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1991年3月,李鹏总理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以及《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庄严承诺中国政府“将保证履行我们的义务”,并表示:“在联合国的帮助下,中国儿童一定能达到文件中所提出的一些要求。”1991年12月,中国政府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并把公约规定的义务从单纯意向角度上的宣言转变成为改善所有中国儿童生活质量的具体行动。1992年2月,中国政府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亦称NPA(即National Program of Action,国家规划纲要),是中国政府为执行国际行动计划而采取的后续行动。

1992年5月,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了《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这一规划被称为上海的NPA。自颁布《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以来,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依据马尼拉中期目标,并对照《2000年NPA国家纲要目标》和《2000年上海NPA规划目标》中的目标值,上海于1996年开展了全面的中期监测评估,并于1997年2月发布了《九十年代中期上海市儿童发展现状报告》。此后,每年开展全市性监测评估,重点抽样若干区县现场督查暨监测评估,相继发布了《一九九八年上海儿童发展状况报告》和《一九九九年上海儿童发展状况报告》。

2000年12月,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部署了实施国家儿童纲要和上海儿童规划的终期监测评估工作,要求各委员单位和全市19个区县分别依据“全球儿童发展24项目标”、“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十大目标”和“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十大目标”,对照监测本系统、本区县的达标情况,并写出执行“儿童规划”的情况报告。2001年3月,在全面开展“九五”终期监测评估工作的基础上,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四个市妇儿委委员单位、五个区县进行了“九五”儿童规划终期监测评估暨2000年度实施情况检查。3月15日,由市教委、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社科院、上海大学、市妇儿委办公室联合组成的市级终期报告起草小组,根据各委员单位和各区县监测统计数据及监测报告,提出了市级终期报告的撰写提纲,并分工执笔。3月28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对起草小组撰写的市级终期报告进行了审议,责成起草小组修改后报送国务院妇儿工委。

、上海儿童发展的外部环境  

(一)经济状况

经济发展
    九十年代上海经济增长迅猛。2000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551.15亿元,比1990年实际增加了2.2倍,十年内年均增长幅度达到12.2%。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第三产业的增加值逐年增加,2000年为2282.6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经超出50%。在过去的十年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逐年增长(见图表1),1990年为0.59万元,2000年达到3.46万元,10年内增加了2.87万元。

财政投入
    九十年代上海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00年全市财政收入为1752.69亿元,十年增幅达5.2倍。财政在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上的支出逐年增加。1999年,教育经费的财政支出为113.18亿元,比1995年增加1.5倍,其中用于中、小学教育的事业经费为58.56亿元,增加了1.3倍;卫生经费的财政支出为139.43亿元,卫生事业经费支出为114.47亿元,其中妇幼卫生经费为0.36亿元,卫生防疫经费为3.77亿元,分别占卫生事业经费的0.31%和3.29%,据同口径比较,1997年以来,上海妇幼卫生经费呈逐年增加态势。

(二)社会状况

人口概况
    九十年代,上海的户籍人口规模呈现稳定态势。2000年末的上海户籍人口为1321.63万人,因机械增长等原因比1990年增长了3%,男女性别比为1.01:1。从1993年始,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8年保持负增长,2000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出生人口呈减少态势,“九五”期间一直保持了年出生7万人以下的纪录(见图表2)。城市人口的主要特征是:家庭规模以三口之家为主;儿童以独生子女居多;城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重。2000年人均期望寿命为78.77岁,其中男性为76.71岁,女性为80.81岁,达到了发达国家(78岁)的水平。

人民生活
    九十年代上海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00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5439元,比1990年增加了4.3倍,年均增幅为20.3%;城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718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达5565元,分别比1990年增加了4.4倍和2.4倍,年均增幅为18.3%和12.9%。2000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达8868元,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达4138元,分别比1990年增加了3.6倍和2.3倍,年均增幅为16.4%和12.6%。

社会事业
    九十年代,上海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0年底,全市的卫生医疗机构有4400个,其中医院459所,每万人口拥有病床57张,比1990年增长了5.56%。全市的各类全日制教育学校有2212所,每万人口拥有大学生172人,比1990年增长了83%。福利事业和救助事业实现了社会救助帮困制度化、网络化和经常化的格局,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00年底,全市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8.52%,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8.52%,企业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22%。城市生态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十年间,公共绿地面积增加3.6倍,到2000年底为4555.49公顷,绿地覆盖率达到22.19%,人均公共绿化面积达到5.2平方米;汽车的尾气排放达标率提高到83.29%。

(三)儿童工作机构状况    

1995年8月,上海撤销了原上海市少年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成立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委员单位由33个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组成。市妇儿委还分设统计协调专业委员会和专家评估专业委员会,履行统计监测评估的职能。1994年始,逐步建立健全了市、区县年度监测评估制度。全市19个区县先后组建了相应的机构,每年开展儿童发展状况的监测评估。目前,全市19个区县妇儿委办有专职干部14名,配备兼职干部25名。2000年,全市区县妇儿工作专项经费达到253.6万元,其中达到10万元以上经费的区县占52.6%。有273个街道(镇)组建了妇儿委,5766个居委会(村委会)组建了妇儿工作组,组建率达100%。区县已经着手下一轮规划的制定,目前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已有9个区县完成定稿,10区县已经送审。

、全球儿童发展24项目标达标情况     

2000年上海儿童发展状况终期监测统计结果显示:在全球儿童发展24项目标中上海已有23项目标达标,达标率为95.8%。全球24项目标是由8项主要目标和16项支持性目标组成,其中8项主要目标全部达标,16项支持性目标中有15项达标,有1项未达标(见图表3)。


