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实施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终期监测评估自评报告
                                       

[摘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十五”期间,区妇儿委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妇儿工委紧紧围绕《宝山区实施<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思路>的办法》和《宝山区实施<上海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思路>的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坚持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格局,着力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工作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委员单位和街镇妇儿工委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为目的,结合宝山实际,巩固成果,发现问题,预测趋势,调整政策,合力攻关,突破难点,推进了《两个办法》的全面实施,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有序发展。
     本报告是根据妇儿工委各委员单位提供的实施《两个计划》的监测数据,自我评估、各类台帐、档案资料基础上形成的。报告概述了“十五”期间,宝山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妇女儿童事业取得的成绩,总结了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经验、主要的做法,分析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可行性的改进措施和建议。评估结果表明,“十五”期间,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得到长足进展,大部分指标达到或超过“十五”终期目标值。
     妇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国家的未来,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十五”期间,在宝山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妇儿委各委员单位和各街镇妇儿工委紧紧围绕《宝山区实施<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思路>的办法》和《宝山区实施<上海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思路>的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目标,以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依法施规、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职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自觉承担起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责任,努力推进妇女儿童“十五”计划的全面实施。
     一、对终期评估工作的回顾
     2006年是“十五”终期评估之年,也是“十一五”规划全面启动之年,总结评估是为了更好的规划发展,区妇儿委深刻认识到:开展上海妇女儿童“十五”计划终期评估工作不仅是对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检查和综合评定,更是推动我区妇女儿童工作的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的一次契机。
     1、认真贯彻落实沪妇儿委【2005】第16号文件精神。召开了2006年度宝山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扩大)会议,区妇儿委副主任、区妇联主席李娟同志在总结2005年全区妇儿工作的基础上,重点传达了关于全国“两纲”中期评估和市“十五”计划终期评估工作会议精神,区妇儿委主任、副区长朱永泉同志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各委员单位要将迎接“十五”终期评估工作作为本年度重中之重的工作加以落实,以评估明职责、找差距、推工作、促发展。
     2、区妇儿办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与服务等职能。一是培训先行。积极贯彻落实市统计监测培训会议精神,对区妇儿委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进行了“十五”终期统计监测工作的培训,要求各联络员一定要更规范、更准确地做好“十五”终期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二是督导紧跟。“十五”终期评估工作也是对各委员单位落实妇女儿童工作情况的一次全面督导,区妇儿办抓住这一契机,对区妇儿委的22个委员单位分批、分类进行了督察和指导,进一步明确了各委员单位的职责,理顺了工作的网络。对重点指标单位,以“菜单式”的服务指导其做好评估准备工作。三是沟通及时。在迎评工作期间,区妇儿办始终与各委员单位保持最及时的沟通,第一时间传递评估工作的信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促进了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3、形成了自查自评——督导反馈——促进发展的评估工作模式。我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五”终期评估工作主要以各委员单位自查自评为主,通过各委员单位的自查自评,形成五年来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的基本状况;以区妇儿办的督导反馈为辅,妇儿办发挥“协调链”的功能,通过督促、指导、沟通、反馈,全面了解了各项指标的发展现状;评估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推进新一轮的发展。在开展“十五”终期评估工作的同时,也是我区制定新一轮妇儿发展规划的最后审定时期,评估工作为我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各项指标的最终确定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以评估促发展的理念落到了实处。
