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实施方案
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十二月
妇女是社会延续和发展的原动力之一,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尺度。200l—2005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妇女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妇女工作既面临良好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为了进一步提高普陀区妇女的整体素质,推动普陀区妇女事业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特制定《普陀区妇女发展“十五”计划》。
一、“九五”妇女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普陀区妇女发展“九五”计划》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普陀区的妇女事业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
(一)妇女发展基本情况
——妇女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受教育水平逐年上升。1999年全区成人教育女职工的比例为36.36%,比1996年增长了10.31个百分点。女性的就业状况好于男性,再就业比例高于男性。
——妇女的社会地位与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妇女参政日益广泛,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区政府机关各委、办、局中无女性负责人部门数从1995年的l7个下降到11个。广大妇女以出色的成绩,廉洁的作风和勤勉敬业的精神,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和赞誉。
——妇女的健康水平有较大的提高。逐步建立健全了妇幼保健网,孕产妇死亡率得到了有效控制,下降为O;女性平均期望寿命为79.64岁,高于男性。
——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建立健全了维权三级网络,各类处境困难的妇女获得了必要的帮助;妇女的人身、婚姻、家庭、就业等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维护。
(二)妇女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普陀区妇女事业的发展在九五期间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我们面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突出表现为:
(1)女性参与民主决策的比例不高,影响力较小;
(2)女性参与经济活动的范围相对狭窄,就业层次相对较低;
(3)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低收入、低层次的妇女生活趋于贫困;
(4)妇女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妇女整体的自身价值观念还较陈旧;
(5)各类侵害妇女的案件特别是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和控制。
二、“十五”妇女发展计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根据《上海市妇女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l5年规划思路》,以促进男女平等为原则,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基础,以全面改善妇女生活质量、培养高素质妇女群体为目标,推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妇女意识,力求普陀区妇女发展与普陀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同步,实现妇女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各级党政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党政机关女干部的比例不低于40%;区属各委、办、局、街道(镇)处级女性正职领导比例要有较为明显的提高。
(二)人大、政协中的女代表、女委员比例在“九五”的基础上有所增加,议案、提案数量与质量逐年提高。
(三)女性在中共党员以及各民主党派中的比例稳中有升,各类先进模范中的女性比例逐步增加。
(四)提高女性参与经济管理的能力,女性在高技术产业中的就业比例不低于40%,在经贸、金融等领域中的管理人员比例不低于30%。企事业主要领导班子中要增加女性比例,50%的企事业董事会要有适当的女性比例,95%企事业监事会要吸纳女职工委员会的主任参加。
(五)保障男女平等的就业权利,消除就业歧视和职业隔离,女性从业人员的比重不低于“九五”实际水平;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中女性比重不高于45%。
(六)大力推进面向妇女的各类职工教育、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新增女性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以上;高级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22%。
(七)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不低于98%;生育保险的参保率要达到98%。关注中老年妇女群,倡导中老年妇女多渠道地补充养老保险,完善对低收入妇女群的生活保障,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女性比例不超过60%。
(八)以侵害妇女为目标的杀人、强奸、抢劫等八类主要刑事案件的破案率达到60%以上;公安部门对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权益案件投诉的受理率达100%,家庭暴力案件发生比例逐年下降,减少与女性有关的性骚扰现象;维护妇女的财产权,侵害妇女财产权利的婚姻案件、继承案件的受理率达到100%。
(九)加强生殖健康宣传力度,对“六期”综合教育的知晓率达到8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
四、主要任务
(一)扩大参与,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程度和能力
1.加大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政议政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女干部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提高决策层接纳女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妇女人才的成长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2.建立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机制,每年召开1—2次普陀区妇女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确保男女平等并充分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
3.健全全区女干部信息数据库,及时发掘、培养、力荐女性人才并加强对其多层次、多方位的轮岗锻炼,培养复合型的女性人才;大胆启用女性干部,加强对女性干部进行管理知识与领导艺术的培训,提高女性干部的宏观决策能力。
4.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提高女性参与金融、管理、经济等重要生产部门的比例,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
5.充分发挥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的参政热情,强化参政意识,提高参政水平。
(二)挖掘潜力,重视妇女的经济贡献
l.将促进妇女就业列入区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政府净增的就业岗位中确保女性的比例。
2.鼓励和扶持妇女采取各种形式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开展社会化的妇女职业培训,帮助妇女适应市场需要,多方位地选择创业和就业渠道。
3.继续完善女性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开发适合妇女生理特点的工作岗位,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扩大就业领域,优化就业结构。以社区为依托,逐步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社会服务和家政服务业。
4.依照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女性从业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妇女对解决劳动争议法律程序的知晓率;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制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
5.进一步改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件,提高女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适时推出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制度,改善妇女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平等地位的境况。
(三)更新现念,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
l.继续贯彻九年制义务教育,依法坚持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依法保障女性的升学权利,及时纠正和查处招生工作中性别歧视的违法行为。