(一)八项主要目标全部达标

目标1 降低5岁以下儿童和婴儿死亡率 ë 达标
    为降低儿童死亡率,卫生部门加强了围产保健和儿童系统保健工作力度,对有关医务人员和托幼机构保育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包括窒息复苏技术、儿童急救和意外事故防范等。自1990年以来,上海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连年下降,1997年就已经降至目标要求以下。终期监测统计结果显示,2000年,上海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为6.94‰和5.05‰,已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见图表4)。


目标2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ë 达标
   1990年本市的孕产妇死亡率为15.25/10万,已经明显低于1999年全国65/10万的平均水平。十年内此项指标出现过波动,卫生部门通过建立全市围产监测诊疗中心,健全产科急救工作网络,实行助产技术服务许可制度,改善医疗设施等措施,有效地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2000年孕产妇死亡率为9.61/10万(见图表5),基本达到了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的水平。

目标3 降低儿童营养不良率 ë 达标
    随着“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的不断健全,儿童保健服务的覆盖面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1996年以来,7岁以下儿童的保健管理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2000年为94.26%。通过有效的健康保健指导,全市儿童的营养性疾病的患病率逐年降低,1990年上海5岁以下儿童的营养不良患病率(中重度低体重患病率)为2.06%,2000年为0.23%,十年内下降了88.8%,超额完成了“比1990年下降一半”的目标要求。

目标4 普及安全饮用水 ë 达标
    1991年,上海安全饮用水覆盖率已达到100%。农村的改水收益率也逐年上升,至1998年实现了100%。在普及安全饮用水的同时,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质量,已经成为共识。自八十年代末开始,市政府投巨资先后实施了黄浦江上游引水工程、长江引水工程,同时,提高净水技术,规范出厂水的管理和检验,使供水质量得到明显的改善,2000年全市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58%。

目标5 普及卫生厕所 ë 达标
    为了加大农村改厕工作力度,市政府自1995年起决定每年都将农村改厕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实事工程,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农村改厕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五年来,农村改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1996年全市的农村卫生厕所人口覆盖率达到57%,超出了40%的目标要求,至2000年已上升为92%。

目标6 普及基础教育 ë 达标
    九十年代,上海高标准、高质量地普及义务教育,全市的小学净入学率和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在99%和98%以上。在满足各年龄阶段儿童入学的同时,不断改善教学条件,先后实施了中小学“薄弱学校更新改造工程”、“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达标工程”。2000年小学生人均教育经费为3260.87元/人,比1990年增加了近9倍,初中生人均教育经费达3815.92元/人。教师素质不断提高,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7.20%和96.68%,与1990年比,分别提高了22.79和16.69个百分点。素质教育得到大力推进,目前已有213所小学开展了“小班化教育”,占全市小学的20.86%。小学已普遍控制学额,确保儿童享有充分的、优质的教育。2000年全市小学和初中完成率分别为99.25%和97.18%,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为98.0%,比1990年上升了17.97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8.8%。

目标7 扫除成人文盲 ë 达标
    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表明,1990年上海15-40岁人口文盲率为1.89%,其中女性为2.75%。1995年的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市的15-40岁人口文盲率下降至0.71%,其中女性为0.99%。五年内上海15-40岁人口文盲率下降幅度超过了一半,达到了“使15-40岁成人文盲率至少降低到1990年一半的水平,重点放在妇女识字” 的目标要求。

目标8 更好地保护处于特殊困境的儿童 ë 达标
    据市残联的调查统计,目前全市有0-14岁残疾儿童7981人,其中女童有3591人。1998年,卫生等部门联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7岁以下残疾儿童抽样调查。1999年,全市实行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对已发现的残疾儿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目前,全市有残联、民政、教育和卫生部门分别开办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40个,其中智残儿童康复站21个,全年收训智残儿童100名;聋耳康复中心19个,全年收训聋耳儿童104人,使残疾儿童残而不废,聋而不哑,尽可能使更多的残疾儿童早日回归社会。残疾儿童教育是一项特殊的、艰巨的事业,目前全市有特殊学校34所,在校学生有5407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3778人,残疾儿童的入学率达到了98%以上。还提出了对残疾儿童教育的“零拒绝”要求,对一些脑瘫等重残儿童还采取了送交上门的教学方式,争取每一个残疾儿童都能得到应有的康复和教育。1995年6月1日,上海市科学育儿基地倡导成立了由困境儿童组成的“自强大队”,目前各区县成立了439个“自强中队”,2684个“自强小队”,共有“自强大队”队员19317人。在“团结互助、奋发向上、自强自力、逆境成才”精神的激励下,队员们走出逆境,自强不息,茁壮成长。多年来,市民政部门、残联、妇联、社会慈善机构等始终关心残疾、经济困难、单亲家庭等困境儿童。针对本市困境儿童经济困难的情况,仅“希望工程”办公室 1999年2月在全市推出的旨在资助本市困难学生的“爱心助学”活动,就资助本市特困学生5901人,资助金额达590.1万元。市慈善基金会推出了“营养午餐”项目,连续5年为家境困难的近5000人次的学生合计200万元提供免费午餐。妇联系统的各种形式与困难儿童结对助学,使“百万母亲奉献世纪爱心”的活动走进了千家万户。市民政部门为贫困线下的儿童拨放救济款额。市儿童住院基金也为近25万的儿童支付了住院费用。

