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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报告摘要
1、 评估目的
2、 评估方法
3、 评估结果
4、 对策建议
第二部分:终期评估主报告
一、本区开展终期评估工作状况
二、本区执行“十五”计划状况评估
1、 执行“十五”计划基本概况
2、 执行“十五”计划状况总体评价
3、 “十五”计划主要目标完成状况
(1) 妇女儿童与发展外部环境
(2) 妇女发展状况
(3) 儿童发展状况
4、 本区“十五”工作的主要经验
5、 本区执行“十五”计划中存在的主要不足
6、 对策建议
评估目的:
妇女儿童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是衡量社会和谐的重要尺度。通过本次评估,全面总结我区实施妇女儿童“十五”计划发展状况,客观评价“十五”期间本区妇女和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水平;通过本次评估,为本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工作提供借鉴和奠定基础,使本区妇女和儿童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同时,亦希望通过本次评估能为政府决策、社会各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提供数据和相关信息。
评估方法:
根据市妇儿工委沪妇儿委(2005)第16号文《关于做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和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方案要求,自3月初至4月底,开展了虹口区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依据上海市区(县)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制度,按社会经济,妇儿保健,儿童教育,妇女就业,妇女参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和妇女儿童社会福利等七个部分94项指标进行。
本次评估组织了区、街镇两级妇儿工委(包括26个委员单位、10个街镇)以自查自评的方法对本单位(部门)实施计划质量,包括对领导管理的绩效,团队合力的绩效,处理瓶颈的绩效等方面进行重点评估;对重点难点指标干预状况进行重点评估。是对本区“十五”期间计划执行状况较全面的回顾、总结和评估。
评估结果:
过去五年,是虹口妇女儿童事业获得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
本区执行“十五”计划状况终期评估显示:
上海市区(县)妇女儿童统计94项指标中,本区达标90项,未达标指标4项,达标率为95.74%。
未达标4项指标分别为初、高中生视力不良率,小学生龋齿填充率和7-4岁肥胖儿童检出率。
综上所述:本区“十五”计划执行状况总体情况较好。“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为本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对策建议:
一要继续做好中学生近视患病率、7-14岁儿童肥胖发生率和小学生龋齿充填率等“三项难点指标”的攻克工作。“十五”中期后,本区开展的攻克“三项难点指标”的课题科研工作,为“十一五”规划实施提供了方法和思路。根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已就“三项难点指标”的课题科研成果应用拟定了推广方案,区妇儿工委以项目化管理形式与相关责任部门、社区街镇和科研院所签约,落实具体的推广事宜。
二要加强计划执行状况监控。在重点指标重点攻克的同时,加强对计划常规性基础性指标的监控。针对个别常规性指标完成状况下降的情况,已责成相关委员单位查找原因,制定针对性干预措施。
三要严格执行妇儿工委的目标责任制、计划实施状况监测评估制度、计划执行状况通报制等工作制度。使区、街镇两级妇儿工委,工作目标清晰,上下联动,优势互补,措施切实可行,成为实施计划的责任主体和实施计划的有机整体。
妇女儿童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是衡量社会和谐的重要尺度。为全面总结我区实施妇女儿童“十五”计划(下称“十五”计划)发展状况,客观评价“十五”期间本区妇女和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水平,为妇女儿童“十一五”规划(下称“十一五”规划)实施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使本区妇女和儿童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根据市妇儿工委沪妇儿委(2005)第16号文《关于做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期评估和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区自3月初至4月底,开展了实施“十五”计划终期评估工作。现将本区终期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开展终期评估工作情况
我区十分重视“十五”计划终期评估工作。接到沪妇儿委(2005)第16号文后即进行了认真的学习研究,并就贯彻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区“十五”计划终期评估工作,区妇儿工委于3月15日下发了虹妇儿工委〔2006〕第1号文件,专题部署本区“十五”计划终期评估工作。
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成立了区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区妇儿工委主任陈静薇亲自担任组长,区妇儿工委副主任方宇华、沈山洲和薛志民担任副组长,各委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各街镇妇儿工委主任为组员。责成区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终期评估的日常事务协调工作;区统计局负责终期评估的业务统计工作;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镇妇儿工委根据实施计划的目标责任负责相应的自我评估,做到领导到位,专人落实。
层层培训,明确要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分别于3月1日、3月17日,举办了由26个委员单位联络员和10个街镇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参加的虹口区实施妇女儿童“十五”计划终期评估培训。从评估时间、评估内容、评估步骤尤其是评估要求进行了培训和布置。要求: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镇妇儿工委以对全区广大妇女儿童负责的高度,从行使好政府工作职能的高度,做好终期评估工作;讲究质量,强调准确。由于终期评估监测年份长,工作量大,更要对本单位本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认真的分析和自评,尤其要对重点难点指标的干预工作进行经验性总结,为提高“十一五”规划执行水平提供借鉴。
客观评估,推进工作。不仅把评估工作作为对过去五年计划执行状况的总结,更把评估工作作为推动本区妇女儿童工作的过程。各委员单位和街镇妇儿工委根据文件要求,既客观评价本部门本单位
