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实施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自评报告
              

目 录

一、评估报告摘要
     二、评估主报告
     (一)评估工作情况概述
     (二)实施“十五”计划情况的评估
     1、区域基本概况
     2、总体评价
     3、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4、取得的主要经验及工作特色
     5、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评估摘要』
     评估目的: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妇儿工委”)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区实施《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终期达标状况,高质量地完成“十五”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我区于2005年2月10日开始启动“十五”计划终期监测统计和监测评估工作。评估方法:在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直接指导下,全区37家成员单位认真参与、共同努力、全面回顾了我区五年来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方方面面,通过数据采集、汇总、具体指标量化分析、五年工作梳理和提炼,从点到面,采取各成员单位自评和区妇儿工委总评相结合的方式,归纳总结五年来普陀区实施《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总体情况。评估结果:发现在具体量化指标任务的完成中,我区涉及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96项指标,至2005年底已经完成91项,达标率为94.79%。而在具体推进过程中积淀了注重宣传、整体优化生存环境,勤勉探索、着力构筑权益保障体系,合力推进、全面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战略视野、理顺工作关系等四个方面工作经验,同时,还形成了本区域妇女儿童事业纳入政府序列、建立和完善了相应工作机制、形成了依靠课题和实事项目促进达标和构筑三级组织网络框架等特色工作。对策建议:在实施推进过程中,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为了使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落到实处,有效推进,更上新台阶,在政策支持、工作指导、成员单位之间协调配合、骨干队伍建设、具体实施工作薄弱环节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具体化建议。


     『评估主报告』
     现对普陀区实施《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概述
     区妇儿工委为了真正抓早抓实我区实施“十五”计划终期验收评估工作,早在2005年度工作要点中就已经部署重点难点指标冲刺要求,并在年底设立区域性推进妇女儿童“十五”计划先进评选奖项为契机,促进各成员单位主动回顾梳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提炼工作经验,2005年12月提早召开了2006年度初将要落实的“十五”计划迎检和“十一五”规划启动工作的全委会议,并下发了五年以来的工作回顾总结,促使工作井然有序推进。2006年2月10日,区妇儿工委根据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签发的2005年度16号文件精神,以及2月份召开的各区县主任层面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拟定普妇儿工委2006年度3号文件,规定了四个工作时间节点内要完成的具体任务要求,即各成员单位自行检查、完成2000字左右的五年工作评估报告、落实验收工作责任人、制作五年来工作亮点版面样稿等四个方面,提早召开2005年度监测统计和监测评估工作会议拉开验收十五计划和启动十一五规划的工作序幕。根据时间安排还及时召开了区层面主任办公会议,为迎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验收十五期间工作成立了区域层面的迎检领导班子和工作小组,制定了到各成员单位检查推进落实情况的计划,并先后召开了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的三个片会,进一步落实迎检工作要求,从领导层面引起重视,促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在部署各成员单位参与的同时,提早拟写好五年来工作汇报稿、监测评估报告初稿,在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后按照要求加以修改,在3月28日监测统计报告通过程序审核通过后,相应稿件内补充了具体的监测数据,并在归纳各成员单位监测评估报告基础上,进一步加以补充完善,4月底,监测评估报告完成后进入审核程序,各成员单位五年来成效展示版面也在制作过程中,为召开2006年度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会暨完成十五计划验收和启动“十一五”规划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对普陀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五年多来的评估
     1、基本概况
     “十五”期间,是普陀区夯实发展基础、提升发展质量、再上发展台阶的重要时期,全区人民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新普陀的战略目标,继续坚持“抓机遇、打基础、兴功能、树形象”的指导方针,不断完善“南、中、北”三片城区布局,扎实有序地推进“十个一批”支撑目标体系,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和人民生活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初步奠定了上海“西大堂”的基础性框架。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和中共普陀区委的领导下,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立足普陀区实际,积极应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协调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全面完成了“十五”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期间,涉及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96项指标,至2005年度已经完成91项,达标率为94.79%。
     2、总体评价
     ——区域发展稳健,妇幼保健水平得到提升,妇幼生存环境得到优化。
