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 实施《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方案
“十一五”时期是上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加快“四个中心”建设进入关键阶段的五年。目前《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制定,为进一步履行好市国资委党委的目标责任,顺利实施两个规划,共同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制定我委落实《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抓住上海筹办“世博会”的历史机遇,继续团结带领广大女职工提升素质,积极参与国资国企改革,为上海新一轮发展建功立业。
二、具体措施
1.继续促进就业,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女职工就业。对年轻的鼓励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进入中年的通过安排到劳务派遣企业、社区就业组织,或通过自谋职业等途径实现就业;对年龄较大的,完善就业“托底”保障机制,通过社区公益性组织实现弹性就业。同时,提倡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
2.加大对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继续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民主程序的若干意见》,配合市总工会修改和完善《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加大对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结合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宣传纳入法制宣传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之中,提高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职业女性能力建设,推进女职工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按照《上海工会女职工能力建设行动计划》要求,贯彻《上海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女职工素质创新工程”等活动,着力维护女职工的学习权、受教育权和更新知识等权益,加强对女职工的职业培训和知识储备型培训,促进女职工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不断提高女性就业竞争力。同时,积极开发女性人才资源,研究女性成才规律,围绕女性人才的需求,主动为优秀女性设计好成才的轨迹,进一步提高女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
三、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妇儿委的具体指导下,充分发挥国资委党委系统妇女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整合各方力量,加强对我系统妇女儿童事业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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