“十五”计划执行状况,亦对今后工作进行了思考和研究,按时按质地完成了本单位、部门的自评工作,分别上交了三份报告: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报告;部门或单位实施“十五”计划终期报告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评估自评表。
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区妇儿工委还将组织评估督查组在5-6月间对部分委员单位和街镇妇儿工委进行抽查评估。在面上评估工作完成后,将召开本区执行“十五”计划状况通报会。
二、本区执行“十五”计划状况评估
1、执行“十五”计划基本概况
妇女儿童事业是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一项祟高事业,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一项重要标志。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我区的妇女儿童发展事业,把“十五”计划纳入全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贯之实施,从组织上、工作机制上、经费上予以支持。做到了“三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机制到位和财政保障基本到位,为本区妇女儿童发展创设了良好的区域环境,保证了虹口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虹口社会经济发展相同步。
思想认识到位。党中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要求,这不仅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也对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十五”期间,我区十分强调要增强三个意识:
(1)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增强做好妇儿工作的政治意识。妇女儿童占人口三分之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的生存质量、生活质量、发展环境,是巩固执政党的社会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
(2)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做好妇儿工作的大局意识。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使妇女儿童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过程中,平等地占有社会资源,共享发展成果。
(3)从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高度,增强做好妇儿工作的责任意识。政府是计划的制定者,也是实施计划的组织者,发挥政府杠杆作用,为广大妇女儿童创设优良的发展环境,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应尽之责。
工作机制到位。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和工作资源,构建运作有序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工作效能。
(1)妇儿工作进入区政府工作主渠道。事关全区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事项上区政府常务会议决策;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项目进政府督办;妇女儿童年度工作、季度工作由政府部署;政府定期听取妇儿委工作汇报;妇女儿童发展状况进区政府“白皮书”。
(2)根据委员单位和街镇妇儿工委的不同层面,实施不同的目标管理。对委员单位下达《虹口区妇女和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目标分解表》和签署《虹口区实施妇女和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后期目标任务书》。街镇、社区试行《虹口区街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管理工作基本要求》,提出了把实施计划内容纳入街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街镇行政的年度计划和年度总结、纳入街镇行政财政预算、纳入行政决策议事日程的“四个纳入”的工作要求。
(3)强化难点指标干预,解决计划实施中的瓶颈问题
2003年9月,我区开始计划难点指标攻克工作。分别组建了“虹口区中学生预防近视的综合研究与实践课题组,提高小学生龋齿充填率课题组,控制虹口区7-14岁儿童肥胖发生率课题组”等三个科研攻关课题组。形成了由区卫生局、区教育局、街镇社区、学校、专业科研院所等单位部门和广大家庭的共同参与,多部门、跨层面的联手干预难点指标的工作机制,在科学干预规划难点指标的同时,亦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宝贵经验。
(4)健全工作制度,合力推进工作
在已经形成妇儿工委多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又相继建立了“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实施状况通报制”,妇儿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完善了督查督办制度。日臻完善的工作机制,使区、街镇两级妇儿工委工作目标清晰,上下联动,优势互补,措施切实可行。各委员单位之间和区、街镇两级妇儿工委成为了实施计划的有机整体,协同推进虹口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主体和实施计划难点指标的共同责任主体。
财政保障基本到位。随着区域经济发展,我区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也相应增加,增长幅度逐年提高。区妇儿工作经费提前达标。由“九五”末期的5万元,2002年增加到20万元,2003年增加到30万元,2004年2005年快速增加到65万元,略超市规划提出的妇女儿童工作经费按所在地妇女人均1.5元的上限标准。
区妇儿工委已连续三年把困境儿童的助学帮困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一学年两次资助百名困境学生。连续五年实施困难妇女健康实事项目。发动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区残联、区宗教民族办、区总工会和各街镇妇儿工委等部门单位共同启动困难妇女妇科检查实事项目,试行普查免费、经普查后需进一步筛查相关费用减免和确诊为重症疾患妇女适时医疗救治的“分层助困助医实事方案”。
政府对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视和投入,区、街镇两级妇儿工委对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职能的认真履行,社会各界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支持关注,广大妇女和儿童对“十五”计划的积极参与,使本区“十五”计划执行得较为顺利,与“九五”末期同比:
