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实施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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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报告
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妇女是社会发展和延续的原动力,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
“十五”初期,静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要求,制定颁布了《上海市静安区妇女发展“十五”计划》和《上海市静安区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五年来,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为行动纲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立足于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通力协作,统筹谋划,齐抓共管,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有序地推进了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实施,使我区妇女儿童工作逐步走上了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目前,我区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良好态势已经确立,全区形成了较好的妇女儿童工作氛围。基本完成了“十五”各项指标。其中0-6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学龄儿童入学率、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中小学学生体锻达标率、孕早期检查率、妇科病检查率、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等,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新生儿疾病筛选率、孕产妇死亡率等,已接近和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较好的保障;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得到较好的改善。但是,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妇女儿童发展水平相比还有差距。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促进妇女就业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妇女儿童心理健康辅导与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困难妇女儿童的需求需要进一步关注。
一、 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1、经济快速、健康的发展,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十五”期间,区增加值年均增长12.76%;区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8.25%,达到39.12亿元。财政对教育事业的经费支出年均增长17.12%,达到62100万元;财政对卫生事业的经费支出年均增长12.08%,达到6764万元。2005年末,我区生均教育经费16691元,人均卫生事业费218元,分别较上年增长了20.01%和7.39%。
2、社会事业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为妇女儿童生活质量的提高提供了保障。2005年末,我区人均居住面积为16.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了1.4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0.92平方米,比“九五”末增加了0.4平方米。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0.88平方米。人均公共体育活动场地面积0.56
平方米。人均期望寿命82.27岁,其中女性84.44岁。2005年,全区有6905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全区共设立养老院7所,收养老人293人,同比增长38.21%;其中女性191人,占全部收养人数的65.19%。分散安置残疾人员5931人,占全部领证残疾人数的77.92%,其中女性1862人,占全部领证残疾人女性人数的61.03%。部分困难妇女儿童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3、人口总量压力减轻,就业压力增大。2005年末,全区有户籍人口31万人,比2001年减少了3.92万人;其中女性人数为15.83万人,占总人口的51.06%,比2001年减少了1.82万人;16岁以下儿童人数为30602人,占总人口的9.87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36‰;人口总量压力减轻。2005年末全区登记失业人数0.73万人,比2001年增加了0.13万人,21.67%;女性失业登记人数为0.37万人,占全部失业登记人数的50.7%,比2001年增加了0.13万人,增幅达54.17%。就业压力明显增大。
二、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05年监测统计资料显示,“十五”计划所设置的七个领域96项主要指标,我区已有92项指标达到目标值,达标率为95.83%(见图一)。
七大领域中,社会经济、儿童教育、妇女参政、权益保障、社会福利五个领域发展状况明显改善,全部指标都达标,妇儿保健、妇女就业两个领域中的7-14岁肥胖儿童检出率、初中生视力不良率、高中生视力不良率和女性失业登记人员比例未能在“十五”末实现,需进一步加强(见图二)。
1、妇女发展
⑴妇女医疗保健体系进一步健全。多部门合作协调,加强妇女医疗保健系统的管理和妇女医疗保健知识的普及。做好辖区育龄妇女的管理,尤其是做好新婚妇女的宣传工作,主动关心她们。健全孕产妇的管理系统,提高孕产妇的建册率和建册质量。督促孕产妇参加孕妇学校学习,提高孕产妇的自我保健意识。2005年末,孕产妇死亡率为0.811/万,低于目标值1.5/万;孕早期检查率达到93.6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1.57%,高出目标值6.57个百分点;常住外来人口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100%。结合发放计划生育合格证,加强对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验证合格率为77.54%。
⑵妇女参政范围有所拓宽、层次有所提高。区委、区府重视女干部的培养,建立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机制,不断为女干部创造学习、实践的机会,帮助女干部提高参政议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区妇女参政议政的能力有所增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级领导干部中女性比例显著提高。2005年末,区级党政班子负责人中女性比例为21.43%,比2001年增加了13.74个百分点;街道党政班子负责人中女性比例29.49%,比2001年增加了3.26个百分点;区委、政府机关各委办局党政领导班子中有女性的班子比重为72.92%,高出目标值22.92个百分点,比2001年增加了7.21个百分点;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有女性的班子比重为100%;局级干部中女性比例为18.18%,比2001年增加了6个百分点;处级干部中女性比例为25.41%,比2001年增加了3个百分点。
⑶妇女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加大执法力度,健全妇女儿童三级维权网络。2005年各类侵害妇女儿童的案件立案总数为246件,比2001年减少了278件。加强法规宣传,女性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2005年妇联系统有关妇女权益信访受理数共92起,比2001年减少了162起。
2、儿童发展
⑴儿童保健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儿童保健体系的建设,规范儿童保健机构的管理,充分发挥儿童保健三级网络的作用,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卫生保健环境。2005年婴儿死亡率为4.34‰,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34‰,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底下筛查率、听力障碍筛查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均达100%,0~6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为96.17%,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为99.52%,1岁儿童贫血发病率3.18%,
4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86.27%,0~6岁肥胖儿童检出率为5.02%,小学生龋齿充填率为61.47%,12岁儿童恒牙龋均0.38只,15岁儿童牙龈炎发生率27.73%,小学生视力不良率26.85%,以上指标都控制在目标值内。