(二)十五项支持性目标达标

目标9 预防艾滋病 ë 达标 (不对外宣传)
    2000年上海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106人,没有发现一例15岁以下儿童病毒感染者和孕妇艾滋病病毒携带发病情况。近年来,上海借鉴世界各国在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中的经验,加强了医疗用血管理,确保安全的血液供应,包括实施HIV筛选,安全用血的系列规范化、全面推行无偿献血制度;加强了高危人群的管理,对高危人群的性行为,加大干预力度,对注射吸毒人群减少毒害方法,包括毒品供应、需求和毒害等环节;加强了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的宣传,大力宣传推广避孕套的使用,应用抗病毒药物治疗和预防;加强了对性病发病情况的监测,改变对性病的治疗和护理,实施症状管理方法,尤其是对孕妇的管理;在学校加强了对学生的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目标10 合理的生育间隔 ë 达标
    计划生育是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普及计划生育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九五”期间上海的计划生育率一直高达99%以上。2000年,上海的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0.95,15~19岁一般生育率仅0.31‰,其中15岁为0,16岁为0.03‰,17岁为0.05‰,18岁为0.23‰,19岁为1.10‰。2000年全市一孩率为96.94%,二孩率为3.02%。达到了“使所有夫妇获得生育间隔知识和服务,以免生育过早、间隔过短、过多或过迟”的全球目标要求。

目标11 享有孕期保健和安全 ë 达标
    在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的基础上,市卫生部门加强了孕妇学校的管理以及孕期和围产期的保健管理。通过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孕产妇的保健知识和意识,为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了保障。2000年,孕早期检查率为78.93%,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为99.9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98%,新生儿访视率为98.12%。在上述四项孕产妇系统管理指标中,孕早期检查率的上升幅度最大,比1990年上升了20.13个百分点,因此也提高了全市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2000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77.42%(见图表6)。同时,近年来高危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也一直保持在99%以上,2000年为99.99%。围产儿死亡率也逐年下降,2000年为6.90‰,比1990年下降了4.38个千


分点。由此可见,上海已经做到了“使所有孕妇能得到产前检查的保健服务,生育期间有受过培训的接生人员接生及有为高危孕产妇服务的急诊和转诊治疗”的目标要求。

目标12 降低低出生体重 ë 达标
    由于完善的孕妇保健管理和服务,九十年代上海年出生体重低于2500克的新生儿控制在3%左右,低于10%的目标要求。2000年全市的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3.02%。

目标13 降低妇女缺铁性贫血 ë 达标
    缺铁性贫血指标涉及所有的15-49岁育龄妇女,年龄跨度大,覆盖范围广,调查难度高,考虑到妊娠期妇女贫血不仅对自身健康有影响,还对胎儿健康发育有影响,市卫生部门在监测终期组织了一次妊娠期妇女缺铁性贫血的抽样调查。调查样本为全市10个区县4000名孕妇,平均年龄26.5岁。调查结果未发现重度贫血患者。妊娠期妇女中孕早期缺铁性贫血发生率为3.3%,孕中、晚期缺铁性贫血发生率为16%。由于没有1990年的调查基数,无法用降低三分之一的达标要求来判断,但16%的发生率已经处于发达国家妊娠期妇女缺铁性贫血15-20%发生率的水平。

目标14 消除碘缺乏症 ë 达标
    近年,上海开展了两年一次的碘缺乏症的常规监测,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发现,1999年上海8~10岁儿童的尿碘中位数为214.3微克/升,甲状腺肿大率为0.4%(B超),这表明,上海属非碘缺乏症流行区。本着长期性、日常性、生活化的补碘原则,上海每年5月5日坚持食盐加碘宣传活动。2000年全市居民户合格碘盐使用率为88.10%,商业零售碘盐合格率为93.60%。

目标15 消除维生素A缺乏症 ë 达标
    维生素A缺乏症主要表现是夜盲症。上海属于经济发达地区,儿童的营养状况良好,医院临床未见夜盲症发病报告。上海 2岁以下儿童添加维生素AD类制剂,已列为全市儿童保健工作常规,各级儿保门诊常规指导服用,尤其要求1岁以下四季服用,1岁以上冬季服用。2000年,全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4.26%,因此至少有95%左右的儿童家长得到了保健指导,适时给儿童添加了维生素A。

目标17 消灭脊髓灰质炎 ë 达标
    1957年上海脊髓灰质炎的发病率达36.23/10万,死亡率2.26/10万。1963年推行接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后,其发病率急剧下降,自1967起始终控制在1/10万以下。特别是1988年以来,在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下,全市的脊髓灰质炎免疫接种率迅速提高,2000年达99.77%。自1988年始,已经连续13年没有发生脊灰野病毒病例,彻底消灭了脊髓灰质炎,居全国领先水平。

目标18 消除新生儿破伤风 ë 达标
    控制和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关键在于普及新法接生,实行住院分娩。九十年代,上海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2000年高达99.98%。整个九十年代上海没有发生一例新生儿破伤风。

目标19 降低麻疹发病和死亡 ë 达标 (不对外宣传)
    上海自1965年开始使用麻疹减毒活疫苗,麻疹发病率由1965年的2684.6/10万下降至1966年的69.4/10万。1978年本市麻疹发病例数1975例,通过计划免疫至1995年全市麻疹发病例数仅14例,下降幅度为99.3%。近年来,麻疹发病例数有所增加,2000年全市麻疹发病为51例,但与免疫前比下降幅度仍达97.4%。由于多年来计划免疫工作的不断完善及免疫接种率的迅速提高,自1983年始本市已经连续18年没有发生麻疹死亡病例,1986年起麻疹发病率始终控制在1/10万以下。

目标20 保持计划免疫覆盖率 ë 达标
    九十年代,上海一直保持98%以上的高水平免疫覆盖率,超出了90%目标值要求。2000年,全市单项疫苗接种率均在99%以上,其中卡介苗接种率为99.51%,脊灰疫苗接种率为99.77%,白百破三联制剂接种率为99.83%,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9.88%。“四苗”全程免疫接种一直保持稳步上升的态势,2000年为99.70%,比1990年上升了1.35个百分点。从1992年起上海开始对新生儿进行乙肝疫苗的接种,2000年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为99.91%,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

