2001年培训量1.76万人次到2005年的4.15万人次,中高层次培训培训比例由2001年的27.8%提升到2005年的73.48%,其中女性的培训比例达39.8%。五年来,培训总数14.6万人次,其中女性占45.6%,发展青年见习基地近百家,见习青年5519人,其中女性43.9%,大大提高了广大妇女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
社会保障:初步构建了以社会救助为主,慈善帮困、医疗救助为辅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了以政府救济为主、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为困难妇女儿童建立了有效的社会救助“安全网”。女性从业人员的“四保”参保率分别达到100%;育龄妇女人均妇幼卫生经费2005年底达33.63元/人。2005年底,我区共有11,810名妇女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占总数的51.05%,比目标值低9.95个百分点;区级及以下养老机构21家,收养老人1,509名,其中女性1,009名,占住院老人的67%,居家养老服务对象6472人,其中女性比例超过60%,共有4,371人参与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其中女性比例约达95%,两项指标均在全市名列前茅。领证残疾人中女性占41.19%,其中,分散安置就业占54.95%,占分散安置残疾人员总数32.25%。“十五”期间,我区13个街道(镇)均建立了社区妇女学校,建成知识女性社区服务工作站106个,并先后建成“上海市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基本无燃煤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的天数>全年天数的85%,污染物总量逐步削减,进一步优化了妇女儿童生存环境、生活质量。
权益维护: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家庭暴力、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违法犯罪活动和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对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通过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开展企业平等协商,使劳动合同得以完善,女职工“三期”劳动保护和“四期”卫生指标明确纳入合同内容,妇女就业、生育等事关妇女的重要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五年中,劳动争议调解案件共5893件,其中涉及女性的达53.8%;3814件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中涉及女性的近50%。提高“110”公安、司法联动对侵害妇女人身权纠纷的反应速度及调处力度。政府每年专项拨款20万元,持续六年为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普查,受益妇女达4万3千余人,2002年起对重症妇科病人实施医疗救助,该实事项目于2002年荣获“上海市第三届妇女发展实事奖”。2002年11月正式成立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分中心,
2005年成立西南法律援助站,并在街道(镇)成立“妇女维权受理点”,为困难妇女实施法律援助。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现居地管理、签订双向管理协议和落实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等措施,使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验证率达到90.75%。
实施儿童发展计划主要工作成效:
妇幼保健:“十五”期间,我区妇幼保健事业继续发展,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重“十五”末期比“九五”末期递增2.89%,并建立了由区妇幼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眼防中心和区牙防所组成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儿童体质增强,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主要指标的控制和防范能力均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从2001至2005年的指标统计数据来看,与妇儿保健相关28项统计指标中,控制平稳及显著好转的占25项;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点的管理,每年组织专家对计划生育技术手术点进行全覆盖的检查,五年来,取缔外来人口非法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机构两家,对无证开展计划生育手术业务的医疗单位进行了六次执法,对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单位进行两轮专项督查;提高产科、计划生育质量,每年组织专家对四家产院和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点进行现场检查和病史抽查;成立了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委员会;制定《徐汇区计划生育手术质量个案调查与评审工作方案》、《徐汇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评审实施方案》,分别成立计划生育手术质量评审委员会,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专家委员会,定期评审;提高我区儿保门诊硬件设施,我区十四家儿保门诊均已达标。每年对50%的保健室进行复查,对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和儿童进行体检。
教育水平:“十五”期间,我区素质教育开始整体性推进:3—6岁幼儿入园率连续五年达到10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从2000年的97.97%上升到100%;初中儿童入学率从2000年的99.57%上升到100%;中小学生体质合格率均达到96.7%;中轻度智残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以上。建立了残疾学生数据库,从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职业教育、送教上门等多方面为残疾儿童充分提供受教育的机会,“十五”末期,本区特殊教育在校学生248人,女生占40.73%,区特教中心还创造了行之有效的“全纳管理”的教育模式,使我区特殊教育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荣获“上海市特殊教育先进单位”。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十五”末期,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已分别达到99.54%、99.95%、100.00%、97.37%,其中,高中、初中和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比“十五”计划目标值高出9.54%、19.95%和10.00%;经过“徐汇区心理教师上岗初级培训班”和“国家心理咨询师”专业培训,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持证上岗达到90%;与2001年相比,小学生生均经费从4,468元上升到6,990元,增幅达56%;中学生均经费由5,428元增至8,709元,增幅达60%;对青少年进行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教育100%。根据“学生成长手册”的要求,中小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率已经达到100%,青少年学生接受青春期教育达到100%;区教育局、区人口计生委、区妇联和区幼托办联手构建0-3岁学前教育网络,不断完善0-6岁学前教育体系:建立3个早期教育基地、4个早期育儿中心和12个亲子教育活动点;在光启公园建立“家庭教育活动基地”,会同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成立“科普家乐园”,社区亲子教育、家庭教育活动不断拓展。由于基础教育的突出成效,我区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区。