女性参政程度进一步提高:区委、政府机关各委办局党政领导班子中有2名女性的班子比重为68.00%,提高了9个百分点;街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有女性的班子达到90%,均达到了≥50%的市计划指标要求。
妇女的健康保健进一步改善:育龄妇女人均费用为27.98元,提高了15.73元;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92%,提高了3.90个百分点;妇科患病率为27.07%,下降了11.31个百分点,难点指标孕产妇死亡率已连续6年保持“0”的最好水平。
儿童优生保健进一步加强: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了100%;婴儿死亡率为2.92‰,下降了2.10‰;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为3.98/‰,下降了1.63‰;4个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为87.68%,提高了3.47个百分点。
儿童基础教育进一步优化:3-6岁幼儿入园率、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达到100%。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专任教师合格率均为100%,分别提高了0.12、1.41个百分点和2.40、8.82个百分点。
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维护。构建区、街道(镇)、居委(学校)三级妇女维权网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组建由律师、公证员、街道、法务所法律工作者为主要骨干维权队伍,初步形成全区妇女儿童维权体系。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妇联和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等单位(个人)先后荣获全国、上海市的妇女维权工作、青少年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
在肯定我区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本区妇女儿童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经济活动的程度仍有待提高,女性就业技能偏低,就业层次不高。初、高中生视力不良率,小学生龋齿填充率和0-14岁肥胖儿童检出率等“三项难点指标”课题研究结题以后,还要进行科研成果的应用工作。对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执行“十五”计划状况总体评价
过去五年,是虹口妇女儿童事业获得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
本区执行“十五”计划状况终期评估显示:
上海市区(县)妇女儿童统计94项指标中,本区达标90项,未达标指标4项,达标率为95.74%。
未达标4项指标分别为初、高中生视力不良率,小学生龋齿填充率和7-4岁肥胖儿童检出率。
综上所述:本区“十五”计划执行状况总体情况较好。“十五”计划的顺利实施,为本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
3、“十五”计划主要目标完成状况
(1)妇女儿童与发展外部环境
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2005年区级增加值为73.51亿元,与“九五”末期相比,同比增长34.69%。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5.8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同比增长8.67%。伴随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政府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也相应增加,教育事业经费与“九五”末期相比增长了12.68%,卫生事业经费同比增长了15.43%,教育事业经费和卫生事业经费增长均超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重同比增长0.5%,尤其是育龄妇女人均费用达到了20.99元,大幅度超出了“十五”计划提出的按妇女人均3元的指标。
人口状况稳定。全区人口总数为78.50万人,其中女性人数39.32万人,五年出生人口数15228人,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已连续18年负增长。
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全面推进两翼(北外滩、四川北路)开发。北外滩沿江17个重点项目全面启动,四川北路沿线10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建成大连路越江隧道、中环线和轨道交通4号线(虹口段)等一批重大市政工程。扎实推进百路优化工程,完成74条道路(路段)的优化改造和景观综合治理。改造了一批老式居民区环卫“五小设施”。完成旧区改造14幅,23.6万平方米。建成“基本无燃煤区”,全面完成第一、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建成四川北路公园等大型公共绿地8处,新建绿地68.6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1.75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九五”末期的15.00%提高到18.1%。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十五”财政投入教育经费24.3亿元,,比“九五”增加了53%。推进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终身教育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先后获得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区、全国幼儿教育工作先进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通过“全国科技进步城区考核。获得国家创新基金和市级种子资金项目48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项目66项,科技企业专利2567项。创建市级科普教育基地4个、市级科技特色学校6所、科普居委会20个。全面完成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健康城区建设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完成8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通过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复核评估。协调发展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积极开展“走近经典”等群众文化活动,新建社区健身苑(点)244个,社区公共运动场地4处,连续四年获“全国全民健身周优秀组织奖”。创建市级文明社区8个,市区两级文明小区311个,文明示范标志区域6个。全面完成“四五”普法各项任务,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社会保障继续加强。扶持发展微小型企业3549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2100个。净增就业岗位11.7万个,完成职业培训7.7人次。建立帮困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区财政共发放各类救助金2.2亿元。
