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主要目标达标情况
  主要目标 可量化目标指标 计量单位 2000 2001 2002 2003年 2004 2005年 可量化目标 达标判断 达标判断
妇女与经济 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 妇女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 42.32 42 40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 98.5 90
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物的管理及决策水平                  
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 市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比例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区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比例 52.6 57.9 63.2 100 100 100 100
街道乡镇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比例 98 98 56.27 64.2 92.73 94.17 100
国家机关部(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机关) 50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市级) 52 55.7 56.72 51.11 52.17 57.81 50
地(市、州、盟)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区县) 51.87 54.19 49.3 50.74 55.05 55.01 50
正职或重要岗位女性数量(部级、局级、处级) 487 504 532 535 558 559 有较大的增加
  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 40.06 40.48 41.2 41.8 41.8 42.6 逐步提高
女性较集中的部门、行业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22.05 22.38 27.81 28.67 28.80 33.77 要占一定比例
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78.48 80.62 79.76 69.56 70.60 67.49 要占一定比例
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水平。                      
妇女与教育 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基本杜绝小学适龄女童失学。 小学适龄女童的净入学率 99.99 99.99 99.99 99.99 99.99 99.99 ≥99%
小学女生5年巩固率 100.42 101.26 102.7 104.5 105.89 106.3 提高到95%左右
初中女童毛入学率 109 110.24 109.02 110.5 107.41 106.8 达到95%左右
  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毛)入学率 *99.3 99.2 99.7 99.7 达到75%左右
高等教育女性毛入学率 *51.0 53.0 55 58 达到15%左右
  成人妇女识字率(15岁及以上) 89.7 91.3 ≥85%
青壮年妇女识字率(15-50岁) 97.9 98.6 提高到95%左右
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                      
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 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15岁及以上) 8.9 9.6 达到发展国家的先进水平
妇女与健康 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 妇女预期寿命 80.81 81.83 81.65 81.81 82.48 82.36 提高
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                      
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流动人口中的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控制在较低水平
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妇女与法律 健全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                      
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                      
维护妇女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保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妇女与环境 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                      
为妇女创造适宜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及决策的程度。                      
增加妇女自我支配的时间。                      
主要目标34个,2005年达标目标34个,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