目标21 降低儿童腹泻死亡 ë 达标
    1994年,上海有关部门曾经做过一次抽样调查,调查结果发现上海5岁以下儿童腹泻发病率为2.22%。目前对于腹泻病例没有建立常规的统计制度,由于本市在卫生环境,健康教育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儿童的腹泻发病情况未出现较大的变化,由腹泻造成儿童死亡极少。自1990年以来,上海5岁以下儿童腹泻死亡率始终保持着0.07‰以下的低死亡率水平,其中1997年、1999年和2000年三年没有发生一例死亡。

目标22 降低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死亡 ë 达标
    1990年,上海5岁以下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死亡率为1.29‰,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由急性呼吸道感染引起的死亡率逐年下降,到2000年,5岁以下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死亡率为0.21‰,与1990年比,下降幅度达83.7%(见图表7)。达到了“将5岁以下儿童急性呼吸道感染死亡率降低三分之一”的目标要求。



目标23 扩大早期儿童发展教育活动 ë 达标
    九十年代初期,上海进入了入托入园的高峰期,由于市政府非常重视幼托事业的发展,适龄儿童入托入园难的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随着近年出生率的逐年降低,适龄幼儿人数每年在减少,为此教育部门关闭部分办学条件较差的幼儿园所,使幼儿园的办学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和提高。至2000年全市有独立幼儿园(所)958所,中小学附设幼儿点42所,托儿所附幼儿点616所;在园幼儿数24.12万人,比1990年减少了42.23%;学龄前3-6岁儿童入园率由1990年的82.46%上升至99.99%,超出了95%入园率的目标要求。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也有了很大的提高,2000年学前教育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达到95.65%,比1990年上升了39.68个百分点,其中幼师大专毕业的专任教师达到了25.57%。

目标24 开展生命知识/生活技能宣传 ë 达标
    经济的发展带动社会的进步,为生命知识和生命技能宣传提供了条件。2000年上海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拥有收录音机77台,彩色电视机147台,家用电脑25.6台;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收录机和组合音响54.3台,电视机158台,其中彩电97台,家用电脑4.7台。本市的各类媒体也在不断地拓展宣传报道面,从新闻报道到社会热点,从生活常识到文化娱乐,从健康教育到心理咨询,从科普知识到高新技术……,形成宣传立体网络,使所有家庭和个人能随时随地得到所需要的生命知识和技能。

(三)一项支持目标未达标

目标16 提倡母乳喂养 ë 未达标
    2000年,上海4个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为91.20%,但4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仅为62.86%。近年来,4个月以内婴儿的母乳喂养率在逐年的上升,但4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又有回落,与80%的目标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见图表8)。究其原因,主要是:第一,上海是一个社会经济发达地区,育龄妇女中的职业女性比例较高,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不少年轻的母亲在休满3个月的产假后,为了工作不得不放弃第4个月婴儿的纯母乳喂养。1999年的监测数据表明,产妇出院前24小时的纯母乳喂养率为82%,产后二访时为78.69%,到4个月时降为65.96%。第二,由于社区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宣传指导作用弱化,而受奶粉商、媒体不恰当的宣传影响,使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婴儿家庭更趋向于购买高档奶粉。第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竞争、人的生活节奏变快、受环境影响,导致部分女性产后情绪紧张,母乳分泌满足不了4个月内婴儿的需求。由此可见,纯母乳喂养受社会干扰和影响较大,达标较困难。要提高4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不仅卫生部门要加强指导,帮助母亲提高母乳喂养的信心,还要有社区支持的积极配合,更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如各类媒体减少对奶粉等代乳品的商业广告和促销,坚持母乳喂养好的宣传,积极争取4个月的产假政策等等。只有各方面共同努力为母亲们创设一个宽松的育婴环境,才是提高母乳喂养的有效保证。

、《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目标达标情况          

1998年,上海就已经提前实现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十大目标。十大目标中有七大目标与全球目标相同,三大目标为《纲要》根据国情提出的目标。

(一)与全球目标相同的七项目标全部达标

目标1 降低5岁以下儿童和婴儿死亡率 ë 达标
同全球目标1

目标2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ë 达标
同全球目标2

目标3 降低儿童营养不良率 ë 达标
同全球目标3

目标4 普及安全饮用水和卫生厕所 ë 达标
同全球目标4、5

目标5 普及义务教育,3~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35% ë 达标
同全球目标6、23

目标6 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ë 达标
同全球目标7

目标9 大幅度减少残疾儿童出生率,促进残疾儿童的康复与发展 ë 达标
同全球目标8

(二)根据中国国情提出的三项目标全部达标

目标7 建设儿童活动场所,提高家长受家教指导率 ë 达标
    目前上海市19个区县均建有不同类型、数量、规模的儿童活动场所,比例达到100%。2000年,上海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家长学校总办校率为99.45%,其中,中学为98.41%,小学为99.88%,幼儿园为100%。2000年,有97.24%的家教指导工作者参加了业务培训,全市有96.90%的儿童家长接受了各种形式的科学育儿指导。近年来,在全市各区县开展了的0~3岁儿童家长科学育儿辅导活动,通过建设亲子学苑、成立亲子俱乐部、开设咨询热线、举办各类讲座、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使全市90%以上的0~3岁儿童的家长接受了到科学育儿的学习和培训。