     “十五”期间,我区紧紧把握区域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不断提高区域经济的综合竞争力。确立了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和科技型产业三大新兴主导产业,推进产业发展重心的战略转移。区域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质量和效益有了较大提高。2001-2005年,区增加值从41.57亿元增长到72亿元;财政总收入从17.66亿元增长到70亿元,年均增长31.71%,其中,区级财政收入从12.70亿元增长到45.02亿元,年均增长28.79%。教育得到优先发展,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区级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12.12%。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不断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药品安全总体状况好转,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43岁,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经费的比重为23.21%;育龄妇女人均妇幼卫生经费66.07元,比2004年增长14.51%。
     重点地区建设全面启动,城区功能不断提升,为妇女儿童事业进一步拓展视野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随着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城区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如旧城区改建,新区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创建“四高”优秀小区52个。同时,切实加强了城市规划管理,全面完成了真如、长风、西北物流等重点区域规划和分区规划,区域功能布局、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158家主要工业企业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19条河道消除了黑臭,空气质量二级和优于二级天数逐年增加,全区建成了环境噪声达标区、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区、基本无燃煤区。新增公共绿地204.9公顷,累计建成3000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绿地50块,率先实现500米半径大型公共绿地的全覆盖,区域绿化覆盖率达到20%,同时,在九个街道镇分别构建了社区学校和一些资源共享的妇女阵地和儿童活动场地,我区妇女儿童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围绕妇幼保健教育,区人口素质进一步优化,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2005年我区秉承优生优育的目的,稳定人口出生量,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全区共有户籍人口85.79万人,其中女性42.64万人,占人口总量的49.70%;18岁以下儿童约8.97万人,占人口总量的10.46%;区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五年负增长,2005年为–2.60‰,人口总量压力进一步减轻。在涉及妇女保健的指标中,孕产妇死亡率连续8年为0;孕早期检查率继续保持较高比例,2005年达到97.22%。2005年参加妇科病检查的人数为13345人,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验证合格率达到了82.84%,常住外来人口中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100%。基础妇幼保健工作的加强,使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得到了进一步的满足。
     十五以来,我区始终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宣传和投入力度。教育系统通过各种方法优化教育环境,全面加强教育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如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继续保持100%的高入学率,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都达到100%,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提高。仅2005年中、小学生均教育经费继前几年持续增加后又有了较大幅度增长,达到10212元/人和7271元/人,又比去年分别增长23.04%和13.38%,使提高素质教育的经费得到有效保障,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8%,优质高中达标率达到81%,各项政策得以落到实处。
     ——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促使妇女生活、就业和参政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我区十分重视妇女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各单位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落实各自职责,将促进妇女就业列入区政府实事工程,实现了妇女就业模式多元化。一方面,确保妇女最低生活保障,为失业人员提供各种就业机会,同时,更将妇女参政议政作为妇女实现社会政治地位的重要标志。至2005年,全区先有女性专业技术人员9990人,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65.09%;高级女性专业技术人员448人,占全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41.60%,超出“十五”目标值近20个百分点。安置失业人员就业人次9.15万人次,其中女性安置就业人次占43.06%。区委、区府机关各委办局党政领导班子中有女性的班子比重达到60%的比例,超过“十五”目标值50%的10个百分点。
     ——建立维权长效机制,妇女儿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持续确立。
     “十五”期间,我区以构建维权长效机制为抓手,由区妇联牵头,区公安分局、检察院、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形成了符合区域特色的维权长效机制。区妇联逐年强化妇女儿童“祥和”热线功能,并在石泉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了“万户家庭学法律”的实事项目,编印《妇女学法律读本》3万册下发至各街(镇),提升了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收效明显。区公安机关以“三警合一”机制改革为契机,强化打击违法犯罪力度,提升维护社会治安环境的能力,确保了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2005年,区公安分局共“查处案件数和破案率”均大幅提高,其中抢劫妇女、儿童案件立案数、查处治安案件中侮辱妇女案件数分别为75起和25起,比上年提高27%和47%,2005年查处卖淫嫖娼案件数和女性吸注射毒品数分别为373起和110起。
     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从“十五”计划中涉及的96项细化指标完成情况来看,在中期监测时十五计划实施初期存在的2项空白指标即“常驻外来人口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已填补,数据统计没有残缺现象。在监测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联合攻关方式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指标顺利达标。
     1、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妇女儿童发展指标在终期监测期间已达标
