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实施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自评报告
         
一、自评报告内容摘要
     二、自评报告
     (一)认真做好终期监测评估的工作
     (二)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情况的评估
     1、基本概况
     2、总体评价
     3、妇女儿童发展指标达标情况良好
     4、主要做法及经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三、建议

一、自评报告内容摘要:
     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是一项科学性较强的工作。通过监测评估,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实施全国妇女儿童发展“两个纲要”和上海“两个计划”的达标状况和存在的瓶颈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我区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发展 的策略措施,为推动新一轮妇女儿童事业和长宁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为了全面、准确、系统地收集、汇总统计数据和资料,客观地反映我区“十五”期间达标状况,区妇儿委将终期监测评估工作作为重点项目来部署,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有关事宜,采取了自评、互评、社会评议、受益主体评价和主管部门考评的多维评估方法,有力地保证了我区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公平客观的开展。
     终期监测统计结果显示: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计划”共有96项指标,其中量化指标53项,已达标49项指标,达标完成率为92.45%,有些指标在全市名列前茅,有些指标已超出全国水平。妇女经济参与领域普遍扩展、妇女参政议政层次不断提高、妇女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妇女儿童特殊权益得到合法维护、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我区在“十五”期间,坚持“以妇女儿童发展为本”,坚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认真履行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职能,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坚持绩效考核制度和专题督查制度,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与长宁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的战略目标,使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二、自评报告
     (一)认真做好终期监测评估工作。
     做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终期评估工作,是坚持妇女儿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政府履行管理妇女儿童事务职责的重要环节。今年,我区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培训与指导相结合。区妇儿办于3月17日,举办了妇女儿童“十五”计划监测统计培训班,各委员单位的联络员、统计人员参加了培训,会上对统计口径以及计算方法、自评要求等问题统一了认识。在监测统计中,我们与委员单位共同研究重点、难点指标的实施状况,全面、客观地逐一分析其发展现状和发展的态势,加强了对委员单位的指导。
     二是自查自评与抽查评估相结合。今年3月份各委员单位根据今年监测评估要求,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评。区妇儿委于4月底,组成区级专家评估组,并邀请区人大代表对仙霞街道、新泾镇、区劳动局、区教育局等单位进行了抽查评估。通过听取自评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访谈等程序,了解了被抽查评估单位实施“两个计划”的状况,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常规指标的监测与重点指标的监测相结合。五年来,在各委员单位的努力下,我区实施“两个计划”取得了较大成绩,绝大多数指标已达标,但还有少数重点难点指标尚未达标。因此,我们在认真做好常规指标监测统计工作外,还把重点放在未达标的重点和难点指标上。如:对初、高中学生视力不良发病率、小学生龋齿充填率、小学男教师比例等四大难点指标进行了全面、客观地分析其发展的态势,为推进“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提供了依据。
     四是受益对象的评议与专家评估论证相结合。在监测评估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妇女儿童对工作主体的评价,通过对群众的参与率、受益面、满意度、得益率及对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知晓率等方面的测评,了解她们对工作主体的评价和需求。区妇儿委在区统计局《长宁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统计分析报告》和委员单位终期监测自评报告的基础上,形成《长宁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自评报告》。五月初,在自查自评、抽查评估、受益主体评议的基础上,区妇儿委邀请市区有关专家对我区“十五”期间妇女儿童发展状况进行论证、评估,专家们认真客观的分析及科学合理的建议,拓展了我们的工作思路。

(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情况的评估
     1、基本概况。
     长宁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的西面,户籍人口61.84万人,其中女性30.67万人,占人口总数49.59%;18岁以下儿童6.37万人,占人口总数10.29 %;常住外来流动人口10余万人;外籍人员有25000多人,全区共辖9个街道1个镇,是一个拥有丰富人文资源的综合性城区。“十五”期间,全区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各项经济指标位于全市的前列,到2005年全区已实现增加值75.60亿元,是2000年的1.9倍。地方财政收入42.8亿元,是2000年的3.11倍。在“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新理念中,区委、区政府坚持确保重点,逐年加大对教育经费、卫生经费的投入;教育事业经费比上年增长速度从2000年的4.93%增长到2005年的14.26%,卫生事业经费比上年增长速度从2000年的6.68%增长到2005年的27.67%,这为我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2、总体评价。
     “十五”期间,我区再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实施“两纲”示范区。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全国妇联的亲切关怀下,在上海市妇儿工委的直接指导下,我区紧紧围绕市、区政府的工作目标以及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不断调整工作思路,确定工作目标,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了“区委领导,政府负责,妇儿委牵头,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妇女儿童工作格局、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运作畅通的组织网络、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完成了一批妇女儿童需求的实事项目,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计划”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3、妇女儿童发展指标达标情况良好。