优化环境:在“九五”末期投入150万元帮困爱心基金的基础上,“十五”至今又投入150万元,用于资助处境困难的学生,并从2002年起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对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午餐;不断探索深化家庭教育工作,建设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13个;已建设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3个;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社区配备率达100%,共建成区级层面青年中心1个,街道(镇)层面青年分中心6个,荣获“全国青年中心建设先进区”荣誉称号。
权益维护: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创建活动与“争当合格小公民希望之星系列竞赛”活动,从加强对游戏机房的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出版物、追击“黄源”、立案查处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未成年人案发率为万分之2.45,比目标值降低万分之3.55。加大宣传,儿童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的知晓率达到100%。
(四)妇儿发展“十五”期间取得的经验
1.加强领导,不断强化政府职能
结合地区实际,编制实施方案。结合区域特点和实际,本着“三个结合”即实施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区域发展规划、部门实施方案相结合、全市性目标与区域目标相结合、阶段性目标与终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2001年初完成新世纪首个妇儿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方案凸现了区情特点和妇儿生存、发展需求。2001年6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委、办、局、街道(镇)转发了《徐汇区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计划>实施方案》和《徐汇区贯彻<上海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实施方案》。
强化责任意识,摆上议事日程。“十五”期间,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妇儿工委工作汇报,并将妇儿发展状况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之中。分管区长多次主持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计划实施工作,及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畅通知情参政渠道,自2003年6月起,区妇儿工委列席区府常务会议,参加由分管区长召开的社会事业月度工作例会,给妇儿工委办提供了大量阶段性、指导性和决策性意见。由于区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中的一些实事项目、重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如逐年递增妇女儿童的工作经费、构建妇女儿童工作信息平台、实施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开展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三年行动的创建等。
加大政府投入,营造良好环境。落实人员到位:保证区妇儿工委办公室1名编制,全区13个街道(镇)均落实妇儿工委办公室兼职人员26人,23个成员单位各安排1名联络员和分管领导;除每年固定专项用于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普查经费20万外,政府财政逐年递增区妇儿工委业务经费,与“十五”初期相比递增6.14倍;妇儿发展实事项目的专项经费也逐年递增,如“百万家庭网上行”实事工程3年累计经费236万元;在“九五”末期投入150万元基础上,又投入150万元,用于资助处境困难的学生,并从2002年起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对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午餐;2005年,专项投入134.6万元,促进我区社区儿童活动场所配备率达100%。
2.加强指导,扎实推进实施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十五”期间,先后编印《妇保法》、《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五”计划学习宣传手册》500册、《依法维权、携手奋进——徐汇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学习宣传读本》1500册、《家庭美德教育》专辑6万册、《法律进家庭
关爱你我他》维权手册2万册、《家庭健康手册》25万册送到每家每户;自2003年1月起发行《徐汇报—人口与健康》专版宣传人口计生政策性内容、生殖健康知识、优生优育知识和人口文化等内容,至05年底,共创办39期,发放195万份;
2003年6月开设徐汇人口网,宣传生殖保健、避孕药具、优生优育和政策咨询等内容,04年7月试运行区妇儿工委网页,至今,累计浏览次数为4万5千多人次。积极探索和实践“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工作;大力宣传表彰妇女权益保障先进集体和个人。
关注儿童,营建良好的育人环境。“十五”期间,不断加大儿童工作力度:组织街道(镇)妇联与教育局12个亲子教育基地结对签约,开展亲子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在光启公园建立家庭教育活动基地;会同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成立“科普家乐园”;召开家庭教育理论研讨会,并把会上的研讨论文汇编成册,发放到幼儿园、学校和社区,对家庭教育起到指导作用;表彰一批“科学育儿,以德育人”的好家长、家庭教育先进个人和集体,起到示范作用;会同610办公室、区综治办举办“学法夏令营,守法你我他”的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积极营建良好的育人环境。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测水平。积极履行参谋助手、联络协调、组织服务、指导督察职责,有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活动,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业务水平。自“十五”以来,累计培训居委妇儿工作小组组长、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统计人员及妇代主任等2000余人次。为提高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监测评估水平,建立了区监测评估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自“九五”以来,每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布置、专家论证,举办监测评估工作培训会议,对100多人次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评估的高质量完成,为领导决策和部门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3.加强管理,创新科学工作机制