(2)妇女发展状况
妇女与经济参与。虹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妇女就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妇女从业领域不断扩展,女性就业人数稳中有升。本区区属单位女性从业人员2.26万人,占从业总人数的52.31%,女性对虹口经济增长和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区劳动保障局、区妇联、等部门单位和各街镇、社区积极开辟就业岗位,为妇女提供就业机会,“十五”期间安置女性失业就业人次6.28万人次,占安置总人数的45.21%,接受职业指导的失业妇女达10.20万人次。女性失业人数0.64万人,占失业人数比例的42.95%,控制在不高于45%的市规划要求。
妇女与政治参与。我区坚持选拔配备和教育培养并举,源头储备和梯队建设并重,稳步推进女干部工作。
全区党政机关处级女干部70名,占总数的19.40%。女性后备干部队伍不断扩大,处级后备女干部占总数的52.20%,优秀青年女干部占总数的49.2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女干部8599人,比例达到56.29%,超40%的市计划要求。
妇女与教育成才。我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妇女受教育权利。确保女性受教育的机会平等,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小学学龄、中学学龄男女童入学率均达到了100%。小学辍学率0。03%,与上年同比下降了50.00%,中学辍学率0.09%,与上年同比下降了25.00%,其中女童的辍学率低于男童。高中阶段教育的女生比例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终身教育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人事、教育、妇联和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积极挖掘社会教育资源,开展了各类符合经济发展需要和妇女特点的职业教育培训和指导。区总工会、区文化局等部门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妇女读书活动,努力营造妇女读书求知的浓厚氛围。各类优秀女性人才不断涌现,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366人,占比例为42.71%,与“九五”末期相比,增长了11.68个百分点;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3833人,比例为73.65%,与“九五”末期相比,增长了14.93个百分点。
妇女与卫生保健。本区妇幼机构稳定,专业人员素质提高,覆盖全区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和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网络,为全区181050名育龄妇女的健康提供切实的服务,我区妇女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孕期保健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92%,与“九五”同比提高了3.9个百分点,孕早期检查率95.17%,与“九五”同比提高了6.53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已连续六年保持在“0”。
妇女生殖保健意识增强。开展妇科疾病检查,参加妇科疾病检查人数83403人,妇科病检查率始终在95%左右,妇科病患病率呈下降态势,由“十五”期初的40%左右,2005年下降到27.07%。
人口数量控制中的作用明显。在加强对本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的同时,计划生育工作的覆盖面已逐步向外来人口扩展,全区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验证合格率84.80%,与“九五”末期相比,提高了14.89个百分点。
妇女与权益保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措施,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提供充分保障。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区人大内司委、区妇联、区法院联手建立妇女陪审员制度,1名区政协女委员(区妇联常委)和1名区妇女法律维权中心干部经区人大常委会审批担任人民陪审员。主动争取区人大内司委执法检查本区实施《妇保法》情况,向区人大汇报本区《妇保法》实施现状,提出工作建议。
发挥维权网络作用。每年“三八”期间和7、8月区妇儿工委办与区劳动局、区总工会联手开展劳动保障法律实施情况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女职工劳动保护和使用童工情况。认真听取妇女群众意见建议和呼声,积极向政府提供社情民意,妇联系统受理调处有关妇女权益信访数达到5008起。区妇女法律援助中心荣获2000—2002年度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2002—2004年度上海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普法教育不断推进。区司法局、区妇联等部门针对妇女特点,结合“四五”普法,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先后开展了“万户家庭宪法知识大赛”、“万户家庭学法律”等活动,为提高妇女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起到了基础性作用。
(3)儿童发展状况
儿童优生与妇幼保健。全区三级妇幼保健网的标准化建设,始终加强相关医务人员和托幼机构保育人员业务技术的培训,使本区儿童保健工作呈现较高水平。
儿童死亡率降低。2005年婴儿死亡率为2.9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98‰,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7.15‰,均低于9‰的市计划要求,且与“九五”末期同比分别下降了2.10‰、1.63‰和4.05‰。
出生人口质量监控力度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92%,达到了85%的市计划要求。孕早期检查率95.17%。从2002年起增加了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和听力障碍三项指标筛查,筛查率均达到99.84%,均超90%的市规划要求。
