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区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实施方案
南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
一、前言
妇女是社会延续和发展的原动力之一。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尺度。
《上海妇女发展“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是上海历史上第一个以妇女为主体的五年发展规划,它的颁布与实施对上海妇女事业的发展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为促进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根据妇女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我县全面制定了《南汇县实施〈上海妇女发展“九五”规划和20l0年远景目标〉方案》,经过一轮的实施证明,南汇的妇女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在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及推动男女平等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为:妇女的参政议政日趋广泛,参政议政的层次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县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4.8%,县政协常委会中女性比例为34.5%;女性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不断提高,女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1.05万人,占总数的40.11%,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占19.25%,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占36.68%,具有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占45.57%;妇女医疗卫生保健得到重视,妇女的保健及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女性预期寿命达78.6岁;妇女的法律知识不断健全,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健全了维权网络,妇女的人身、婚姻、家庭、就业等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为困难妇女提供帮助的社会帮困网络初步构成。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妇女规划涉及面广、难点指标多以及社会、历史等主客观原因,南汇妇女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女性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领域不宽,范围相对狭窄,就业层次相对较低;
2、妇女参与民主决策与社会管理的比例不高,影响力较小;
3、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女性就业形势更加严峻,用工中还存在着歧视妇女的现象,妇女就业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
4、妇女在就业、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益保障未完全得到落实,特别是外来妇女合法权益的维护有待增强;
5、妇女的整体文化素质不高,自身价值观念还较陈旧,妇女的发展任务仍很艰巨。
200l—2015年是南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南汇妇女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新秩序,特别是随着南汇撤县建区的新一轮发展,妇女的发展环境将更加有利,但面临的挑战也更加严峻。为进一步提高南汇妇女的整体素质,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特制定《南汇妇女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以下简称《“十五”计划》),继续着力解决《“九五”规划》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关注改革深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全面推进妇女的进步与发展。
《“十五”计划》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按照《南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基础,以促进男女平等发展为原则,以培养高素质的妇女群体为目标,号召广大妇女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求得自身的进步与发展。《“十五”计划》主要目标的设置,立足于南汇社会经济发展中长期目标,力求南汇妇女总体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运行。《“十五”计划》具体目标的设置,以《“九五”规划》终期监测评估报告为基础,以2000年预测目标完成情况为参数,建立适应未来妇女发展的指标体系,把社会参与、人口素质、生存环境、保障维护等作为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准确反映出不同层次妇女的多元化需求,实现妇女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规划的各项目标。
二、总目标和2015年规划思路
总目标:从南汇经济发展战略出发,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以“平等发展”为原则,创造男女平等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妇女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建立和完善妇女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法律体系,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南汇妇女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主体作用,促进南汇妇女的全面发展。
到2015年规划思路: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全面改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充分挖掘妇女的发展潜力,使妇女能自主而平等地分享各种社会资源以及社会发展带来的利益;进一步改善妇女的生活质量,提高妇女的身心健康状况;充分发挥妇女在决策、管理方面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质量;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法律赋予妇女的各项权益,实现妇女的全面进步。
三、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
(一)社会参与
主要目标:
扩大参与,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程度和能力;消除歧视,发挥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拓宽参政范围,提高参政层次。区四套班子中均有女性领导;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女性正职领导数要有较为明显的提高;无女性领导干部的部门数,在“九五”的基础上逐年下降;人大、政协中女代表、女委员的比例保持在25%以上。
——提高妇女参政质量。女人大代表建议、女政协委员提案的数量与质量以及采纳比例逐年提高。
——提高女后备干部的比例。各级女后备干部的比例不得低于25%。
——消除就业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在同等条件下女性就业率不低于男性。
——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领域,提高就业层次。至2005年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中的就业比例不低于40%。在经贸、金融、司法等领域中的管理人员比例不低于30%。
——提高中、高级女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的比例,增强女性的竞争力。至2005年新增女性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以上;中级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40%,高级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20%。
策略措施:
1.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提高决策层接纳女性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妇女平等并充分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参政议政的重要性的认识。
2.发挥妇女组织的中坚作用,充分履行宣传各级优秀女干部的业绩和推荐女性人才的职责,提高女干部在各级组织决策中的影响力,为妇女人才的成长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3.建立优秀女性人才信息库,重视提高女性人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女性管理知识、领导艺术、法律等方面的培训,激发女性的参政热情,强化参政意识,提高女性干部的宏观决策能力;加强对女性领导人多层次、多方位的轮岗锻炼,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女性人才,确保中高层女干部比例稳步提高。
4.将促进妇女就业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政府净增的就业岗位中确保女性有合适的比例。
5.利用大众传媒,加大有关妇女平等就业的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执法力度,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制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适时推出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制度,改善妇女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平等地位的境况。
6.引导女性转变就业观念,依据自身特点选择创业和就业渠道,政府职能部门和金融部门积极扶持女性的自主创业,为女性提供优惠的政策条件。
7.提高女性的科学文化水平,特别是网络技术、现代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和扩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发挥职业技术教育作用,大力推进面向妇女的社会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人口素质
主要目标:
发展基础教育,推行终身教育,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
——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女性在中共党员以及各民主党派中的比例稳中有升;各类先进模范中的女性比例逐年增加。
——提高文化和技能素质。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与男性大体接近;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女性比例逐年上升。至2005年农村妇女接受各种教育比例达到80%。
——提高女性身体和心理素质,逐步提高妇科病普查率。至2005年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79.6岁。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女性的思想道德品质教育和“四自”精神的教育,不断提高社会责任心和家庭责任感。鼓励妇女积极投入社区建设,发挥妇女在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和“家庭教育”活动中的主体作用。
2.继续贯彻九年制义务教育,依法维护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为女性平等而充分地享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3.全面推进妇女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普遍提高女性劳动者技术技能和业务素质。
