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实施方案
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年十二月
一、序言
妇女是社会延续和发展的原动力之一。妇女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
徐汇区位于上海中心城区南部,区域面积54.76平方公里,至1999年末户籍人口86.03万人,其中女性42.45万人。徐汇区是上海市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中心城区之一,也是上海市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九五”期间,徐汇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总体实力显著增强,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这为全面实施《上海妇女发展“九五”计划与到2010年规划》(以下简称《“九五”妇女规划》)创造了良好的基础。
“九五”以来,徐汇妇女的政治参与程度稳步提高:全区有82%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了女干部,女处级干部占处级干部的比例达24.74%。区人大女代表、区政协女委员分别占代表和委员总数的28.77%和30.70%。妇女的经济地位日益巩固:在岗女职工占区属单位在岗职工人数的51.3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3.24个百分点,失业人员中女性的比例控制在40%左右。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比1995年增长了0.71个百分点,全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人数比例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25.32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女学生比例比l995年增长了1.16个百分点。妇女的医疗健康得到进一步保障。妇女平均预期寿命达80.98岁,比1995年提高了2.l4岁。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投资600万元建造的妇幼保健所新所竣工使用。加强了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成立了妇女维权特约接待站,妇女维权网络逐步健全。妇女活动的设施进一步完善:建立了徐汇区妇女教育活动基地与女职工周末学校,街道、镇建立妇女活动场所的目标正逐步实现。
《“九五”妇女规划》的实施在提高徐汇妇女素质,促进徐汇妇女进步和发展、维护妇女权益、以及推动男女平等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徐汇妇女事业得到了长足进展,徐汇妇女的整体发展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但是。由于社会、历史等主客观原因、法律上赋予男女平等的权益还没有在事实上完全落实,妇女发展还存在着差距,《“九五”妇女规划》所规定的目标值尚未全部实现,具体表现为:局级女干部比例较低,对贫困妇女救助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在家庭中对妇女人身权益的侵害时有发生,妇女的整体文化素质与徐汇社会事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妇女的发展任务仍很艰巨。
2001—2005年是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的关键时期,是徐汇建成上海市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并争取建成国家级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的重要时期,也是徐汇妇女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取得重大进展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与“十五”期间徐汇经济发展的新飞跃,徐汇妇女的发展环境将更加有利,但面临的挑战也更加严峻。为了进一步提高徐汇妇女的整体素质,推动徐汇妇女事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现根据《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五”妇女规划》)与《徐汇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规划纲要》,特制定《徐汇区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规划〉实施方案》,以全面推进妇女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
从徐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出发,通过发展经济来支撑妇女事业的发展,改善妇女生存条件,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确保妇女实现从生存权向发展权的飞跃;以科技、文化、健康为主题,全面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最大限度促进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进一步落实法律和法规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以“平等发展”为原则,推动妇女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使徐汇女性的性别发展指数与性别权能指数接近国际社会先进水平。
三、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
(一)经济参与
主要目标
挖掘潜力,重视妇女的经济贡献。
——消除就业歧视和职业隔离,女性从业人员的比重不低于全区就业人口的45%;保证妇女的基本就业率,促使妇女职业选择的多样化。
——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女性对经济的贡献能力。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就业比例不低于40%;女性在经贸、金融等领域中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政法系统中的中高层办案人员中的比例不低于30%。
——调整知识结构,提高竞争力。新增女性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l4年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30%。
策略措施:
1.建立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将促进妇女就业列入区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政府净增的就业岗位中确保女性有合适的比例。
2.加强宣传和执法力度,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制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
3.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适时推出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制度,改善妇女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平等地位的境况。
4.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政府职能部门和金融部门要提供宽松的政策条件,对自主创业的女性予以积极扶持。
5.发挥区培训集团和社会办学力量的作用。大力推进面向妇女的社会化职业培训,强化中高级职业培训,促进职业资格社会化鉴定,提高妇女的市场竞争能力。
6.组织妇女学习信息技术、现代经济管理和咨询服务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充分发挥我区科技、教育资源雄厚的优势,向广大妇女传授计算机和互联网知识,适应上海信息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强妇女对于经济社会经济挑战的应变能力。