⑵儿童受教育质量有所提高。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需求分析,制定人才需求规划并进行科学评估,提高人才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在普遍提高教师学历的同时,更注重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鼓励教师通过培训、自修等各种途径提高综合素质。200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100%,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20%,均超过目标值。围绕建立与“双高”建设相匹配的“精品教育”的目标定位,采取多种举措,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教育发展模式。率先在全市高质量完成“中小学达标工程”和“加强初中建设工程”,初步形成了以素质教育实验校和课改基地校为龙头、以学校特色为依托的发展态势。3~6岁幼儿入园率、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达100%,小学、初中辍学率为0。
⑶儿童成长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通过社区、学校对学生和家长进行普法教育,通过家校共同教育提高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人身伤害。同时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和网吧管理,尽力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2005年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为98.50%,未成年人犯罪率为2.01/万,低于目标值4个点。加大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力度,提高儿童活动场所的社区配备率。2005年末儿童活动场所的社区配备率达到100%,是2001年的2.5倍。2005年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体锻达标率分别为95.70%、93.60%、95.10%,大大超过90%的目标值。
三、主要成效与做法
1、加强宣传、强化意识,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在依托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着力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意识、营造了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一是加强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宣传培训工作。为深入推动“两纲”的全面实施,区妇儿工委召开了实施“两纲”宣传培训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实施“两纲”宣传培训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两纲”颁布以来各部门开展“两纲”宣传培训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培训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组织成员单位参加了由国务院妇儿工委发起的“妇女纲要知识竞赛”和“儿童纲要知识竞赛”,并分期在《静安时报》上刊登、宣传“两纲”。二是加强了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的宣传。为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的知晓率,更好地实施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计划,区妇儿工委建立了分性别统计指标和分性别数据库,每年定期举办联络员培训班,做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监测统计年报数据的收集、汇总、评估工作。部分成员单位还深入社区宣传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内容,并就“实施妇女儿童计划”进行了问卷调查,社区妇女干部和社区居民普遍了解和关心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使妇女儿童发展事业在我区家喻户晓。三是加强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提高全社会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增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制意识,区妇儿工委开展了“提高法律素质,建设和谐家庭”等一系列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举办了《婚姻法》和《现代社会与性别意识》等专题讲座,提高广大干部和妇女群众对法律基本内容的理解。健全和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派员到中小学宣讲法律知识,提高学生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竞赛”和“百万家庭学法律”活动,完成“四五”普法各项任务,全面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
2、明确分工、各司其责,共同夯实妇女儿童工作的基础。随着我区社会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妇女儿童工作也不断涌现出新情况和新问题,各成员单位在妇儿工委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紧密合作,明确分工,各司其责,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把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区政府逐年加大投入,尤其近三年在公共厨房整治、万户家庭网上行的实事项目,和社会救助、妇女帮困、儿童助学以及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等加大了投入,进一步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新发展。二是实施人才战略。加强优秀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保持女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数量的达标,做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对特别优秀的女干部破格提拔,进一步提升了妇女参政议政的层次和水平。三是充分发挥政法系统职能作用。齐抓共管,筑起一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网。坚持从重、从快打击强奸、教唆、残害妇女儿童的恶性案件。受理家庭暴力投诉,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积极为区内弱势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加强综合治理,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四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妇儿保健为中心,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宣传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等知识,建立健全区域内社区孕产期保健网络和三级儿童保健网络,优化妇女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对幼托机构和各地段医院的儿童门诊质量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定期培训妇保、儿保医师,保证了我区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所需。五是以建设精品教育、促进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构筑终身教育体系,确保了妇女儿童充分享受受教育的权利。加大投入,对中学、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扩建专用教室和配备信息化技术设备,从根本上提高了我区基础教育的办学水准,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实现了我区残疾儿童受教育的零拒绝。六是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网络。把社会救助从生活救助拓展到医疗、教育、住房救助。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网站中开设服务发展、服务妇女、服务家庭的窗口和项目。落实安康通和阳光工程,为老年妇女和社区家庭服务。加快培育妇女民间组织,帮助支持老人和妇女创办服务实体。七是积极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开展妇女择业指导和培训,在女职工相对集中的现代服务业进行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专项检查,建立了全市第一家三方联席会议制度,保护了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八是注重发挥群众团体的职能作用。通过妇联、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及各级少先队等群团组织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几年来,开通“家园康新妇女热线”,为咨询者提供婚姻家庭、孩子教育和医学保健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设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来访、来电女性以法律服务和心理疏导。通过社区学校、妇女舒心室、红十字协会、老年协会、居家养老服务社、家政服务社等,为妇女群众提供了面对面的服务和帮助,真正为妇女群众排了忧、解了难。