     二、对《两个办法》执行情况的评估
     2001年至2005年的五年时间,是宝山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践“思想再解放,工作再开拓,发展再加快”的工作理念,紧紧依靠全区人民,敢为人先,永不懈怠,求真务实,开拓进取,顺利实现“一年小变样”、“三年中变样”的各项目标,积极推进了宝山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
     (一)基本情况
     至2005年末,我区户籍人口80.8万人,其中女性人口38.98万人,占到48.2%,18岁以下人员占到11.6%。“十五”期间,人口自然增长率均为负数,2005年为-1.06‰。
     “十五”期间,国民经济保持了又快又好的发展态势。到2005年,全区实现增加值321.86亿元,是2000年的2.7倍,按可比价计算,年均增长18.7%,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为0.6:47.7:51.7;地方财政收入63.61亿元,是2000年的3.9倍,年均增长41.8%。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198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10817元。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教育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不断增加。2005年教育事业经费财政拨款投入 亿元,比2000年增长1.6倍,年均增长20.9%;卫生事业经费财政拨款投入 亿元,比2000年增长69.8%,年均增长11.2%;妇幼卫生经费财政拨款投入 ,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重为2.3%,比2000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育龄妇女人均妇幼卫生经费17.7元/人,比2000年增加11.7元/人。
     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为我区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总体评价
     (1)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趋势为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城镇功能、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政府对教育、卫生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
     (2)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我区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发挥了重要作用,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等得到切实保障;
     (3)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我区的帮困救助机制不断完善,各类处境困难的妇女儿童受到广泛关注,助学、助医、助困、法律援助、司法保护等措施落到实处;
     (4)妇女的社会政治经济参与意识日益增强,参政议政的领域不断扩大,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决策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5)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妇女群体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6)儿童教育得到优先发展。儿童教育资源结构和配置日趋合理,各年龄阶段入学率均达100%;
     (7)儿童早教研究有了新的进展,义务教育高标准、优质
     化;
     (8)家庭教育发挥了重要作用,特殊教育也进一步得到完
     善。
     (三)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十五”时期,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的96项指标中,33项有目标值,其中儿童27项(25项为量化目标,2项为趋势目标),妇女6项(其中有一项暂缺数据)(见附表)。从附表可以看出:在30项有量化目标的指标中,有23项已完成“十五”终期目标要求,即总体达标率为76.7%,其中,妇女指标的达标率为100.0%,儿童指标的达标率为72.0%(见下图)。未完成目标的指标主要有:儿童活动场所的社区配备率、7-14岁肥胖儿童检出率、小学生龋齿填充率、12岁儿童恒牙龋均、15岁儿童牙龈炎患病率、初中生视力不良率、高中生视力不良率等7个指标。
    
     1、主要目标的完成情况
     (1)卫生与保健
     ①注重孕产妇的保健管理,不断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母亲安全是妇女生存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妇女工作的重要内容。“十五”期间,我区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妇女健康保健知识的宣传,妇女的健康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医疗条件的不断改善,为妇女健康检查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五年来,我区妇科病检查率逐年上升, 2005年妇科病检查率92.8%,比2000年提高了4.5个百分点;妇科病患病率下降明显,妇科病患病率为22.9%,比2000年下降了5.9个百分点。
     坚持优生优育原则,加强孕产期保健工作,“十五”期间孕早期检查率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保持在90%和85%以上的水平,2005年分别为90.6%和87.5%。随着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和住院分娩出生缺陷儿发生率均有所下降,2005年没有孕产妇死亡,住院分娩出生缺陷儿发生率为26.8人/万人。
