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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实施《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方案


       

 按照上海市“十一五”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要求,统计局承担对两个规划的监测统计工作。经研究,我们提出“十一五”监测统计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十一五”监测统计体系工作研究
     1.研制上海监测统计指标体系
     依据上海妇女儿童发展的两个“规划”以及国家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协调统计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研制“上海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确保指标体系的科学、规范,在科学准确、切实可行、少而精的原则基础上着重考虑整个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的可操作性,并充分考虑市级和区(县)级监测统计上的差异,力争在2006年10月完成整个指标体系的研制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调查和课题研究
     探讨“十一五”期间监测统计中性别统计问题,在人、财、物等条件允许下,争取开展年度抽样调查,以填补性别统计的空白点,分阶段地完成研究项目。
     二、继续完善上海监测统计工作机制
     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将争取纳入年报统计制度,明确年度监测统计工作任务,包括对监测统计业务的培训与指导、监测统计数据收集与上报等。
     三、提出监测重点指标
     对“上海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统计指标体系”提出监测重点领域与重点指标,重点进行监测和分析。
     四、完善妇女儿童发展信息网
     根据对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监测统计数据库开发的总体设想,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数据库操作系统,逐步建立与部门、区县的网络连接,提高资源共享程度,确保数据库能切切实实为决策和规划提供参考。
     五、进一步完善性别统计工作
     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性别统计目录的文件要求,做好分性别统计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在部门统计中增设必要的性别分组,加强对基层统计部门分性别统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进一步完善我市性别统计工作,提高两个规划监测统计质量。
     六、对监测统计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依据统计监测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我们将承担整个监测统计的业务培训,指导和帮助部门、区、县的监测统计工作的开展,以提高整个监测统计质量。
     七、收集汇审监测统计数据资料
     根据要求,收集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监测统计数据资料,经过审核,编辑汇总上报数据,同时完成市级和区(县)级监测统计任务。
     八、撰写监测统计报告
     通过对年度监测统计数据进行科学、客观的统计分析,向国家提交市级年度监测统计报告,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市级年度、中期和终期统计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