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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联实施《上海妇女、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方案

    
    一、关于残疾儿童康复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本会将积极协调市人口和计生委、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折页等各种形式,充分发挥各级残联组织、残疾人专门协会以及助残员的力量,将有关残疾儿童的康复知识、较简单的康复手段普及到每一位新发现的残疾儿童家庭。
     二、关于为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创造康复条件
     为进一步保障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权利,“十一五”期间,本会将更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努力为贫困残疾儿童的康复创造更好的条件,重点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协调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经费补助,使残疾儿童能早期、长久得到康复训练,从而消除障碍、融入社会;二是积极协调市卫生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完善各类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工作流程,形成从筛查到确诊、治疗、康复的服务链等。
     三、关于完善特殊教育的支持与保障体系
     1.特殊教育既是一项教育事业,需要教育部门为此给予更多的政策、措施,同时,又是一项社会福利事业,因此,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与支持。针对目前本市特殊教育的现状,需要通过立法来明确政府各部门对特殊教育的职责,加强依法管理特教的力度,完善特殊教育的支持与保障体系。
     2.积极支持市教委在各区县开展的特教康复指导中心的建设工作。基于本市随班就读工作规范管理的要求,为不断提高残障儿童随班就读的质量,以及部分送教上门残障儿童教育服务的跟进,市教委将在两年内加强开展各区县的特教康复指导中心的建设工作。
     3.进一步加强、发展特殊教育,重点发展中、轻度智力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教育。
     4.进一步挖掘潜力,增强助学力度,完善本市残疾人的助学机制。四、关于加强对残疾儿童的社会救助,增强其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儿童的社会救助,“十一五”期间,本会将积极协调市民政
     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落实有关教育、医疗、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本会还将继续推进“春雨行动”、在校听障学生免费助听器发放、结对帮困等工作,加大对残疾儿童的救助力度。在对残疾儿童进行社会救助的同时,本会将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宣传,营造扶助残疾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本会还将充分发挥区县、街镇、社区等各级残疾人组织网络的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对残疾儿童的家长进行普法宣传,增强残疾儿童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并鼓励监护人重视和加强对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等,使残疾儿童尽早融入主流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