     ②不断提高儿童保健水平,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儿童健康是儿童生存的重要基础,也是儿童工作关注的焦点。“十五”期间,我区0-6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逐年提高,2005年为98.9%,比2000年提高1.8个百分点。随着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的提高,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也得到有效控制,2005年婴儿死亡率为4.4‰,比2000年下降1个千分点,控制在7‰的目标水平之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0‰,比2000年下降1.7个千分点,控制在9‰的目标水平之内;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为0。
     (2)教育和培训
     ①基础教育牢固
     3-6岁幼儿入园率、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在“十五”期间均保持100%。小学和初中辍学率均控制在较低水平,2005年小学辍学率为0.02%,比2000年下降0.02个百分点;初中辍学率为0.31%,比2000年下降0.1个百分点。
     ②学生身体素质良好
     学生的身体素质也保持较好水平,“十五”期间,小学、初中、高中生体锻达标率均超过90%的目标水平,2005年分别为93.1%、90.4%和92.1%。
     ③人均教育经费逐年提高
     在保持较高入学率和较低辍学率的同时,小学和初中生均教育经费在“十五”期间也逐年提高。2005年小学生均教育经费9968元/人,比2000年增加6921元/人;中学生均教育经费12196元/人,比2000年增加7118元/人。
     ④教师学历合格率保持较高的水平
     教师的素质和教学水平直接影响教学质量,提高专任教师的学历水平相当重要。200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高于97%,分别为98%、99.7%、99.4%、97.5%,除了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和2000年基本持平外,小学、初中和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比2000有所提高。小学、初中、高中平均每个教师负担学生数分别为14人、14人、18人。
     ⑤加大妇女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女性总体素质
     “十五”期间,根据我区女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每年由区委组织部门提出培养女干部工作的具体目标,明确当年培训计划,并坚持按照不低于20%的受训比例,选送女干部参加MPA核心课程班、中青班、高经班、赴香港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来,共有近574人次的女干部接受各类各级培训,女干部受训人次呈逐年提高趋势。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为不断丰富和提高女干部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妇女就业和社会福利
     劳动就业是妇女实现经济独立、自我发展的基本保障和主要途径。“十五”以来,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为我区妇女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妇女从业领域不断扩大,就业层次有了提高,劳动权益得到保障,有力地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①妇女就业渠道拓宽,安置失业人员不断增加
     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落实了一系列安置就业、解决下岗职工生活困难的政策和措施,拓宽了我区妇女就业领域。2005年区属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中女性占到50.1%,比2000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围绕妇女再就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妇联、工会等组织也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再就业技能培训,成立妇女再就业服务中心,安置下岗女职工。五年来,共安置女性失业人员就业8.07万人次, 2005年安置2.49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2.27万人次。同时积极鼓励女性自主创业。据统计,2005年我区女性开办非正规劳动组织250家,占39.1%;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中女性占40%。
     ②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妇女权益保护不断增强
     “十五”期间,继续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一系列重要举措的落实到位,社会保障做到应保尽保,为妇女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2005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口数26205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人口数1137人;区级以下养老机构数30个,比2000年增加3个;区级及以下养老机构年末收养人数2357人,其中女性占62.4%;领证残疾人数15352人,其中女性占41.3%;分散安置残疾人员数4231人,其中女性占28.2%。
     (4)妇女参政议政
     ①妇女进入决策层人数不断上升
     妇女的参政议政是妇女社会政治地位的重要标志。“十五”期间,各部门积极加快女干部培养选拔,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程度。“十五”期间,街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有女性的班子比重保持100%。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女干部比例为52.6%,基本与2000年持平,超过目标值12.6个百分点;局级干部中女干部占到20%,比2000年提高6.2个百分点;处级干部中女干部占到16.6%,比2000年提高4.4个百分点,超过目标值1.6个百分点。