目标8 重点支持少数民族、边疆、贫困地区儿童工作的发展 ë 达标
    “上海是全国人民的上海,上海要服务全国”。自“希望工程”1994年开展以来,上海已经累计援建“希望小学”862所,结对救助失学儿童45408名,捐款1.79亿元,遍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西部地区1000所小学赠送了2017套书库,书库总资金达181.8万元。1999年还建成了“希望工程教师上海培训基地”,2000年已有中西部7个省246名希望小学教师到该基地得到了免费培训。多年来,上海和云南持续不断地开展着对口帮扶工作。1997年9月,在上海市妇联帮助下开设了昆明女子中学民族春蕾班,100名来自云南省16个地州的65个贫困县,共有22个民族的女童入学。1999年,上海市妇联帮助开展记名帮扶贫困女童就学的“春蕾桥”活动,资助了50名困境女童继续学习。1993年以来,上海市教委开展了对云南教育支援工作,共投入6291.27万元,援建希望学校125所,捐赠教学设备1428台,捐赠图书资料29.18万册,援建培训中心3所,赴滇培训教师49975人。上海卫生部门帮助云南四茅、夕山、红河三个地州建造的妇幼保健院将在2001年建成使用。近年,中国福利会也先后赴海南、江西、四川、安徽、重庆等地,开展了教育、医务等培训,援建了计算机活动中心、多媒体图书馆等项目。

目标10 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ë 达标
    1991年12月中国政府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并于1992年2月制定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上海相应制定颁布了《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以推进儿童事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上海从本地区社会经济状况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法规及实施细则。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同时,1992年9月,上海制定了《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应的托儿所管理办法;1993年2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1994年6月,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的决定》;1996年12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2000年,又开始着手制定《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目标达标情况        

2000年,上海已全部实现《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的十大目标。在《规划》的十大目标中,有两项目标与全球目标基本相同,有两项目标与《纲要》目标基本相同,有六项目标是《规划》根据上海市情提出的目标要求。

(一)与全球目标和《纲要》目标基本相同的四项目标全部达标

目标3 将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0/10万以下 ë 达标
同全球目标3

目标6 大力发展学龄前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 ë 达标
同全球目标6、23

目标7 95%以上家长接受家教指导教育 ë 达标
同《纲要》目标7

目标10 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ë 达标
同《纲要》目标10

(二)根据上海市情提出的六项目标全部达标

目标1 年均人口自然增长了控制在0左右 ë 达标
    自1993年始,上海人口自然增长率连续八年保持负增长,2000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9‰。

目标2 将5岁以下儿童、婴儿、围产儿死亡率 分别降至12‰、9‰、9‰以下 ë 达标
    2000年上海5岁以下儿童、婴儿、围产儿死亡率分别为6.94‰、5.05‰、6.90‰,均创历史的最低,达到了目标要求。

目标4 将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降至9‰以下 ë 达标
    九十年代,上海加强了各级医疗单位对围产期保健和大畸形B超的筛查工作。同时,在新婚和孕妇学校,加强了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和教育,减少了出生缺陷儿的发生。由于优育筛查设备和技能的更新提高,十年间,全市的住院分娩出生缺陷儿发生率出现过一些波动,但一直控制在9‰左右(见图9)。2000年全市的住院分娩缺陷发生率为8.96‰,低于9‰的目标值。


目标5 4个月以内婴儿的母乳喂养率提高到80%以上 ë 达标
    自1993年以来监测统计显示,上海4个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一直保持在80%的《规划》目标值以上,并呈上升趋势(见图表8)。2000年全市的4个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为91.20%。

目标8 建设7~8个市级儿童校外教育基地 ë 达标
    至2000年,本市有8个市级儿童校外教育基地分布在全市。这8个基地是:上海市佘山青少年活动营地、中国福利会少年宫、上海市少年科技站、上海儿童博物馆、上海市少儿图书馆、淀山湖野营基地、上海市少年军校、上海市国防科技教育基地。

目标9 为儿童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开发、生产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所需要的生活用品。 ë 达标
    经过十年的发展,上海已经形成了一个少年儿童广播电视宣传的优势。目前,本市的媒体已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少儿栏目。广播电台有了一个专门的少儿频率,在各广播电台有《百灵鸟》、《快乐少年》、《青春·阳光》系列栏目和《月亮小船》、《电脑精灵》、《小鬼当家》等趣味性、知识性、参与性栏目;电视台有《数学游戏12345》、《芝麻英语》、《开心娃娃》、《欢乐蹦蹦跳》、《十万个为什么》、《小小看新闻》等多个少儿专题栏目。几年来,创作了《三毛流浪记》、《女生贾梅》、《胖墩俱乐部》、《野生动物园历险记》等儿童题材的电视剧,《少年雷锋》、《我也有爸爸》、《伴你高飞》等儿童题材的电影,《自古英雄出少年》、《宝莲灯》、《可可的魔伞》等优秀卡通片,《爱在我身边》、《纽约少年》等四部儿童剧。2000年,上海出版了《故事大王》、《好儿童画报》、《看图说话》等12种少儿期刊,总印量达1630.98万册;出版了《十万个为什么》、《唐诗三百首》等1269种少儿图书,总发行量达881万册;出版了122种少儿类录音制品,销售83万盒;出版了71种少儿类VCD,销售46万片。还有一批诸如《小主人报》、《少年报》等深受少年儿童的欢迎的少儿报纸。大量的专题栏目和影视作品为儿童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上海的青少年科普教育通过爱科学月系列活动、青少年发明创造比赛以及科学座谈会等形式蓬勃展开。2000年,全市共开展青少年科技竞赛活动691项,青少年科技夏(冬)令营活动计337项,评出上海市青少年发明作品一等奖14项,科学论文一等奖10篇,创新设计一等奖10项,科幻画获奖数60幅。此外,儿童的吃、穿、文化、娱乐等用品也日益丰富,无论是产品数量、产品种类、产品质量,还是产品的安全性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五、上海儿童发展五项难点监测指标中的问题分析   

上海儿童发展5项难点指标是上海历年监测中发展缓慢,滞步不前、甚至倒退的指标。在5项难点指标中,有1项指标与全球儿童发展目标相同,其余4项为上海儿童发展规划中的地区性指标。

(一) 与全球目标相同的一项难点指标分析

指标1 4个月以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
同全球目标16 (见第13页)

(二)上海地区儿童发展中的四项主要难点指标分析

指标2、3 幼儿园和小学龋患率


   