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区妇儿工委在实践中建立和完善了办公室工作制度、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度、监测评估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上报制度、表彰激励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并纳入区政府公共目标考核长效机制,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特别是针对我区中期监测评估中所反映的薄弱环节和切实加强妇儿工作的科学管理机制,2003年制定《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变五年一签约为年度签约。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实施,使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儿工委的主体责任意识、“主人翁”精神日益显现,积极务实推进徐汇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增强。目前,实施绩效评价管理这一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了协调、管理的过程,为确保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的如期完成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重点难点问题,联手科研攻关。针对妇儿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本区妇儿发展“十五”计划中期监测评估呈现的薄弱项目,各相关成员单位积极确立课题开展调研:完成了《徐汇区人口总量、结构和发展趋势》、《新时期妇女学校的实践与探索》、《儿童不良饮食行为调查和干预》、《单纯性肥胖儿童调查和综合干预研究》的研究课题,开展“生殖保健”、《‘启慧——开迪’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与发展研究》以及《青少年青春期教育》等课题研究;联合开展《弱势群体家庭教育的服务模式研究》和《徐汇区中小学生近视预防策略与实施方案》的攻关课题研究。通过课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为破解难题、突破妇女儿童发展的“瓶颈”创造了条件。
申报创建项目,满足妇儿需求。2005年,区妇儿工委办积极把握和利用区政府提出《关于创建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三年行动计划》的契机,整合资源,攻坚克难,推进社区儿童活动场所配备率的达标,全区10个街道(镇)在社区社会事业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规定项目——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的创建中,上下联动共投入134.6万元专项资金。至2005年底,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的配备率达到100%。并在湖南街道、徐家汇街道、田林街道成立“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此项目已被列为社会事业三年行动计划2006年示范项目,“十一五”期间将在13个街道全面推进)探索妇儿发展社会化工作格局,积极承接为妇女、儿童、家庭服务的公共项目,开展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和家庭生活质量的公益性活动,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环境。
坚持社会化维权,维护妇儿合法权益。针对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社会化维权格局:利用重大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咨询活动;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分中心开通“12348”维权服务专线;会同区公、检、法、司、劳动等部门成立了妇女维权协调小组,定期到基层召开维权协调小组会议,交流维权经验,解决基层妇联在信访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维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强化街道(镇)“维权预警机制”,实现妇女维权预测、预报,预防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运用各种预警机制,畅通信息渠道,主动地、及时有效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有效探索妇女维权的源头参与。
(四)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五”期间,我区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妇女儿童发展还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我区实施两个计划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十五”终期评估和监测评估显示,进一步提高徐汇妇女儿童发展水平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
1.妇女生活和工作环境要进一步优化:一方面,促进妇女就业的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需进一步提高,如: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还不够理想,年轻女干部的比例还不够高;地缘性人才优势发挥不够,区各职能部门在主动加强与区域高端人才的联系、协调,提供服务,并将这些潜在优势发挥为显在优势,达到人才资源的互惠互用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挖掘。
2.妇女由于生理及性别歧视的封建思想影响等多种原因,相对男性来讲处于弱势地位,特别在当前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尤其是女职工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3.少数涉及儿童生理健康和成长环境的指标尚需突破。比如:初、高中学生的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初中视力不良率由2000年的63.88%上升到2005年的66.01%;高中生视力则由2000年79.43%上升到2005年的79.76%。“十五”期间,各职能部门积极整合资源,多方面、多渠道探索中小学生防近工作,并采取逐校控制的方式,在硬件设施和软件培训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效果甚微。又如,小学生的肥胖问题,2006年监测统计显示,小学生肥胖率为14.95%,比目标值仅低0.05%,需要继续关注和保持。
