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上海《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目标达标情况         返回
  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
儿童与健康: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已达标
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已达标
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基本达标
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已达标
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 已达标
儿童与教育: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已达标
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教育 已达标
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已达标
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已达标
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能如期达标
儿童与法律保护:完善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儿童权益。 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已达标
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已达标
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已达标
在诉讼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已达标
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已达标
儿童与环境:改善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尊重并鼓励儿童积极参与。 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已达标
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已达标
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已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