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实施《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上海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充分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上海的妇女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促进本市社会和谐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妇女儿童发展不仅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当前,妇女儿童发展程度已成为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文明程度和对外形象的重要标志。各级公安机关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妇女儿童发展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贯彻落实“两个规划”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
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实。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预防、发现和打击各类侵犯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履职,严厉打击。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上海平安建设活动,狠狠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要不断强化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性案件的侦破力度,力争早破案、快破案。二是要切实加大对伤害、侮辱、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使伤害、侮辱、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破案率
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三是要对发现的强迫、组织妇女卖淫,唆使妇女儿童贩毒、吸毒的犯罪分子咬住不放,深追细查,从严惩治。四是要结合“110”宣传日,加强宣传工作,使广大妇女儿童知晓在遭到家庭暴力或处在危急困难状态时可及时报警。同时,要充分发挥“110”报警服务台的作用,对涉及家庭暴力报警的出警受理率要达到100%,为遭受家庭暴力及处于危急困难状态的妇女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家庭暴力行为。五是要加强对互联网上涉及侮辱妇女、伤害儿童、性骚扰、
家庭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监控工作,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封堵、删除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三、依法管理,积极维权。各级公安机关要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贯穿各项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始终,通过强化依法管理,有效确保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
是要加强对娱乐、服务等行业场所的检查和管理,加大对卖淫嫖娼、传播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吸食和注射毒品等违法行为的查禁、整治力度,坚决扫除影响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通过设立
治安岗亭、派驻保安、加强治安巡逻、完善法制辅导员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 举措,全力维护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切实保护儿童的人身和财产安
全。三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学校、儿童活动场所等进出口处 的交通安全标识设置率达到100%,切实保障儿童的交通安全。四是要强化公安监所规
范化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押、分寸甲分管等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妇女和未成年被监管 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运用“管、教、矫、治”为一体的特殊教育手段,努力做好妇
女和未成年被监管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五是在办理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的违法犯罪案件中,要用足用好有关法律政策,坚决惩治违法犯罪分子。在办理未成年
人劳动教养案件中,要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密切协作,综合治理。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主动履行预防侵害夕王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职责,并加强与各有
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一是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开 展法律咨询、开设法制宣传教育讲座、张贴宣传图片等形式,向妇女儿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增强女王女儿
童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要积极配合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时了解 和掌握地区内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妇女、未成年人的动态情况,并会同街道、社区和教
育部门,发挥职业社工的作用,切实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早期预防和科学矫 治工作。此外,要积极依托社区司法助理员,建立和完善妇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警
机制。三是要加强与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加强对娱乐、服务等行业场 所的管理,督促其落实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相关管理制度,净化娱乐、服务场所的
治安环境。四是要积极配合教育、司法和宣传等部门,在学校、社会以及家庭中开展抵 制淫秽书刊、音像制品和毒品等的宣传教育。五是要加强与民政、司法等部门沟通和协
调,做好流浪儿童的教育、救助和收容抚养等工作。六是要会同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加强对危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的研究,确保
稳、准、狠地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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