7.政府的职业介绍机构、劳动力市场、街道、镇就业服务中心人员和三级职业指导员要积极疏通妇女的就业渠道。
8.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市场的需要,多方位地选择创业和就业渠道。
(二)政治参与
主要目标
扩大参与,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程度和能力
——拓宽参政范围。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一名女性;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和处级女干部比例在“九五”基础上稳中有升;政府部门负责人中女性比例有一定提高;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保持45%以上;区人大、区政协中的女代表、女委员的比例在“九五”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提高参政层次。处级干部中女性的正职领导比例要有较为明显的提高。
——提高参政水平。女人大代表议案、女政协委员提案的数量与质量逐年提高。
策略措施:
1.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政策措施中,建立科学、有序的培养计划,确保妇女平等并充分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
2.不断提高女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女性行政管理人才的素质。激发参政热情,强化参政意识;加强多层次、多方位的轮岗锻炼;加强高新技术知识、现代经济知识、现代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与领导艺术的培训,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女性人才,提高女性领导干部的工作水平和宏观决策能力,确保高、中层女干部比例的稳步提高。
3.加强处级干部、学科项目带头人、经营管理队伍中女性后备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区委牵头、妇联、团委、统战部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年轻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广泛建立门类齐全、分布广泛的女性人才信息网络、女性人才档案、女性人才跟踪培养管理卡。
4.妇女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女干部培养工作中的中坚作用和优势。积极履行宣传和推荐女性人才的职责;帮助女干部减轻心理上、工作上和生活上的压力;把妇女组织作为培养选拔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不断提高女性在各级组织决策中的影响力。
5.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提高女性参与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比例,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比例。
6.区有线台、徐汇报等新闻媒体应加大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政议政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女干部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提高决策层接纳女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妇女人才的成长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人口素质
主要目标
更新观念,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
——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女性在中共党员以及各民主党派中的比例稳中有升;各类先进模范中的女性比例逐年增加。
——提高文化和技能素质。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与男性大体接近;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女性比例逐年上升;女性科学素养的达标率逐年提高。
——提高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保持发达国家水平;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81岁;妇女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水平指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策略措施:
1.将提高女性的综合素质纳入创建文明城区、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中,把培养“四有”新人的要求同发扬“四自”精神的妇女教育结合起来,全面提高妇女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和民主法制素质。鼓励妇女积极投入社会事务,发挥妇女在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活动中和家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2.依法维护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把性别意识纳入教育决策主流,为女性能平等而充分地享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将性别角色教育贯穿于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体系之中,有效地引导女学生全面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树立“四自”精神。结合教师的岗位培训,把性别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
3.结合科教兴区战略的实施,结合构建全民教育体系与创建学习型社区行动,结合科普进社区、知识进家庭活动,全面开展提高女性科学文化素质的培训工作,针对不同知识层面的群体进行相应的科学普及活动,在妇女中形成学习科学知识、宣传科学知识、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的良好风尚。
4.充分发挥优秀女性人才在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工作中的作用,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的中青年女性科技人才,形成适合不同层次需要的女性科技人才梯队,建立一支优秀的女技工队伍。
5.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信息网的作用,举办各类健康、保健培训;全面执行《徐汇区开展计划生育六期教育实施办法》;提倡“健康美”,定期开展女性体能测试;加大对女性体育指导员和社区文体团队妇女骨干的培训和指导,推广科学健身活动;实施社区健身工程,建造、设置适合女性科学健身的器材,促进妇女身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6.关注妇女健康。逐步建立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身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符合国际大都市发展水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妇女的健康状况;加强与女性相关的致命疾病的治疗手段的医学研究,提高女性的生命质量;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加强预防和控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的科研和宣传服务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动员妇女积极参与控制并预防性传播疾病及艾滋病的健康促进活动,包括健康教育及改善支持性环境。