儿童是龋齿易患人群,多年来上海一直将幼儿园和小学龋患率作为难点指标监测。监测统计显示,十年里,幼儿园和小学龋患率下降的整体趋势出现过多次反复。2000年,全市的幼儿园龋患率和小学龋患率分别比1990年下降了18.37和17.74个百分点,分别为48.56%和39.85%,但仍然偏高(见图表10)。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很多家长忽略了对孩子个人口腔卫生习惯的培养;第二,家长对孩子牙齿健康不够重视,尤其是对孩子乳牙发生龋齿后不及时治疗,认为乳牙迟早要换掉;第三,有些孩子虽然坚持每天早晚刷牙,但刷牙的方法不对,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第四,孩子的饮食习惯问题,偏好甜的、酸的食物,爱好吃零食,食后不注意洁齿等。因此,普遍开展健康教育是降低儿童龋患率的关键。首先,利用社区卫生资源整合学校和社区的力量,联手开展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教育宣传;再就是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增加健康教育方面的公益广告,将爱牙护牙宣传深入到家家户户。同时,卫生部门应坚持做好一年一次的学生牙病普查普治工作。

指标4、5 小学和初中视力不良率     

视力不良率已经连续4年被列为本市儿童发展状况监测的难点指标。近年来,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努力未能有效地控制视力不良率的上升。小学视力不良率自1997年以来已经连续4年向上攀升,2000年上升至25.95%,超过1/4的小学生患上近视。2000年中学视力不良率的上升至55.02%,达到历史最高。比1990年上升了15.19个百分点。高中学生的视力不良率更加突出,已达到78.48%(见图表11)。视力不良率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学生没有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第二,学生的学业负担较重;第三,电视机和电脑的普及;第四,缺乏“爱眼防近”宣传的良好氛围。为此,降低视力不良率首先要在学校中和家庭里,加强用眼卫生知识的宣传;其次要组织各医疗保健单位积极提供在校学生的视力保健服务;再次要开展大规模的社会宣传活动,学校、社区和家庭共同配合,努力改善学生的用眼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爱眼防近”氛围。


、实施《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工作评析与思考                            

(一)实施《儿童纲要》的主要工作及经验

1、建章立制,着力构建儿童工作社会化格局   

  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是人类社会进步的前提条件。儿童工作是面向未来的工作,也是立足现实的工作。着力构建儿童工作社会化格局是实施《儿童纲要》、保证儿童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

1995年8月,成立了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后,全市19个区县也相继组建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四级组织工作网络。健全了工作职能和分工体系,从而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工作格局。

自1992年5月《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颁布后,市、区县相继把实施规划纲要的工作列入了政府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并对上海儿童规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与各委员单位签订了目标任务责任书,实行年度监测统计和中期、终期评估,及时提出督查意见和干预措施。    

1997年,市妇儿委编制了实施规划的《工作手册》,建立了包括会议制度、督查制度、年报制度、文书制度、档案制度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体系。1999年又规范了市、区县两级妇儿委的档案目录,明确提出了考核要求,即培训有效果,指导有质量,归档有章法,实施有制度。    

通过抓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各级妇儿工委的工作日趋正常、规范、高效。相继健全了责任签约制度、工作述职制度和专家评估制度。同时,也逐渐完善了监督机制,以人大专题视察的方式,加强监督力度;以年度检查的方式,加强督查力度;以年度统计的方式,加强监测力度;从而有力地保障了儿童工作的开展。经过十年努力,全市、各区县的工作机制已基本运行规范,上海的儿童事业进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2、整合资源,合力保证完成《儿童纲要》各项目标    

在条块结合的社会化工作格局中,上海的各级妇儿委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特点,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并渗透到社区、居委等最基层单位,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应对不同对象组建工作队伍,初步形成了七个工作体系:儿童教育体系、妇幼保健体系、文化体育娱乐体系、社区活动体系、生活用品体系、家庭教育体系、法律保护体系。分管的市(区县、局)长每年召开会议,检查各区县、局实施国家《儿童纲要》和上海《儿童规划》的情况,交流经验、推广成果,使全市、各区县呈现条块联动,各方配合,齐抓共管,措施落实,合力保证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可喜局面。    

上海市以及各区县妇儿委根据各自发展的需求和条件,积极争取政府与社会各界支持,落实配套资金,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保障,创建儿童活动场所。至2000年,全市除了新建和扩建的上海儿童博物馆、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等多个融科技、文化、教育、娱乐于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的青少年活动中心外,各区县也相继新建、扩建或改建了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家、站)。新建社区均有配套托幼设施和娱乐、健身设施;老城区也积极挖掘资源,提倡资源共享,为儿童活动提供场所。2000年在浦东,一个具有先进发达水平的、以传播科普知识为主导的现代化“上海科技城”已动工建设,将成为上海青少年开展科普教育的广阔天地。

按照社会资源共享的思路,上海市妇儿委发挥组织优势,通过融入、借助等办法,重视在各级政府投资兴建的一大批社会公益性文化、服务设施中,积极动员协调社会各方为儿童发展做好事、办实事,尽可能争取增设为儿童服务的特色项目。如在上海信息港建设中,特设了东方网的“少年儿童雏鹰网”;上海科技网的“上海儿童”专页;借市中心最大的“绿肺工程”建造之际,提出了增设亲子雕塑的建议,得到了有关方面支持同意。    

在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下,上海市妇儿委还牵头组织有关方面为住院治疗的白血病患儿建立了拥有学习、娱乐设施的“阳光小屋”;会同“希望工程”办公室组织了“上海百万母亲奉献世纪爱心——’99希望春蕾大行动”的帮困助学捐资活动。为了进一步激励社会各方支持儿童事业,发扬社会各界人士为儿童事业奉献不止的精神,十年来,上海市已表彰了五届“儿童工作白玉兰奖”。