儿童营养不良率适度降低。1岁以下儿童贫血发病率9.23%,0-6岁儿童肥胖检出率4.89%,均未超过10%和15%的市计划要求。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0.01%,与“九五”末期同比下降了0.09%。
计划免疫保持高水平。本区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了97.92%,达到了95%的市计划要求。通过有计划地预防接种,计划全程免疫接种率达到100%,高水平的免疫接种率形成对相应传染病的稳固免疫屏障。
4个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较高。爱婴医院创建工作和街镇社区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共同努力,使我区4个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多年保持在80%以上,2005年达到为87.68%。
儿童优教与基础教育。区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规定自身在高标准高质量的实施9年义务教育水平方面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工作目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基础教育的政府投入呈连续增长的势头。2005年小学生均教育经费为10487.00元/人,中学生均教育经费为13633.00元/人,与“九五”末期同比分别提高了6700.00元和9066元,增长幅度分别达到176.9%和198.5%。学校标准化建设成效明显,全区学校标准化建设,形成了优质教育资源,为儿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重视特殊教育。保障有学习能力的视力、听力、智力等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权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区特殊教育1所,在校学生数为183名。通过心理辅育、科技助育、医训补育的“三育”模式进行有效的补偿教育,实现智障学生生活自理、适应社会、自食其力的培养目标。
儿童优育与家庭教育。积极实施《上海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完善家庭教育管理指导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区家庭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本区家庭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推进。在区教师进修学院设立区家庭教育研究室,负责本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教学、科研、业务等。在各街道、镇建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分中心。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全区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了95.56%。
儿童保护与权益维护。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法律意识。区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等部门单位联合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的“518”我要学法、“新沪杯”中小学法律知识邀请赛和宪法宣传周青少年法制主题等活动已经成为我区青少年法制宣传的品牌。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率为4.50/万。继续保持我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国先进”称号。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妇女儿童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4、本区“十五”工作的主要经验
政府支撑是推进妇儿事业发展的保证。妇儿工作是政府的工作,我们自觉强化政府主角意识,责任意识,发挥政府杠杆作用,在自身承担妇儿工作,保证基本投入同时,协调和组织社会各方资源支持妇儿工作,确保妇儿事业的整体推进
妇儿工委管理协调是推进妇儿事业发展的关键。由于妇女儿童是一个涉及到教育、卫生、劳动、文体和司法等众多领域的系统工作,建立由两级妇儿工委组织和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的科学、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非常重要。实施目标管理,将妇女儿童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增强监测力度,坚持年度、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制度,将本区规划实施状况始终掌握在第一时间。
整合社会资源是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妇儿工委善于发挥组织优势,最广泛地动员协调社会各方的参与,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更为优越的社会环境。每逢重大节庆,两级妇儿工委和基层居委妇儿工作小组结合各自职能,以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基本原则。
动员妇女儿童积极参与是推进妇儿事业的根本动力。积极鼓励并引导妇女儿童自身参与,在参与中提高自身素质,使妇女儿童成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主体。
5、本区实施“十五”计划中存在的主要不足
在充分肯定我区“十五”计划执行情况的同时,也要客观看到存在的不足,综合分析主要有:
①未达标4项指标集中在儿童规划范围,且为多年困扰儿童发展的难点指标。其中:初中、高中学生近视患病率和7-14岁儿童肥胖发生率居高不下;小学生龋齿充填率始终俳徊在60%左右,离70%的市计划目标仍有距离。
②在加大对难点指标干预的同时,加强对已达标的常规指标监控,防止出现下降(或增高)情况。
6、对策建议
一要继续做好中学生近视患病率、7-14岁儿童肥胖发生率和小学生龋齿充填率等“三项难点指标”的攻克工作。“十五”中期后,本区开展的攻克“三项难点指标”的课题科研工作,为“十一五”规划实施提供了方法和思路。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已就“三项难点指标”的课题科研成果应用拟定了推广方案,区妇儿工委以项目化管理形式与相关责任部门、社区街镇和科研院所签约,落实具体的推广事宜。
二要加强计划执行状况监控。在重点指标重点攻克的同时,加强对计划常规性基础性指标的监控。针对个别常规性指标完成状况下降的情况,已责成相关委员单位查找原因,制定针对性干预措施。
三要严格执行妇儿工委的目标责任制、计划实施状况监测评估制度、计划执行状况通报制等工作制度。使区、街镇两级妇儿工委,工作目标清晰,上下联动,优势互补,措施切实可行,成为实施计划的责任主体和实施计划的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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