     根据2005年监测统计数据,区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基本实现《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预期目标和有关指标要求,在96项细化指标任务中,有91个指标即94.79%已达到并超过“十五”终期目标要求,其中一直困扰儿童健康成长的7—14岁肥胖儿童检出率,2005年首次达到“十五”目标要求,为14.53%;以及小学生龋齿填充率和15岁儿童牙龈炎患病率,分别为71.96%、23.18%,达到了“十五”预期目标。(1)涉及妇女的指标中,仅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中的女性比例”未能达到“十五”终期目标要求,与终期目标值相差6.4个百分点;(2)涉及儿童的指标中,有目标值的指标中只有4项指标目前未能提前达到“十五”终期目标要求,分别是“初、高中生视力不良率”和“幼儿园、小学男教师比例”,具体情况是高中学生视力不良率为86.31%,初中生视力不良率为67.48%,均未达到“十五”目标值;区幼儿园和小学男专任教师比例偏低,分别为0和13.26%。
     2、重难点指标的达标和联合攻关取得一定成效
     在“十五”期间,根据每年的监测统计数据,针对我区重难点指标开展各种有效措施联合攻关,首先对指标进行归因分析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攻关措施,五年来共涉及14项指标,其中涉及妇女发展的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中的女性比例”指标、“计划免预全程接种率”和“党政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指标,其余是涉及儿童发展的指标,如“初中生、高中生视力不良率”、“幼儿园、小学男教师比例”、“小学生龋齿填充率”、“15岁儿童牙龈患病率”、“儿童活动场所的社区配备率”、“家庭教育指导率”、“7-14岁肥胖儿童检出率”、“住院分娩出生缺陷儿发生率”、“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等指标。在联合攻关方面,我们区主要通过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未提前达标指标报告分析制度、联合攻关商榷会议制度,采取课题推进和实事项目等形式予以落实,如针对“初中生、高中生视力不良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每年监测均未达标的现状,五年来,区卫生局和区教育局针对指标分析原因,并持续加强了对全区中小学生用眼卫生及眼病防治常识的宣传、教育和青少年近视患病者的治疗工作,但初中生视力不良率和高中生视力不良率仍旧偏高,终期高中学生视力不良率为86.31%,初中生视力不良率为67.48%,均高于“十五”目标值。2005年,在区妇儿工委办的牵头整合下,区教育局、卫生局已与科学育儿基地视光中心联动策划具体培训教师规范检查视力的方案,并通过“探索普陀区小学生视力防治的对策”课题监督推进,有望形成有效措施,控制学生视力的新发病率。
     三、获得的主要经验及工作特色
     “十五”期间,区妇儿工委在区委的指导下,在区妇儿工委主任柴晓苗副区长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十五期间,我区妇儿工委先后获得上海市“儿童工作白玉兰”个人先进奖1名,荣获“上海市2003—2005年度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2名等荣誉,各成员单位在各自工作体系工作出色,也分别获得了各自条线的最高荣誉和好评,如区妇联获得全国、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区民政局针对《新婚姻法条例》的实施,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区人口计生委率先构建了覆盖九个街道镇的“计划生育三级网络”,均得到条线上级部门高度评价。2003年我区中期监测评估工作获得了市妇儿工委验收组的好评。通过总结,我们深感阶段性成效的取得,有赖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措施和做法,以及所积累的经验与机制:
     (一)注重宣传、整体优化妇女儿童生存环境
     区妇儿工委通过多渠道多途径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基本国策以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内容的宣传。各成员单位结合“3.8”国际妇女节、“6.1”国际儿童节、“8.28”助学日等特定日期的集中宣传,形成了全区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十五”以来,区妇儿工委办不断创新宣传途径,2003年,我们在全区各街道(镇)开展中心组学习导读活动,由街镇区妇儿工委分管主任向中心组成员全面介绍我区妇女儿童工作情况以及本街道(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情况。2005年我们又紧紧抓住“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十周年和纪念“北京+10”的契机,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进党校、进决策层,抓住区委中心组学习机会,邀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上海市妇联主席孟燕堃为我区四套班子领导宣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同年下半年,我们通过区委组织部还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讲座纳入区党校中青班课程设置。十五期间,我们先后多次在区、街(镇)两级妇儿工委中,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知识竞赛的形式,通过宣传、学习、记忆、竞赛等多项环节,使广大妇女群众对“纲要”的知晓率得到了有效提升。
     (二)勤勉探索、着力构筑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体系
     2001年以来,在区妇儿工委的协调动员下,各委员单位依托社区资源,条块结合,整合各方优势,为妇女儿童做了大量的实事,妇女儿童生存状态和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区妇联、区民政局和全区9个街道(镇)妇儿工委积极参与对困难家庭儿童的帮困助学工作,开展了“托起一个孩子,温暖一户家庭”的帮困助学托底工程,共帮助了4500名儿童,筹措帮困助学资金40余万元。团区委、教育局、公检法司等委员单位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帮助那些经济困难家庭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每年“六一”期间区妇儿工委领导坚持走访慰问我区困难学生,各成员单位还分别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儿童节庆祝活动。五年来,利用“上海市困难妇女健康实施项目基金”和“普陀区全一?关爱妇女健康基金”,从妇联系统共为我区2万余名特困育龄妇女群体实施了免费妇科普查,并为特困妇女提供了大病就医援助10余万元。