3、攻克难点,努力形成上海工作的特色    

近年来,上海市妇儿委以“限时攻关”和“区县主要指标实施情况排序”等方式,主攻实施“儿童纲要”、“儿童规划”过程中那些抑制儿童进一步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指标,并取得了成效。1999年初,市妇儿委与19个区县妇儿委根据达标要求,均排出“重点难点指标排序表”、“攻关时间表”以及“达标进度表”等三张表,把攻坚克难工作细化、量化、项目化,实行了全过程目标责任管理。从年底各区县的自查评估和对若干区县的抽查评估结果表明,难点指标的突破数均在半数以上。   

  强化政府行为,加强实施管理、发挥合力作用和综合效应,是规划实施基础管理工作的重点。自1999年起,上海市妇儿委实施“一法两规”的工作得到了市政府的进一步重视,并将实施规划工作纳入了市政府的年度工作报告,纳入了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00年,“十五”儿童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纳入了市政府“十五”规划编制系列,这一切标志着妇女儿童事业已成为上海总体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落实国务院妇儿工委杭州会议精神,市府常务会议听取了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专题汇报,作出了四项重要决议:(1)增加市妇儿委日常工作经费;(2)充实调整委员单位;(3)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妇女儿童的法规和政策;(4)进一步完善性别统计,建立妇女儿童数据库。这表明上海妇女儿童工作已纳入市政府的日常工作议程。    

上海市妇儿委将社会调查、课题研究作为攻克难点的重要抓手,为全面实施《规划》和研制新一轮《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近年来,依托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会、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上海市教育科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等,先后完成了《上海市0~3岁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指导实验研究》、《上海市7岁以下残疾儿童现状调查》、《21世纪初上海家庭教育发展预测研究》等课题,取得了大量珍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上海市0~3岁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指导的实验研究,不仅提出了一系列指导策略,还催生了“亲子学苑”这样一种创新特色的亲子教育模式。通过首次开展的上海残疾儿童现状调查,较精确地掌握我市四类残疾儿童的比例和可能致残的因素,提出了预防措施和对策。通过上海家庭教育发展预测研究,为创新“祖辈家长学校”、“母亲素质工程”、“独生子女家长教育”、“创建学习型家庭”等特色工作提供了依据。    

在上海,流动人口管理难问题比较突出。由于外来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强,居住时间不明,居住地不稳定,加上人口素质水平较低,一度曾是影响上海实现《儿童纲要》达标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探索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模式成为全力攻克的难点。针对外来人员由于保健意识差、经济条件差等原因,不到医院作产前检查、不住院分娩等现实问题,卫生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研究对策,着重攻关,采取对应性措施——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分娩关,制定《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意见》,各医院在对外来孕妇孕检和分娩时查验《生育联系卡》,有效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二是把好用工关,制定《在劳动务工中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加强外来务工者的计划生育管理;三是把好居住关,制定《在物业管理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从居住点上加强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通过三个文件的贯彻落实,将外来孕妇纳入上海的工作视线,从而有效保证了《儿童纲要》中相关目标的达标率。

4、严格执法,大力优化社会环境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首先应充分重视优化社会舆论环境。为让“儿童优先”成为公民们的自觉意识,市妇儿委积极开展分对象、分层次的、有量化目标的“一法两规”的宣传工作。首先,宣传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其次,宣传的重点对象是儿童的父母。市、区县妇儿委办公室利用各种时机,依托各类新闻媒体,群众性宣传活动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1)连年在“六一”期间,滚动播出以宣传“儿童规划”为主题的公益性广告,举办题为“为蓝天下儿童的幸福健康”的医疗、康复、特教、权益保障等大型义诊咨询活动;(2)在人大、政协两会召开前夕,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儿童规划”,报告儿童发展现状;(3)举办“为了孩子”论坛,组织社会各界人士研讨影响儿童发展的各种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对策;(4)制作市妇儿委形象宣传手册让社会了解机构的宗旨和任务。    

同时,上海市妇儿委通过立法参与、政策干预等多种方式,为严格执法、实施《儿童规划》,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氛围。由市、区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牵头,协调公检法司等单位,建立了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为了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净化环境,市、区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等妇儿委成员单位,在携手共建儿童活动场所,提供丰富精神食粮的同时,还加强了对文化市场的管理,严格控制和取缔不良文化娱乐设施,并加强了对儿童图书、报刊、影视、动画等作品内容的审查和市场管理。    

自上海市制订了“九五”家庭教育规划以来,上海的家庭教育工作很快形成政府重视、各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全市19个区县均成立了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422个街道、乡镇建有家庭教育研究组或家长联谊会,3516个基层单位建有家长学校和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组织。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管理、评估、表彰等制度逐步完善,形成了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一支以兼职为主、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队伍综合素质迅速提高,在全市有近5000名各级家庭教育管理人员,其中兼职人员占99.82%。   

  特别关注特殊家庭儿童的保护和教育,主动做好困难儿童的帮困助学托底工作,是上海各级妇儿委的工作重点。市、区县妇儿委协同有关单位相继提出各种“对困难家庭儿童实行帮困助学”等措施,开展了“托起一个孩子、温暖一户家庭”的帮困托底工程,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热烈响应和支持,对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实行结对帮困助学,使他们的生活和发展水平接近同龄儿童。各区县还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义务家教活动,帮助单亲家庭子女开展心理辅导,运用科学方法,帮助他们与家长一起走出痛苦的心理阴影。