     ②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重逐年上升
     2000-2005年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重情况(单位:%)
    
     2005年末,我区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411人,其中女性占67.1%,比2000年提高10.2个百分点。其中高级职称702人,女性占32.1%,比2000年提高6.3个百分点;具有中级职称6748人,女性占66.0%,比2000年提高19.6个百分点。
     (5)妇女儿童权益保障
     ①加大犯罪打击力度
     “十五”期间,共查处治安案件中侮辱妇女案件94起,查处卖淫、嫖娼案件2402起,查处女性吸、注射毒品150人。打击犯罪力度的加大,有利于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
     为有效降低我区未成年人犯罪率,“十五”期间,我们加大了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发动公安、学校、街道等部门齐抓共管,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的管理和干预,增强青少年的是非辨别能力。2005年,未成年人犯罪率为1.06人/万人,比2000年降低了5.44人/万人,远低于6人/万人的目标值。
     ③拓宽维权渠道
     拓展维权三级网络建设,不断发挥女法官女律师义务咨询服务队伍、妇女维权特邀陪审员队伍、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的作用,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五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约5172件,基本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2、对未达标指标的原因分析
     总体上看,“十五”期间,我区妇女儿童的发展趋势较好,大部分重要指标在各方的努力下,已达到或超过目标值,但仍有部分指标与“十五”终期目标的要求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应引起充分重视,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1)“儿童活动场所的社区配备率”较低
     根据统计显示,我区独立的儿童活动场所的社区配备率为21.43%,虽然较2000年的6.25%,提高了15个百分点,但离80%的目标值还相差较大。分析原因,主要是此项指标的统计口径比较严格,属于统计范畴的是“在区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儿童活动场所”,而各乡镇街道的一批资源共享的社区活动中心、图书馆、亲子俱乐部等活动场所,都不能纳入统计,导致指标值偏低。实际上能够提供我区少年儿童活动的场所数多于监测统计数,尤其在一些新开发的商品房住宅区,儿童活动场所配套都比较完善。
     (2)“初中、高中生视力不良率”超标,控制难度较大。
     尽管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已不断加强用眼卫生及眼病防治常识的宣传、教育以及对青少年近视患病者的治疗工作,但初中生视力不良率和高中生视力不良率仍然偏高,分别为64.2%和75.4%,较2001年呈现大幅上升趋势,与目标值小于40%差距较大。有关方面的报告指出:因为我区的数据是由区疾控中心在监测点上采集的,这些监测点是区城镇中心校和重点中学,学生视力不良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青少年近视发病基于以下原因:1、青少年近视眼的发病与不良用眼习惯和缺乏眼保健意识有关。青少年、儿童用眼普遍存在“二多一少”现象,即“读书时间多,持续用眼时间多,睡眠时间少”,眼睛常常处于疲劳状态。(2)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电脑、电视在学校和家庭中普及,长时间的看电视、上网,使学生超负荷地用眼,也导致势力下降。针对以上情况,区卫生局和区教育局密切配合,制订有效措施,利用家长会、学生卫生课等有效载体,对学生、家长和老师进行用眼卫生和防治眼病的常识教育,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和正确阅读读书写姿势,做到“三个一”(一尺、一寸、一拳),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定期开展视力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做到预防、治疗两手抓,努力降低学生的视力不良率。
     (3)“7—14岁肥胖儿童检出率”显上升趋势。
     2005年,“7—14岁肥胖儿童检出率”为16.4%,仍未控制在15%的目标值之内,较2004年呈现逐步上升的趋势。根据区卫生局的分析来看,主要原因是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不良生活习惯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膳食上轻蔬重荤,营养失衡,平时坐多动少,导致儿童肥胖人数有所上升。根据以上情况,我区卫生系统积极干预,宣传合理的营养理念,倡导学生到户外运动,提高身体素质,控制肥胖儿童的体重,但效果不太理想。
     (4)“小学生龋齿填充率”偏低,“12岁儿童恒牙龋均”和“15岁儿童牙龈炎患病率”未控制在目标值之内。
     2005年监测统计显示:“小学生龋齿填充率”为49%,与“十五”终期目标值70%相比,存在较大的距离;“12岁儿童恒牙龋均”为0.85,大于目标值0.8;“15岁儿童牙龈炎患病率”41.1%,较目标值高出了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部分家长和学生因对口腔健康意识薄弱、家庭经济困难、基层医疗条件有限(我区至今没有专门的牙防所)等因素而忽视了牙病的防治工作。针对以上问题,区疾控中心落实专人,加大与教育的协调,强化儿童口腔健康意识,把牙防工作纳入政府卫生规划中,定期对辖区内中小学生进行牙病普查和龋齿矫治。结合“6.1口腔宣传周和9.20全国爱牙日活动,以多种方式宣传口腔保健知识,提高自我口腔保健意识,改变不良的口腔卫生行为。
     3、主要做法及取得的经验
     (1)把妇儿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体系,加强目标管理