3、拓宽领域、整合资源,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五年来,区政府和区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想妇女儿童所想、急妇女儿童所急,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工作上支持、政策上保证,在抓好实施妇女儿童“十五”计划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千方百计拓宽领域、整合资源,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一是落实“公共厨房整治”实事工程,提高妇女儿童生活质量。“公共厨房整治”工程自03年底立项动工,列入04年度区政府“一号实事工程”,至05年上半年全部完工。整个工程耗资5250万元,历时二年,由区政府和各街道包经费、包施工,不要居民出一分钱、不要居民出一把力,区内50401户、15万余人(其中三分之二是妇女儿童)的老式住宅公用厨房全部得到了良好的整治,改变了公共厨房脏乱差的面貌,消除了电线老化容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改善了妇女儿童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被评为市妇女发展实事奖。二是启动“静安区万户家庭网上行”实事项目,提高妇女和家庭的综合素质。为提高妇女和家庭现代化理念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自03年以来,区政府共投入76.75万元资金,完成了为期三年的“静安区万户家庭网上行”实事项目。培训妇女人数达1.2万余人,激发了妇女群众的发展和竞争意识,掀起了妇女和家庭学现代化知识、用信息化技术的高潮。三是实施社会救助,开展帮困活动,确保一部分困难妇女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方面,区政府加大投入,民政局一口上下,实施社会救助,使困难妇女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另一方面,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和社会方方面面整合资源,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帮困活动。发放妇科检查“五免”活动卡,为特困妇女、残疾妇女提供免费妇科病普查;帮助困难家庭学生继续学业;为部份0-6岁困难家庭儿童免费提供“爱心营养早餐”。
4、注重建设、健全机制,努力提高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能力。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计划的组织机构体系、监测评估体系、宣传工作体系、培训工作体系和项目工作体系。制定了《静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静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络员职责》,完善了妇儿工委工作制度和实施妇女儿童计划的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及时召开主任会议,补充成员单位,调整分管领导、联络员。确保机构合理、职责明确、人员到位、经费专拨专用。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每年定期开设联络员培训班,不定期举办实用知识讲座,适时召开工作研讨会,交流各成员单位实施两个计划的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妇女儿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并针对重点、难点指标和相关问题进行研讨,提出对策措施,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加强监测分析。做到每年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年对妇女儿童发展计划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针对重点难点指标做到经常性监测分析,及时召开协调会,共同攻难。按照“十五”计划每三年评选一次的要求,评选“妇女发展实事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一步调动了工作人员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妇女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四、存在问题及思考
1、女性失业登记人员比例逐年增高,要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2005年末,我区登记失业人员0.73万人,而女性占50.7%,比2001年增加了10.7个百分点,高出目标5.7个百分点。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化和产业结构的升级,传统企业不仅创造的新岗位有限,大部分企业还通过协保分流减员增效。而按照政策距离退休二年的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政策的优惠待遇,女性协保人员退入地区进入高潮,2005年46岁至50岁退入地区的人员中女性占82%。面对严峻就业形势,政府需对失业人员加强择业指导、技能培训,并积极推荐各种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帮助女性失业人员重返就业岗位。同时要鼓励妇女必须树立自强意识,主动学习各类知识、技能,适应时代发展。
2、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要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十五”期间,各类侵害妇女儿童的案件立案总数为1501件,妇联系统有关妇女权益信访受理总数为870起。因此,要把维护群众利益包括广大妇女儿童利益作为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宣传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平等权利,大力倡导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风尚,坚决遏制各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残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要重点为下岗妇女和部分困难的妇女儿童提供服务和援助,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爱送到千家万户,千方百计地把广大妇女儿童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3、初、高中学生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应引起高度重视。2005年初、高中学生视力不良率分别为70.79%和84.67%,比2001年分别提高了10.16和4.5个百分点。学生的学业负担过重和不良的用眼习惯是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因素。来自社会、学校、家庭各方的升学压力,是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主要根源。改革教育方式和升学考试制度,真正减轻学生的压力,全面提高儿童的道德、身体和文化素质。
4、7—14岁肥胖儿童检出率偏高,需全社会共同努力加以控制。“十五”期间,7—14岁肥胖儿童检出率明显下降,2005年为15.45%,比2001年下降了2.2个百分点,但距目标值还差0.45个百分点。由于家长对孩子过于关心爱护和不正确的营养知识所造成的,同时注重文化学习、忽略体育锻炼,导致肌体所需营养的不平衡,从而造成儿童肥胖病率的提高。需进一步以各种方式对有益健康的饮食结构、良好的饮食习惯、文化学习与身体锻炼的兼顾进行广泛宣传,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共同努力实现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实践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高标准、高起点、全方位地推进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计划的实施。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增加投入,更好地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政策、制度、资金和组织保障。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妇女平等参与程度,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培养教育,大力发展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和妨碍妇女儿童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1、静安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监测统计表;
2、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评估自评表。
上海市静安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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