(二)实施《儿童纲要》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和“儿童为本”理念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由联合国于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是有史以来得到最为广泛认可的国际公约。我国政府庄严签署承诺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并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这不仅表明我国政府积极赋予本国所有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权利的决心,而且表达了政府确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现代理念,倡导“儿童优先”、“尊重儿童”的现代意识的决心。五年来,推动实施《儿童纲要》、《儿童规划》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现实与达标要求还尚有距离。具体表现为:全社会对《儿童纲要》、《儿童规划》的知晓程度不高,宣传媒体仍需有计划地配合支持;对委员单位的实施工作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奖惩机制,一些单位实施规划的主体责任意识仍需加强;市、区县、乡镇街道级妇儿委办公室的人员编制、经费方面资源不足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落实。

2、各职能部门、区县、街道乡镇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了工作中的不平衡,有待进一步改善    

由于区县之间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以及观念、意识、工作、措施的差距,带来了部分单位、地区实施《儿童纲要》、《儿童规划》工作的不平衡,也由于实施工作的起点有所不同,以及人、财、物投入程度的差异,带来了部分单位、地区的儿童发展与上海的总体发展不同步,在达标过程中产生了薄弱环节,如:达标措施缺乏力度,宣传动员面不够广,社会统计力量不足,疏于对流动人口妇幼工作的覆盖,基层街道乡镇级妇儿委的作用发挥欠佳,以及在科学有效地加强“条对块”(即委员单位对区县妇儿委的指导)、“块对块”(即市、区妇儿委对街道乡镇妇儿委的指导)、尤其是“条对条”(即委员单位对下一级妇儿委委员单位的指导)的管理指导方面还缺少监督和考核机制。

3、“有法难依”、“无法可依”的现象制约着《儿童规划》的实施,法制法规尚需进一步健全    

多年来实施规划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推动儿童事业的发展必须要有法律的依据和保障,这样才能充分保障儿童的全面和可持续的发展,但是在依法施行与完善儿童权益的保障机制方面,仍存在部分法律法规配套不齐不全的问题,对于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因素,如儿童活动场所设置的合理性,儿童食品、用品、玩具等的安全性、合格率,环境污染,家长教育子女的科学性等方面,缺乏监测手段、量化指标和相应的法制法规。

4、“科研领先”、“集体攻关”的工作尚缺乏应有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九五”期间,上海的“四个月以内婴儿的纯母乳喂养率”有所起伏未达标,幼儿园龋患率和小学龋患率仍然偏高,小学和初中视力不良率连续上升,居高不下,成为阻碍上海儿童发展的难点问题。尽管在上海《儿童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后将这三大难点作为攻关项目,一方面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措施力度,另一方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研讨攻关,由于涉及社会多种因素,也因跨部门协作不力,科研优势集中不够而难以提出相应的切实有效预防控制措施。

(三)今后的主要工作策略与措施    

上海儿童事业发展在九十年代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差距。目前上海的0~18岁以下未成年人有220万,其中0~14岁人口有196万人,分别约占上海人口总数的17%和15%。面对“十五”期间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的重任,上海儿童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然而我们有信心在业已取得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把未来的工作做得更好。    

以满足儿童发展需求为本,以推进与上海国际经济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儿童事业发展为目标,不断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等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使上海儿童的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是我们今后工作的总目标。

主要的工作策略措施如下:

1、提高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构建完善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    

全面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开展全市性儿童心理健康和单纯性肥胖症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对策研究。建立以医疗保健机构、学校、社区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提高全市不同年龄层次的市民对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知识的知晓程度。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地控制并降低儿童近视率和龋齿率。加强正确的儿童营养摄入指导。修订完善“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并以此进行科学的指导。重点扶持、建设产前诊断中心和遗传病诊断中心,降低新生儿疾病发生率。完善残疾儿童报告制度,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对残疾儿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中孕产妇和儿童的服务与管理。巩固和发展妇幼保健机构的三级网络,加强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2、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进一步形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社会化格局    

依法治教,逐年提高市和区县政府教育经费的投入,建立和健全整体研究婴幼儿发展的管理和业务网络,实施0~6岁托幼一体化学前教育体系。全面完成初中、小学的课程教材改革,建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共同发展的新课程体系。逐步扩大小班化教育,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发展弹性学制。不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以及研究、解决问题和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建设综合性的融康复、教育为一体的特殊教育中心,加强早期诊断、矫治和随班就读的实践。重点发展中小学现代教育信息网络。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开发教育软件,编制“十五”家庭教育规划,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管理体制,加强对散居在社区内的婴幼儿家长及祖辈家长、特殊家庭的亲子教育指导。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工作网络。

3、进一步依法施行与完善儿童权益的保障机制  

   修改和完善《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上海市工读教育条例》等有关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形成与社会发展、儿童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保护儿童的社会综合能力,建立上海市法律援助机构和各区县儿童保护、救助组织。加强儿童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加强儿童司法保护,不断完善各区县少年法庭以及相配套的审理机构。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规范娱乐场所的审理与安全措施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儿童图书、报刊、影视、动画等作品内容的审查和市场管理。依法保障处境困难儿童的生存、发展权利。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法规,规范管理残疾儿童的家庭寄养,使他们的生活和发展水平接近同龄儿童。

4、进一步优化儿童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建立和完善儿童食品、用品的检测标准,将儿童玩具、用品等的生产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加大儿童食品的科技投入和政策倾斜力度。全市少儿图书馆实行IC卡通借并上网的规范服务,实现儿童读物资源共享。不断开发制作适合各年龄阶段儿童特点、寓教于乐的广播影视精品。严格控制对儿童发展不利的文化娱乐设施的启动。健全儿童科普教育组织网络。建立和巩固各类儿童课外活动阵地,建成一批德育、军训、劳动和社会实践的基地。加强少先队建设和领导,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包括在上海就读的外来人口子女,均享有加入少先队的权利。

5、实施若干“重大实事项目”    

建立上海儿童发展中心,建立综合性的上海市妇幼保健中心,建立上海儿童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建立上海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建立上海家庭教育科学研究所,建立上海市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开设儿童电视频道,建立上海儿童网站,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