     一是强化政府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职能,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项目列入《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定期督办;妇女儿童年度工作由区政府部署;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单列政府统计资料汇编。二是强化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全面分解,落实到各委员单位,各委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并与区妇儿工委主任、副区长签署目标责任书,有步骤、有计划的推动“十五”计划的全面实施。各级政府的妇女儿童发展意识逐渐增强。
     (2) 把妇儿工作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政府机构编制,保障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为了保障妇儿工委经费落到实处,每年初,区妇儿办将向财政上报专项工作经费预算,明确工作项目,纳入区财政总体规划。近年来,虽然本区发展认为繁重,各方面经费都十分紧张,区政府还是逐年加大了对妇女儿童工作经费的投入,由“九五”末期的8万元,到2005年增长到30万元。2006年,区财政按照妇女人均1.5元的标准划拨区妇儿委的工作经费58万元,区人事局批准了妇儿委办公室专职干部正科级职数。
     (3) 把妇儿工作纳入制度框架,促进各方合力
     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委员单位目标责任制度、妇儿委办公室工作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等,并明确各委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使各妇儿委成员单位工作目标清晰,工作任务明确,并充分发挥妇儿办的“协调链”作用,协调各方,优势互补,形成了实施计划的有机整体,保障了各项目标任务的有序推进。
     (4)深入调研,强化难点指标的干预,解决达标瓶颈问题
     为了攻克达标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区妇儿办积极统筹协调卫生、教育、公安、劳动、统计等部门,深入社区、学校、家庭开展调查研究,并由主要责任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实行干预。如针对初中、高中生视力不良率超标的问题,区卫生局和区教育局密切配合,制订有效措施,利用家长会、学生卫生课等有效载体,对学生、家长和老师进行用眼卫生和防治眼病的常识教育,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和正确阅读读书写姿势,做到“三个一”(一尺、一寸、一拳),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定期开展视力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做到预防、治疗两手抓,努力降低学生的视力不良率;针对“小学生龋齿填充率”偏低、“12岁儿童恒牙龋均”和“15岁儿童牙龈炎患病率”偏高的问题,区妇儿委通过政协提案,要求尽快成立区牙病防治领导小组,把强化牙防工作纳入政府卫生规划中,定期对辖区内中小学生进行牙病普查和龋齿矫治。区卫生局和区教育局结合“6.1口腔宣传周和9.20全国爱牙日活动,以多种方式宣传口腔保健知识,提高自我口腔保健意识,改变不良的口腔卫生行为等。
     (5)大力开展助困、助医、助学活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截止2005年底,为全区11734 名的妇女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为1975名困难家庭女性协保人员发放协保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为 名困难妇女进行了免费妇科普查(2003年,经区女人大代表提案对农村妇女的妇科检查的经费也得到了落实)。;为1621 名大重病困难妇女实施了医疗救助;为1736名困难家庭的儿童办理了“二免一补”助学手续;为309名困难孤寡独居老年妇女实施了5次实物帮困;全年新增养老床位861个。通过一系列的救助帮困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广大困难妇女、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缓解了他们就医、就学的困难。
     (6)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能。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采取专门执法机关与群众组织相结合的社会化运作方式,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整体作战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反家暴工作机制。2002年,由区综治办牵头,联合区妇联和区公检法司六家单位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2005年,在全区的14各街镇的21家派出所挂牌“反家庭暴力受理点”;2006年,由区妇联牵头,联合区综治办、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区公安分局等五家单位共同下发了《关于开展“零家庭暴力”小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初步形成了公安系统立足反家暴前沿阵地,第一时间遏制家庭暴力,妇联系统以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为出发点,整合资源,畅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渠道;司法系统加强加大司法调解力度,积极开展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活动的反家暴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三级维权网络工作运行机制。在区级层面,有以女法官女律师义务咨询服务队为主的妇女法律援助分中心;在街镇,有以街镇妇联主席为主的妇女法律援助站;在社区,有以社区维权志愿者为主的社区妇女法律援助点。五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约5172件,基本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三是连续五年开展女职工劳动监察活动,五年来,共计近50家企业进行了妇女劳动保障情况的专项检查。
     4、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妇女儿童“十五”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充分重视,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1)部分儿童发展指标离目标值相差较远