     (三)合力推进、全面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为了确保“十五”目标任务的全面达标,区妇儿工委37家成员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区文化局、公安分局、工商局等成员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严格控制对儿童发展不利的文化娱乐设施的项目审批。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局、区体育局和区妇联等单位,先后分别根据职责任务,联系我区妇女儿童的发展趋势,结合本部门实际,联手启动了儿童视力复查项目、下岗职业女性再就业培训项目和儿童活动场地匹配等指标攻关项目等。区民政局专门开设了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为提高我区人口出生素质、提供便捷、及时和有针对性的服务,该项目获得了市民政系统的充分认可;区人口计生委率先完成了覆盖9个街镇的“计划生育三级网络”系统建设,为全区出生人口的管理和统计提供了科学的平台。区公安分局针对家庭暴力指标,专门研究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妇女儿童“十五”计划目标和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主动做好妇女维权案件的受理和调处工作。区委组织部专门下发《普陀区2001-2003培养女性人才规划》,要求各单位加大力度做好女性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区财政充分支持并保证妇女儿童工作的专项经费,不但在区层面将妇儿工委的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同时还给予相应政策支持,于2004年起又将9个街道镇妇儿工委的工作经费纳入街道(镇)的财政预算。
     (四)战略视野、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区域工作特色
     一是“十五”期间,我区实现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区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职能部门的工作范围、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及统计监测的范围。如今,妇女儿童发展已成为普陀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已被列为各委员单位的议事日程。二是完善了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工作机制。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分解到单位、责任到委办”,区妇儿工委于2001年进一步完善并稳定了联络员队伍和统计员队伍,发挥工作联络组、监测统计组和专家评估组作用,并形成了自查自评、复查复评、抽样调查相结合的监测评估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发展的专题研究会,建立了成员单位议事工作机制和联合攻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反家庭暴力机制、社区妇女信访工作制度,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四大员”进社区开展社区妇女维权的工作机制等。三是形成了依靠课题项目促进达标的工作方法。为了推动实现“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的总体目标,为监测评估达标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2003年区妇儿工委在成员单位中开展了“普陀区妇女儿童发展重点课题”的申报调研工作。区委组织部、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区总工会、长寿街道、长风街道和长征镇分别结合我区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开展了涉及妇女儿童方面重难点指标方面的课题研究,如《女性处级干部队伍现状的对策思考》、《关于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心理测试在少年刑事审判中运用情况分析》等10篇课题论文,为成员单位更好地重视并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四是试点构建区、街道和居(村)委三级妇儿工委网络机构。2002年,区妇儿工委根据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的“管理达标”要求,有效规范了街道(镇)一级妇儿工委日常管理工作。2003年,进一步加强了对街道(镇)妇儿工委的管理与指导,设计了“小区实施两个规划监测指标统计表”,甘泉街道还在全区、乃至全市范围中率先试点社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为落实区妇儿工委在社区的工作提供了体制保障和工作经验的初探。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十五期间,普陀区的妇女儿童工作在区妇儿工委全体成员单位的重视和支持下,实现了新的突破:各级领导干部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的自觉性有了进一步提高;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各方、整合资源的工作渠道进一步通畅;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争先创优的荣誉感进一步增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全区妇儿工作在政策支持、专业指导、相互配合、监测统计数据应用、骨干队伍建设等方面仍较薄弱,特分叙如下:
     一要进一步在政策支持方面寻求保障。在十五期间,通过各级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努力,妇女儿童事业获得了与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机遇,并被纳入各级政府主报告关注范畴,在妇女、儿童发展和维权方面制定了不少政策,为所有妇女儿童更好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我们在十五的基础上希望全国、市级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政策制订方面能够进一步主动参与,在源头上多方考虑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有利政策,及时将这些信息传递给基层单位,让更多的工作人员提早介入,主动运用政策源头上为拓展妇女儿童事业寻求保障。
     二要进一步强化骨干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指导,形成成员单位良好互动态势。“十五”期间,我区从事妇女儿童工作的骨干队伍出现了波动,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均有不同层度的调整,且骨干队伍中除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均为身兼数职的兼职工作者,工作待遇得不到有效保障,给正在起步构建和完善工作机制的常设机构带来负面影响。而妇女儿童工作的专业化程度相对明显,以及指标推进的动态化等特征,使得基层单位在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时更需要得到专业指导,从而避开弯路,求真务实。因此,专职和专业从事妇女儿童工作的指导部门,要深入各成员单位了解工作推进动态,及时发现问题予以解决,特别是办公室要通过有效沟通、协调和相互促进的机会,及时统筹协调,以做到目标量化、责任细化和管理强化,促使成员单位更加主动投入、密切配合,形成良性长效工作态势。
     三要进一步广泛利用监测统计资料进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状况的宣传报道。目前我们更多的是针对妇女儿童工作情况开展宣传报道,而对监测评估资料的运用,因为多种原因,一直未得到有效拓展。因此,我们认为应该通过编写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宣传手册、汇编集、召开信息发布会、数据库信息查阅等形式,定期宣传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以此使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加深对妇女儿童状况的了解,有效推动社会各界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