     终期监测统计结果显示:“两个计划”共有96项指标,其中量化指标53项,已达标49项指标,达标完成率为92.45%,有些指标在全市名列前茅,有些指标已超出全国水平。主要表现在:
     (1)妇女发展进程加快
     妇女参政议政层次不断提高。至2005年,我区妇女参政议政的层次和水平逐年提高,女性在国家和社会事物管理方面的参与层次和结构均有所好转。2005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女性比例占55.89%、处级干部中女性比例占24.93%、正处级干部中女性比例占26.27%、局级干部中女性比例占27.27%,在全市均名列前茅;我区本届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分别占代表和委员总数的29.34%和30.59%;比上一届分别上升3.61和3.50个百分点,高于上海市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4.95和12.74个百分点;街(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有女性的班子比重为100%,比2000年上升35%。由此可见,不仅各级部门对女性的参政议政越来越重视,而且妇女自身在参政意识上对高层决策的期望值也在提高,其参与和影响已延伸到更广阔的政治领域。
     妇女经济参与领域普遍扩展。2005年,长宁女性就业趋势向高层次多领域发展,全区统计范围内在岗职工人数3.54万人,其中女性人数为1.7万人,占48.02%;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1.47万人,其中女性0.66万人,占44.89%,达到了“在失业人口中女性比重不高于男性”的目标。安置失业人员就业人次为4.57万人次,其中女性2.1万人次,占45.95%,比2000年上升了4.25个百分点。女性人力资源的开发步伐加快,女性介入经济管理的比例正在逐年扩大,女性的管理和决策已经得到了充分体现肯定。
     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66.78%;中级职称人员中女性占64.06%,均高于男性;高级职称人员中女性占38.38%,比2000年上升3.94个百分点,女性的参与对保持我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也在显著提高。
     妇女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妇女的身心健康是反映妇女生存状况的基本指标,随着经济的稳步发展,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也在逐年增强。2005年妇科病检查率为95.93%,比2000年增长14.11个百分点。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妇科病患病率为47.27%,比2000年增长了12.14个百分点。2000年孕产妇死亡率为88.03人/10万,而到了2005年全年已无一孕产妇死亡。2005年孕早期检查率达到94.17%,比2000年上升1.61个百分点。女性健康状况是女性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妇女特殊权益得到合法维护。近几年,我区坚持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各级职能部门更加注重预警机制的完善,全区建立健全了三级信访网络,实行妇联干部、司法调解员、法官联合接待制。根据妇联系统的统计,信访受理数由2000年的1366起到2005年已达2014起,且答复率为100%。
     来自区公安局的统计数字显示,2005年查处治安案件中侮辱妇女案件7起,比2000年下降84.44%。查处卖淫、嫖娼案件数341起,比2000年下降22.68%,查处女性吸、注射毒品人数29人,比2000年下降了46.30%。
     (2)儿童发展稳步向前
     儿童生存质量显著提高。监测统计显示:与儿童生命质量密切相关的数值: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43%,比2000年下降了0.09个百分点。良好的经济条件使得儿童的营养状况大有改观。2005年全区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了98.19%;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43%。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在五年期间有所波动,从2000年0.01%到2003年有所回升,达到0.29%,至2004年迅速下降到0.05%,最后下降到2005年的0.02%的水平,回归到正常值。区牙病防治部门继续加强学生及家长对健康用牙和牙病防止的教育宣传,并加强了对儿童牙健康状况的控制。2005年小学生龋齿填充率为65.36%,比2000年的45.75%有了较大改善,正在逐步接近目标值70%。
     儿童享有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早期教育是《儿童计划》的重点目标之一。截止到2005年,小学、初中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素质教育深入开展。连续五年我区的3到6岁幼儿入园率、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达到100%,中小学生的人均教育经费分别为12238元/人,9039元/人,分别是2000年人均教育经费的2.31倍、2.49倍。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99%以上,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从2000年的93.4%提高到2005年的98.72%。
     除了课堂教育,家庭教育的管理和运作机制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以全社会关心参与的育人环境和社会化的工作格局已形成,2005年全区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7.89%,超过目标值2.89个百分点,比2000年提高2.83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区政府还投入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和改建了全区10个综合性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儿童活动场所配备率达到了100%。
     儿童法律保护力度增强。为创设一个更适宜儿童成长的安全、健康的社会环境而积极努力。近几年,未成年人犯罪率始终控制在6/万目标控制线内,2005年未成年人犯罪率为2.51/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由2000年8.73/10万到2005年无意外死亡,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3)积极攻克重点难点。“十五”期间,我区加大了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率,出生缺陷儿发生率有所下降。自2002年10月1日实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后,规定婚检自愿的原则,全社会的婚检率骤降,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由于群众的健康意识、文化素质等因素,自愿参加婚检的少之又少。鉴于大多数人不具备判断隐性传染病和遗传疾病的能力,因此婚前医学检查具有常规体检不同的意义。低婚检率是出生缺陷儿的隐患,近几年出生缺陷儿发生率有上升的趋势,针对这一情况我区主动开展新婚体检宣传服务活动、采取婚姻引导员等措施,并加强了优生监测的功能建设。实际效果有所显现:2005年住院分娩出生缺陷儿发生率为84.8/万,取得了初步成效。