     尽管2005年儿童活动场所的社区配备率较以前年度有所提高,但仍不到22%,离80%的目标值相差较大。7-14岁肥胖儿童检出率仍未控制在15%的目标值之内;小学生龋齿填充率离70%的目标值也相差甚远;15岁儿童牙龈炎患病率超出了35%的目标值,且呈上升趋势。同时随着学习压力的不断增加,学生的视力不良率仍较高,“十五”期间,初中、高中生视力不良率均超过了40%的目标值。
     (2)女性就业形势仍有压力
     尽管女性在就业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女性再就业过程中,因受自身素质、择业观念、家庭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下岗女职工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少用人单位招聘中性别歧视现象仍较严重。据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底,我区全社会女性就业比仅为30%左右。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妇女发展、关心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一方面,加大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宣传,提高社会对提高社会对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的知晓率。要充分利用“三八”节和“六一”节等重大节庆日,宣传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妇女儿童“十一五”规划的内容,以提高群众的理解和知晓率,在全区形成尊重妇女儿童、保护妇女儿童的良好社会风尚。另一方面,继续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工作理念,为促进妇女儿童的进步和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重视培育和挖掘一批优秀妇女典型,以典型促宣传,宣传广大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和优秀女性人才的社会价值,宣传妇女参政的重要意义,推荐更多的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进入决策层、管理层,努力实现各级各届领导班子成员中都有女性,提高我区妇女参政水平,以推动妇女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中的协调发展。
     2、促进妇女就业,提高妇女社会参与度,从保障妇女的经济社会地位来维护好妇女权益。
     促进妇女就业是保障妇女权益的重要体现。一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努力促进全社会平等就业观念的形成。二是研究制定有利于促进妇女就业的政策措施,对妇女就业促进机构给予资金扶持。三是规范招聘市场,努力杜绝歧视妇女就业行为。重点关注纯农户和零就业家庭的妇女就业问题,对就业困难妇女,做到认定一个,安置一个。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用工市场。在日常劳动监察的过程中,根据国家的劳动保障法规依法加强对涉嫌违法企业实施监察。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注意女工保护的相关内容,把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渗透在日常工作中来。对因劳动争议中涉及妇女“三期”的案件,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依法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劳动妇女不受到利益上的侵害。五是提高从业妇女的素质,保持稳定就业的实现。在职业培训的安排过程中,关注妇女的职业培训,对一些特别适合妇女就业的相关培训(如家政培训等)给以免费的支持。
     3、协调各方力量,努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1)关爱女性健康实事项目
     每年推出落实特困妇女免费妇科普查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进一步扩大免费妇科普查的受益面。及时做好妇科健康状况的分析和跟踪治疗,加大对妇科重症困难妇女的关爱和救助。
     (2)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事项目
     一是通过规范接待程序、制定相关工作细则、创建“零家暴小区”等工作进一步深化“反家庭暴力受理点”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反家庭暴力受理点”工作机制。依托政府资源,设立家庭暴力受侵害者救助中心,为妇女儿童提供及时的庇护。二是加强维权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街镇“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的建设,拓展基层社区维权点的覆盖面,逐步形成定时、定点、定人和公开接待内容、接待制度的规范化工作制度。三是加强维权工作队伍建设。主要抓四支队伍:女法官女律师义务咨询服务队伍、妇女维权特邀陪审员队伍、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社会帮教志愿者队伍。
     (3)关注儿童健康成长实事项目
     一是加强“亲子俱乐部”(亲子园)、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建设。严格按照有关品牌标准建设好“亲子俱乐部”(亲子园)、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不仅做到有牌子、有设施、有位置,而且还要有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对象,切切实实地为妇女儿童服务。对宝山区亲自俱乐部(亲子苑)、早教基地、指导站(宝宝苑)开展等级评估,建立社区与幼儿早教机构、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联动机制,提高社区散居儿童的受教育率。二是开展儿童龋齿普治工作。联合各相关职能单位,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儿童龋齿防治工作,有效提高我区儿童的龋齿填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