7.加强对妇幼保健机构的指导与监督。加强妇幼保健所对全区各医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女保健工作的指导、依法监督和规范各项有关妇女保健的操作和行为,取缔非法行医,确保妇女的健康。
8.对外来女性进行思想文化、行政法规、职业技能、文明公德和计划生育的教育,提高外来女性的整体素质。
(四)生活质量
主要目标:
改善生活,全面提高妇女的整体生活质量。
——抑制贫困化。缩小收入的性别差距,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中的女性比例不超过60%;可支配收入的性别差距逐步缩小。
——家务劳动社会化,推动生活方式的更新。职业女性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逐步减少;妇女可自由支配的学习时间、休闲时间逐年增加。
——改善妇女的生活环境,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女性生活、工作或娱乐活动场所中的各类污染控制在国家区域环境1类标准内。
策略措施:
1.将性别意识纳入分配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定,保障妇女在分配领域的平等权益。
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网络。重点监察贫困妇女群体的劳动收入情况、设立预警指标,对贫困妇女实行全覆盖的救助,维护社会安定。
3.健全和完善妇女活动基地,区、街镇、居委三级社区服务中心等社区资源要为妇女提供学习、就业、生活等多种高质量的服务项目,满足妇女健康与多元的休闲文化需求,增加闲暇生活的自主性和有效性。
4.建立社区服务信息资源库,提高改进社区服务的技术手段,在居住区内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较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促使女性有更多的支配时间用以完善自我,发展个性。
5.推进家庭生活民主化,提倡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倡导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文化活动。
6.在建设人与自然环境较为和谐的生态环境城区中,将性别意识纳入环境决策主流,加强对育龄妇女工作和活动环境的监测,有效地控制污染的影响。
7.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意识,规范妇女保护环境的行为。增强妇女的绿色生活理念,促使妇女成为绿化徐汇,美化家园的生力军。
(五)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共享资源,为广大妇女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达到l00%。
——关注中老年妇女群,倡导中老年妇女多渠道地补充养老保险,完善对低收入妇女群的生活保障。
——保护残疾妇女群体的特殊权益,为残疾妇女提供教育与就业的机会。
策略措施:
1.实现基本保险社会化、补充保险市场化、社会救助制度化,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完善“社会统筹、三位一体、一口上下”的运行机制,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不同收入层次及年龄段的妇女逐步进入养老、失业、医疗及生育等社会保障网。提高农转非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土地征用的部分补偿费用要投入社会保障统筹基金。
2.发展老年事业。建设多功能的区老年活动中心,办好区老年大学和街道、镇老年学校,满足老年妇女的需求;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家庭、社会、养老机构联动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规范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推动以扶老助困为主的老年公益事业的发展;妥善解决寡居、高龄等老年妇女的生活照料和临终关怀问题。
3.要特别关注弱势的残疾妇女群体,树立帮残、助残、献爱心意识,深入开展残疾预防、残疾康复的宣传活动。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网络,继续推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妥善安排残疾妇女的生活、教育和劳动就业。
(六)合法权益保障
主要目标
尊重妇女,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维护劳动权。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便捷有效的法律援助网络,提高妇女对于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程序的知晓率。
——维护人格权。以侵害妇女为目标的杀人、强奸、抢劫等案件的审结率达到80%以上;对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权益案件投诉的受理率达100%,家庭暴力案件发生比例逐年下降;减少“性骚扰”现象。
——维护生殖健康权。对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的知晓率达到8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l5/l0万。
——维护妇女的财产权。侵害妇女财产权利的婚姻案件、继承案件的受理率达到100%。
策略措施:
1.加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规的实施力度,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有效地维护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完善以社区为中心的维权网络以及执法监督机制;施行《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维护妇女权益督促执行书暂行规定》,对知法犯法、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进行追究,依法处治。
2.继续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把女性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和“四期”卫生指标明确纳入合同内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责任制系列;加强对女性从业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提高“110”公安司法联动对侵害妇女人身纠纷的反应速度及调处力度,及时有效地制止和解决家庭暴力问题。进一步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取缔色情服务,遏制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4.正逐步建立形成的以“l48”法律咨询热线为主的法律咨询网络,要做好妇女案件的咨询工作,并积极跟踪反馈。社区调解网络要积极排摸家庭纠纷,使有关妇女的人身、财产案件的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8%。
5.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责任意识。发挥人大、政协对保护妇女法规的执法检查与监督作用;加大普法力度,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普法工作纳入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教育考核中,特别是提高妇女、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中法人代表等相关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强化女性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建立一支由女律师组成的专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律志愿者队伍。