     4、主要做法及经验
     “十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妇儿委各职能部门坚持“以妇女儿童发展为本”,认真履行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职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推进妇女儿童“十五”计划的全面实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1)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计划”为抓手,坚持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到政府工作体系。“十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长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范围和目标职责;人员编制纳入区编委编制系列;妇儿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妇女儿童发展已成为长宁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被列为区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各委员单位、各街道(镇)围绕“两个计划”落实责任分解、强化宣传培训、开展监测评估,为保证长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以加强规范管理为手段,建立完善科学有序的运作机制。为确保“两个计划”的有效实施,区妇儿委注重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不断建立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了妇儿委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在“九五”工作的基础上,“十五”期间我区又逐步完善了责任签约制、工作述职制、监测评估制、视察督查制、工作例会制、学习培训制、课题调研制、责任追究制、交流表彰制等九项制度,进一步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政府目标管理机制。我们通过目标分解,明确各自的职责,并将“两个计划”中的重点难点指标纳入政府一级目标考核,每年与区长进行责任签约,每月由区政府督导室督导检查,增强了委员单位工作的责任性。三是建立多维评估机制。我区每年坚持监测统计和监测评估制度,并坚持采取自查自评、互查互评、上级抽查、群众评议和社会评估的多维评估的方法。
     (3)以增强街道(镇)妇儿委建设为基础,完善妇女儿童工作组织网络。“十五”期间,我区不断完善妇儿委工作网络,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基础建设,在已形成的区、街(镇)、和居(村)委三级妇儿工作网络基础上,又积极开展了“街道(镇)妇儿委实施妇女儿童规划有效性探索”的试点工作,形成了有效的运作模式和方法,建立了社区妇儿委工作多维评估考核机制,并以点带面,加以推广,使街道(镇)妇儿委工作更趋规范和科学。为了更加凸现政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区委组织部专门发文,进一步明确了各街道(镇)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妇儿委主任由办事处主任担任,以确保“两个计划”的有效实施。
     (4)以适应区域发展要求为前提,竭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落实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责任,应该体现为解决影响妇女儿童发展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从法律、政策的源头上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保障。五年来,区政府始终以办实事为载体,进一步创设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1)我区投资1.01亿元移地新建了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区妇幼保健院;(2)投资150万元建立了“长宁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3)投资350万元,开展“百万家庭网上行培训”,三年来,共有7万余人参加了网上实践活动,其中57500余人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书;(4)投入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和改建了全区10个综合性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场所配备率达到了100%;(5)坚持每年拿出专款免费为特困妇女妇科检查,“十五”期间,已为2万多名特困妇女提供了免费妇科检查,普查率达94.48%;(6)加强了对外来妇女儿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目前常住外来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100%,常住外来流动人口儿童“四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8%;近两年,区政府又投入350万元将6391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全部安排进入公办中、小学就读,使学龄青少年有了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5)以依法维权为重点,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力度。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对受害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力度,我区建立了制止家庭暴力“绿色通道”; 建立了“长宁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律师志愿团”,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开设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和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拓展了“为孩子父母学校” 的教育功能,受教育对象从法院诉讼离婚对象延伸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对象;区法院少年庭在全国率先实行“社会服务令”非刑罚措施,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非刑罚方法的多样化;完善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妇保合议庭”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区社会劳动保障局、区总工会加强对在有毒、有害工厂(包括车间)工作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力度,督促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同时,在全区建立了区、街道(镇)、居委三级信访接待网络,实行妇联干部、司法调解员、法官联合接待制,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6)以合力攻关为导向,积极攻克重点难点指标的达标。