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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口计生委实施《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方案


         

         一、“十一五”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取得实效
     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之一,在贯彻落实《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计划》中人口计生部门原定的措施已全部落实,并且取得实效。
     1.初步形成了依法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工作的局面。本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法律法规规章,逐步理顺相关部门之间、行政管理部门与技术服务机构之间在生殖保健服务工作中的关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获得技术服务执业资格,日常管理更加规范。本市对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和妇幼卫生人员的生殖保健专业知识进行了系统培训和专项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技术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得到加强和提高,从而促进生殖保健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2.顺应社会需求的转变,本市社区生殖健康促进模式进一步得到丰富和完善。社区生殖保健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并基本达到了规范化标准。生殖健康促进服务的内容不断扩展,如倡导婚前检查、孕前检查,开展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的普及,关爱“妊娠少女”等。
     3.服务薄弱环节和弱势人群的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得到加强。“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的试点、推广活动,切实推进了本市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水平。各区县规范外来流动人员孕检服务点,各街镇、居村设立外来人员避孕药具免费发放点,对外来人口开展咨询、培训、指导服务,将免费提供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扩大到在本市务工经商的外来流动人员等措施,使本市的外来人口获得了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
     二、“十一五”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挑战
     1.人口总量规模将持续扩大。“十一五”期间,上海人口出生数量将逐年增加,人口自然增长率有所回升。作为长三角都市圈的核心大城市,上海对周边地区以及其他地区人口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在沪的外省市流动人口呈增加趋势,跨城市的通勤人口数量也将不断增力口。
     2.人口结构性问题突出。全市总人口中的境外人口比重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国际大都市。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比重仍然偏低。出生人口、学龄人口、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波动较大,对资源配置等产生负面影响。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双高特征”进一步明显。人口空间分布不合理的状态仍将持续。这些都制约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3.人口整体素质亟待提高。与发达国家大城市相比,上海人口的整体素质不够高,平均水平较低,特别是由于大量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务工性外来流动人口进入后,进一步降低了全市人口的整体素质水平,制约了科教兴市主战略的实施。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仍较高,0—3岁婴幼儿教育很薄弱,优生优育需要特别关注。
     4.人口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全市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出生性别比呈上升势头,超出正常值范围。艾滋病传播速度加快,呈现出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传播的趋势,对人口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
     5.传统的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在新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形态下面临着很大局限。长期以来,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人群和免费服务对象主要是户籍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未婚人流和未婚生育现象突出、出生性别比上升,艾滋病传播速度加快,人口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这些都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三、“十一五”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十一五”期间,上海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要从根本上和整体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因此,把握机遇,勇于改革,善于创新,将成为“十一五”人口计生工作的主旋律。
     (一)指导思想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上海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立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统筹人口、产业、基础设施、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在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基础上,加强人口综合调控,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2.坚持以人为本,凸现发展为了人、发展依靠人、发展的成果要让人民共享的理念,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立足于人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为推进科教兴市主战略奠定良好的人口基础。
     3.坚持改革创新,立足人口计生工作职能拓展和模式转换,完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新时期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基本目标
     1.到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稳定在1900—1950万,户籍人口稳定在1400—1450万。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稳定在2100—2200万。
     2.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遏制。
     3.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
     4.不断提高妇女在最佳年龄段的生育比例,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9%o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5.建立全覆盖的社区人口计生服务新体系。
     6.建立起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现代化、多功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中心新载体,更好地发挥其服务全国的作用,适应人口安全的需要,满足市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性传播疾病的需求。
     7.积极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源头、互动和有序管理的新机制,从服务全国出发,合理
     有序地吸纳外来人口,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四、“十一五”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一)主要任务
     1.大力推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
     ——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计生法规体系建设,制定和修改《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坚持制约多生和奖励少生并举,把限制和提倡结合起来,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认真抓好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若干规定》等规定的贯彻落实,依法兑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扶助制度。
     ——大力推动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再生育审批和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大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优先开发人力资源,促进科教兴市主战略实施。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创新教育思想、观念、内容和方法,构建学习型社会,深化教育改革,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全面提高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岗位技能教育,全面实施从业人员的行业规范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科技素养和职业技能。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致力于“优生优育”基础工程建设,把加强优生优育放到重要位置,形成以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孕前关爱、引导女王女在最佳年龄段生育孩子、0—3岁优教等内容的基础工程体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全面提高市民的健康素质,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加强艾滋病和性病的预防。
     3.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高市民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
     ——建立和完善公益化、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制,满足各类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等需求。
     ——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方式向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计生技术服务的新机制,逐步理顺人口计生与卫生部门在计生技术服务方面的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加强对计生技术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深化药具工作改革,致力于“人口安全”防范工程建设,改进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模式,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进一步提高免费避孕药具的易得性和人群的覆盖面,探索建立符合上海实际的安全套社会营销方式,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从源头上阻隔和遏制艾滋病和性病传播。
     ——加强对各类育龄人群的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提高育龄人群的生殖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降低人流率特别是未婚人流率和外来妇女人流率,推广实施“青春
     健康”项目,提高青少年的生殖健康水平。
     ——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在于家庭,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家庭健康、家庭和谐的建设上,要致力于“家庭计划”指导促进工程建设,使家庭健康、家庭和谐等成为环境友好型城区的最重要基础。
     ——结合全市社区网格化建设,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功能设置,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网络深入群众和家庭的优势,切实做好社区人口计生宣传咨询、行政事务办理、避孕药具发放和知情选择指导等服务。
     (二)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4.加强和改进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和公众树立人口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5.加强各级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网络队伍,确保人口计生工作稳定发展。
     6.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7.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发挥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