4.吸引和激励优秀女性人才加强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工作,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的中青年女性科技人才,形成适应不同层次需要的科技人才梯队,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女性科技精英;建立一支优秀的女技工队伍,为南汇的新型支柱产业出力。
5.举办各类健康、健身和保健培训,注重女性“六期”综合教育,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提倡“健康美”,开展女性体能测试活动,促进妇女身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6.关注妇女健康,加强预防和控制性传播疾病的宣传服务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7.进一步落实两年一次妇科病普查制度,运用行政的、经济的力量,支持妇科病普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村妇女病的就诊率,促进农村妇女的生殖健康。
8.加强外来女性的思想文化、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和计划生育的教育,努力提高外来女性的综合素质。
(三)生活质量
主要目标:
改善生活环境,全面提高妇女的整体生活质量。
——逐步消除贫困化,缩小男女收入的差距。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人群中女性比例不超过60%。
——逐步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推动生活方式的更新。职业女性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天;妇女可自由支配的学习时间、休闲时间逐年提高。
——改善妇女的生活环境,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把各种污染源控制在国家区域环境I类标准内,以保持女性生活、工作或娱乐活动场所安全、卫生。
策略措施:
1.将性别意识纳入分配体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定,保障妇女在分配领域内的平等权益。消除妇女在提升、晋级、增加工资、享受福利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
2.建立和完善妇女活动基地,共享社区资源,为妇女提供学习、就业、生活等多种服务项目,提供满足妇女休闲文化需要的活动场所,培养妇女兴趣爱好,增加闲暇生活的自主性和有效性。
3.推进家庭生活民主化,倡导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建立起平等、和谐与民主的家庭关系,积极创建“五好家庭”;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文化活动。
4.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在居住区内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较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使女性有更多的支配时间用以完善自我,发展个性。
5.加强对妇女工作和活动场所环境的监测,有效控制污染源;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妇女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意识,逐步规范妇女保护环境的行为。
6.加强对贫困、老年、残疾等弱势妇女群众的劳动收入情况的监测,维护社会稳定。
(四)保障体系
主要目标:
尊重妇女,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健全社会保障机制。
——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建立和完善便捷有效的法律援助网络,提高妇女对于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程序的知晓率;逐步减少妇女超时工作现象。
——维护妇女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以侵害妇女为目标的杀人、强奸、抢劫等案件的审结率达到85%;各级公安部门对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权益案件投诉的受理率达lOO%;家庭暴力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侵害妇女财产权的案件受理率达到l0O%。
——维护妇女的生殖健康权。至2005年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的知晓率达到8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以下。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至2005年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均达到98%。
——关注中老年妇女群,倡导中老年妇女多渠道地补充养老保险,注重低收入妇女群的生活保障。
——保护残疾女性的特殊权益,为残疾妇女提供教育与就业的机会。
策略措施:
1.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营造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的社会氛围。
2.加大普法力度,把《妇女法》、《婚姻法》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干部教育课程中,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特别是提高妇女、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中法人代表等相关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强化女性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3.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执法与监督作用,及时制止和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对不严格依法办事、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4.加强劳动监督力度,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维护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外来女工的合法权益。
5.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及援助网络,拓宽服务项目,切实维护弱势妇女的合法权益。
6.制定相应的政策,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不同层次及不同年龄段的妇女都进入社会保障网;提高农转非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土地征用的部分补偿费用要投入社会保障统筹金。
7.建立和完善城乡福利设施体系,规范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扩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推动以扶老助困为主的老年公益事业的发展,妥善解决老年妇女的生活照料问题;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医院为特困老年妇女开展义诊助医活动;开辟社区老年健身娱乐场所,满足老年妇女的精神生活需要,提高老年妇女的生命质量。
8.继续推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提高残疾妇女就业的比例,为残疾妇女的自立创造条件;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为低收入、残疾等弱势妇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妥善安排其生活、教育和劳动就业。
9.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广泛传播科学的生殖保健知识,发挥社区生殖保健咨询网络作用,拓展服务内容,努力提高育龄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保健能力。提倡男女双方共同参与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保护妇女生殖健康。
四、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促进南汇妇女发展是南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南汇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接受人大、政协对本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推动本计划的实施。
2.南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计划的实施。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监测评估制。南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有关精神负责了解情况、协调、监督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3.落实本计划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及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出相应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纳入考核目标。
4.应充分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增加本计划所需要的投入,把妇女发展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队伍建设,妇儿委办公室要配备专职干部1名,兼职干部l—2名,各委员单位设联络员1名,以确保本计划及时而有效地实施。
5.加大本计划的宣传力度,注重发挥社会各界对各委员单位,各级政府实施本计划的评估作用和群众对实施状况的监督作用,以及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坚持分类指导,建立激励机制,每五年表彰奖励对本规划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妇女发展理论的科研成果,倡导为妇女发展办实事。
(二)监督评估
l.加强本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评估、反馈和交流工作,及时反映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预测趋势科学决策、制定措施、建章立制等提供依据,为如期达标提供保证。
2.南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委员会副主任任组长,目标的主要责任单位的委员任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牵头专家评估组,统计局牵头监测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本计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审议监测评估报告。评估组由妇儿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和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完成监测评估工作报告。统计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结合本区实际,将监测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指导和协调数据采集汇总工作,编写监测报告。
3.不断完善本计划的监督评估机制,在坚持做好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地方统计、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建立定期检查评审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确保本计划的实现。
4.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对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将实施情况报告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将进行有重点的专题评审,听取本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并接受市妇儿委的抽查、评估。
(三)本计划由南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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