实施“两个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参与和政府部门的通力合作。五年来,我区加大了对重点、难点指标调研攻关的力度,如提高孕早期检查率。近几年来,由于市政建设、动拆迁、人户分离等多方面因素,给孕早期检查带来很大难度,为了落实这一指标,分管区长、区妇儿委主任亲自召开有关部门的领导会议,分析原因,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第一,区计生委根据“孕12周建卡率”目标要求,认真做好 “孕10周掌握率”,并与妇联共同做好孕12周建卡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第二,医院在提高孕早期检查质量的同时,加强与地区的联系、联络,做好指导工作。第三,各街道(镇)加强组织协调,并设立专项奖励经费,列入年终考核。同时,针对新婚体检政策的调整,我们积极采取针对措施,在民政局婚登处设立窗口,对前来登记结婚的新婚夫妇送上 “爱心大礼包”,并主动开展新婚体检宣传服务活动。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我区孕早期检查率,同时,对控制我区出生缺陷儿的发生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另外,区妇儿办还组织教育、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先后对《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小学生龋齿充填率》、《提高新婚体检率》等尚未达标的指标,确立课题,开展联合攻关。至2005年,我区出生缺陷儿发生率已呈下降趋势;小学生龋齿充填率也呈逐年上升趋势,已接近目标值。今年3月,我区上报六篇课题成果论文参加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的课题成果评选活动。
     “十五”期间,我区妇女儿童工作已形成了一定的经验,如建立科学有序的妇女儿童工作运作机制、构建儿童工作社会化大格局、齐心协力合力攻关成效显著、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全市率先试行“三证”、拓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途径、竭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建立未成年思想道德评议台等经验先后在全国、市妇儿工委召开的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同时,我区还先后荣获“全国妇女维权特别贡献奖”、“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全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长宁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均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我区还被评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国文化先进区” 和“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等。“妇幼保健服务项目”被评为上海市第三届妇女发展实事奖。这一切成绩的取得,为我区“十五”妇女儿童工作画上了一个较为圆满的句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2005年监测统计显示:长宁区妇女儿童发展的总体趋势势协调的、可持续性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我们的重视:一是还有一些指标尚未达标,如初、高中学生视力不良率,要达到规定的目标值还有一定难度。二是妇女儿童心理健康问题,需要引起社会的关注。三是外来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
     根据这些情况,“十一五”期间的工作措施:
     1、加大干预措施,提高妇女儿童发展若干关键指标达标率。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要认真分析指标的达标情况,巩固已达标的指标、跟踪不稳定指标、攻克未达标指标。对难点指标,区妇儿办牵头协调有关委员单位联手协作,制定切实有效的干预措施:推进《长宁区学龄儿童视力不良情况分析和对策研究》、《长宁区儿童龋齿充填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等课题的研究,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力争使各项重点、难点指标有新的突破。同时,积极促进女性平等就业。及时了解我区妇女就业情况,并就如何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机会以及制止就业中性别歧视等问题进行研讨,进一步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和层次。此外,要结合长宁产业发展和妇女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各类培训计划(如:开展技术、技能的培训等),提高妇女就业的能力,进一步拓宽妇女再就业渠道,积极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
     2、加大宣传力度,为妇女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运用我区“一报”、“一台”、妇女儿童工作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在全区积极营造尊重妇女、热爱儿童、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长宁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知晓率。要积极宣传广大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宣传优秀女性人才的社会价值、宣传妇女参政的重要意义,以推动妇女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中的协调发展
     3、加强创新力度,扩大受益群体。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注重科学指导,创新工作方法。要积极向立法部门呼吁尽快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长宁区妇女儿童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增加妇女儿童心理健康保健服务等项目,形成街镇、区两级妇女儿童心理健康保健服务网络,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适需的服务;建立区“阳光驿站”,对受到伤害的妇女给予应急救助保护;进一步落实外来妇女的妇幼保健措施,提高常住外来人口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完善外来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管理制度,让他们依法享有与本市妇女儿童同等的权利,提高他们受教育的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建议:
     1、建立与完善分性别统计数据库,强化分性别统计意识。
     2、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赋予“督促执行书”一定的法律效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妇女儿童的作用。
     3、各区县妇儿委办公室的人员编制应纳入市编委编制系列。目前区县妇儿办只有1名编制,是不能适应当前市妇儿委工作要求的,应通过市编委增加编制。
     4、继续增加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从宣传媒体到处理各种事务,切实尊重妇女儿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