4、基层妇儿工委的职能还有待进一步发挥。根据《基层妇儿工委职能发挥》的调研显示:基层妇儿工委职能发挥还存在一定的“缺位”,如基层妇女儿童工作干部全由妇联工作的同志兼任,还没有完全专职化;基层妇儿工委的工作经费很难与和群众的需求、工作的需要相匹配;基层妇儿工委宣传工作的有效性上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而且对一些特殊群体诸如新型小区的妇女及外来妇女儿童的关注度还不够。
5、困难妇女儿童的帮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困难妇女群体的利益,特别是残疾妇女、智障妇女、老年妇女、单亲妇女的特殊需求需进一步关注,军嫂、外来嫂等特殊妇女群体的就业、培训、维权和其它劳动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关注。
以上问题的存在能使我们清醒地认识过去所取得的成绩,也给我区“新一轮”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空间。这些问题也表明,妇女儿童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五)对策建议
1.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职能部门和街道(镇)领导要充分认清国际环境、国内环境、市情和区情形势,站在历史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强化政府职能,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部分指标纳入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指标体系;将规划的目标任务、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公共事务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加大经费投入,合力推进妇女儿童实事项目的落实和重难点指标的突破;探索部分成员单位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相关情况纳入向人大述职的基本内容。
2.加大宣传,进一步优化妇儿发展的社会环境
“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拓展宣传渠道,在积极营建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强化区妇儿工委网页的宣传、教育、交流、服务功能,畅通渠道,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实用的公共信息服务的同时广泛宣传、普及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一方面,扩大社会各方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知晓度和支持参与度,另一方面,不断促进性别平等和两性和谐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妇女广泛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活动,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能力。
3.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妇儿工委职能
能力建设是基础,是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各项工作的扎实保障。“十一五”期间,区、街道(镇)二级妇儿工委要在能力建设上下功夫: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规范管理,制度约束,高效运作;要加强办公室建设,在提高综合协调能力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妇儿工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统筹规划、协调推动的能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能力,面向社会、宣传动员的能力,整合资源、团结协作的能力,认真履行职能;要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在发挥成员单位合力作用上下功夫。各成员单位务必要挑选素质好、能力强的处室负责同志作联络员,并将联络员承担的这部分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中,与其它工作一起考核评估。
4.整合资源,推进新一轮妇儿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
加强合作,发挥协力和自上而下妇儿工委系统的组织网络优势,发挥专兼职妇女儿童工作干部队伍和专家人才资源优势,发挥群团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优势,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要聚焦妇儿发展的瓶颈问题,紧紧抓住当前还存在的妇女就业受歧视、儿童的健康成长受到多方面负面影响、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薄弱等“十五”期间凸显的重难点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有效推动问题的解决,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5.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妇儿工委的工作能级
二级妇儿工委要切实承担起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任务,继续充实、调整和完善绩效评价管理、创建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和规定项目等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儿工委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紧密合作,不断增强整体实施、联手实施规划的合力。同时,区妇儿工委要加强对街道(镇)和居委村妇儿工委工作小组的指导、协调和联,通过努力,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全社会关注的社会化工作格局,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加快发展。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徐汇区将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务实求真,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妇女儿童发展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附录:徐汇区妇儿发展“十五”计划重难点指标数据表
(一)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五”计划重点、难点指标完成情况
(二)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五”计划重点、难点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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