2.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技术培训和职业培训,强化中高级职业培训,提高妇女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女性能平等而充分享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3.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激励广大妇女通过岗位学习、岗位练兵,在岗位上争优创先,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注重培养重点骨干,有计划、有措施地培养女科技工作者、女企业家、女能人、女科技带头人、妇代主任等妇女骨干队伍,并充分发挥她们的作用。
4.利用社区市民学校、“社区妇女之家”、“社区妇女学校”的教育功能,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等课程,向社区妇女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文化活动。
5.加强外来女性的思想文化、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和计划生育的教育,通过社区内的“外来妇女学校”帮助外来女性提高整体素质。
(四)齐抓共管,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
1.促进全区各有关部门重视妇女保健工作,建立健全妇女健康保障制度并增加妇女卫生保健经费的投入。建立健全妇幼保健网络,改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条件,加强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2.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关注妇女健康,加强与女性相关的致命疾病治疗手段的医学研究,提高女性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79.6岁,逐步提高妇女健康预期寿命。加强预防和控制性传播疾病、爱滋病的科研和宣传服务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较完善的母婴保健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工的劳动保护。
4.加强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各街道(镇)依托社区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咨询服务站,广泛宣传科学的生殖保健知识,为广大妇女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优质服务,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保障妇女生殖健康。
5.加强外来女性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宣传和服务,努力提高外来女性自我保健意识。
(五)尊重妇女,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l.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将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普法工作纳入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2.进一步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规,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各司法、行政执法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实施妇女权益保障的执法工作,有效维护妇女各项合法权益,积极配合人大定期开展执法检查。
3.建立健全社区妇女信访工作制度,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提高妇女运用法律武器进行依法维权的意识。抓好妇儿委维权三级网络建设,推广女警官、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进社区开展社区妇女的维权工作,确保妇女权益得到保障。
4.充分发挥“110报警系统”的威慑作用,及时有效地制止和解决家庭暴力,严厉惩处各种摧残妇女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
5.进一步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取缔色情服务,遏制卖淫嫖娼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坚决维护外来妇女的合法权益。
(六)改善生活,全面提高妇女的整体生活质量
l.对全区广大妇女进行“四自”、“四有”教育,鼓励妇女积极投入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妇女在创建“文明社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2.推进家庭生活民主化,提倡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家庭文化建设活动,倡导文明、科学、进步的生活方式。
3.增强妇女健身意识,积极组织妇女参加健身、健美活动,提高妇女生活质量。
4.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职业女性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天。改善妇女的生活环境,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大力普及资源保护和生态平衡的知识,提高妇女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意识。
5.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教育,为妇女提供心理辅导服务,调适婚姻家庭关系。为妇女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传播正确的育儿观念,促进家庭成员素质的共同提高。
(七)共享资源,为广大妇女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
l.各级政府应积极推动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倡导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社会风气。
2.建立社区服务三级组织管理网络,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促使女性有更多的支配时间用以完善自我,发展个性。
3.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事业。现有各类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要创造条件满足社区老年妇女的需要,并积极筹建新的福利设施。
4.要特别关注弱势妇女群体,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网络,为低收入、残疾妇女、孤老妇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妥善安排其生活、教育和劳动就业。
5.利用社区资源为社区妇女群众开展活动提供场地,妇女活动场所社区配备率达到100%。
五、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计划的实施,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述职评议制、监测评估制、失职追究制,以推动本规划的实施。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本会的日常工作班子,负责有计划地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2.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深入基层,调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和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本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3.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本计划及时而有效地实施,区财政以我区女性人均0.50—1.50元标准保证区妇儿委办公室的工作经费。各街道(镇)妇儿委要配备专、兼职妇儿委干部各1名;工作经费纳入街道镇经费预算之列。
(二)监测评估
1.建立健全妇女发展监测系统,及时反映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做好有关妇女信息的收集、整理、评估、反馈和交流工作,为本计划的实施提供依据,为如期达标提供保证。
2.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委员会副主任任组长,主要目标的责任单位委员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由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专家评估组和普陀区统计局牵头的统计监测组。
3.完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自身监督机制,在成员单位的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地方统计、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建立定期检查、评审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4.接受区人大、政协对《妇保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监督,推动本计划的实施。
5.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递交实施计划的年度报告,普陀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进行择点复查、重点专题评审,提出本区妇女发展年度报告。2003年进行中期评审,2006年进行终期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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