6.加强妇女的生殖保健工作。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以社区为基础的生殖保健服务工作机制;健全街道、镇和居委、村计生规范咨询服务站,成立街道、镇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妇科普查工作;大力倡导和营造有利男性负起生殖健康方面的责任、积极参与的氛围及社会环境,提倡男女双方共同参与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保护妇女生殖健康;广泛传播科学的生殖保健知识,区有线台开设“计生之窗”,在全区各个主要路口及闹市区设立公益广告牌,定期举行专家教授坐堂咨询和“人口与计生”文艺专场演出,努力提高育龄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为。
7.维护外来女性的合法权益。依托外来流动人员法制学校,开展外来女性的普法教育;加强对外来育龄妇女的教育、管理与计生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提供职业介绍、保险等方面的服务。
四、重大实事项目
1.建立区妇女法律援助中心。
2.每个街道、镇兴办l—2个公益性劳动组织,为就业特困妇女提供一个托底帮困的基础。
3.将二年一次妇科检查工作纳入卫生局与计生委日常业务工作,定期开展。
4.提高街道、镇计生规范咨询服务站综合服务功能,居委会、村一级计生规范咨询服务站达85%。
5.更新50%的产科医院、妇幼所的主要设备,结合市八医院建立病房大楼,重点提高改善市八医院产科病房条件。
6.街道、镇一级妇女活动基地创建挂牌率达100%,居委会、村妇女活动共用场所达100%。
五、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规划、布置徐汇妇女的发展目标,对推动徐汇经济、社会、人口协调发展,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有着重要意义。实施《“十五”妇女规划》是徐汇各级政府的职责。
2.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十五”妇女规划》的实施、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述职评议制和监测评估制,以推动《“十五”妇女规划》的实施。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办公室是本会日常工作班子,负责有计划地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3.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儿委应根据《“十五”妇女规划》的要求、各自的职责及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出实施计划,并纳入本系统、本街道、镇的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目标,纳入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工作日程。把《“十五”妇女规划》落实情况作为主管责任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4.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十五”妇女规划》及时而有效地实施。
——加强三支队伍的建设:区、街道、镇妇儿委办公室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妇儿委成员单位联络员队伍建设;监测评估队伍建设。街道、镇妇儿委办公室要配备兼职干部2名。
——提供必要的财力保证。各成员单位、街道、镇将实施《“十五”妇女规划》所需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区妇儿委办公室的工作经费由区政府拨款,在“九五”的基础上,根据区财政增长情况在总量上做到年年有增加。
——加大科研工作的力度,针对改革深化过程中妇女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为政府开展妇女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定期进行信息发布,及时反映规划实施动态和徐汇妇女发展的状况。
5.坚持分类指导、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对《“十五”妇女规划》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个人;奖励妇女发展理论的科研成果;通过“妇女发展实事奖”、“维权奖”等奖项,倡导为妇女发展办实事。
6.注意发挥社会各界对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对实施《“十五”妇女规划》的评估作用和群众对实施状况的监督作用以及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
(二)监测评估
1.加强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评估、反馈和交流工作,及时反映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预测趋势、科学决策、制定措施、建章立制等提供依据,为如期达标提供保证。
2.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委员会副主任任组长,主要目标的主要责任单位委员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由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办公室牵头的专家评估组和由徐汇区统计局牵头的统计监测组。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可参照成立相应的监测评估机构。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十五”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制定监测评估指南;审批监测评估工作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审批监测评估报告。
——专家评估组负责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和《“十五”妇女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定期递交评估报告。
——统计监测组负责制定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监测指标工作应纳入成员单位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指标;指导和协调数据采集汇总工作;编写监测统计报告。
3.接受区人大、政协对《妇女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监督,推动《“十五”妇女规划》的实施。
4.设立分级指标,提高指标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5.加强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全面、系统、及时地反映妇女发展状况,为预测发展趋势、制定规划、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完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自身监督机制,在成员单位的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地方统计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建立定期检查、评审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对策。
7.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儿委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递交实施《“十五”妇女规划》的年度报告;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进行择题评审,提出本区妇女发展年度报告。2003年进行中期评审,2006年进行终期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