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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实施方案

嘉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


    妇女是社会延续和发展的原动力之一,妇女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程度的尺度。“九五”《妇女规划》的颁布与实施对嘉定妇女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广大妇女的社会政治经济参与日益广泛,人大代表中女性占30%,政协委员中女性占19.9%;女干部的比重逐年增大;失业比例控制在50%以内;妇幼医疗健康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平均预期寿命已达77.33岁,计划生育率达99.76%;帮困网络初步形成,各类处境困难妇女得到帮助;维权网络健全,妇女的人身、婚姻、家庭、劳动等权益得到维护。但是,我们也应看到,由于“九五”《妇女规划》涉及面广,难点指标多以及社会历史等主客观原因,法律上赋予的男女平等还没有在事实上完全落实,妇女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女性参与经济活动的范围相对狭窄,就业层次相对较低;妇女参与民主决策的比例不高,影响力较小;社会保健体系尚未完善,低收入、低层次的妇女生活趋于贫困;妇女的整体文化素质偏低。
为了进一步提高嘉定妇女的整体素质,推动嘉定妇女事业的发展,根据《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结合嘉定的实际,特制定《嘉定区妇女发展“十五”计划》。

总目标和“十五”计划思路

嘉定妇女发展的总目标: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平等发展”为原则,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提高妇女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法律体系,进一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嘉定妇女的全面发展。
“十五”计划思路:
    1.充分挖掘妇女的发展潜力,使妇女能自主而平等分享各种社会资源以及社会发展带来的利益;
    2.全面改善妇女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状况,平均期望寿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3.充分发挥妇女在决策、管理等方面的潜能,进一步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
    4.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现妇女的全面进步;
    5.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优秀女性人才,带动女性素质的全面提高。

“十五”计划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

经济参与
主要目标:挖掘潜力,重视妇女的经济贡献。
    l.消除就业歧视,女性从业人员的比重不低于就业总人口的45%。
    2.调整知识结构,提高就业层次。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35%,政法(公、检、法、司、安)系统中的女性比例不低于l5%。

具体措施:
    1.开辟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制止单位在招工、招聘中歧视女性的现象。
    2.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市场的需要,扩大就业渠道,扶持女性自主创业,提供宽松的政策条件。
    3.发挥社会办学机构为提高妇女技能素质的积极作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举办适合妇女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妇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竞争能力和就业能力。

政治参与
主要目标:扩大参与,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
    l.拓宽参政范围。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不断提高处级女干部比例及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人大、政协中的女性代表、女委员的比例在“九五”基础上有所增如。
    2.提高参政水平。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提案的数量与质量逐年提高,局、处级女性正职领导比例要有较为明显的提高。

具体措施:
    1.将性别意见纳入政治议程,制定相应政策,大胆、及时启用女干部,确保妇女进入权力机构和决策层面。
    2.各级政府要重视并切实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加强对女干部的轮岗锻炼,培养复合型的女性人才。
    3.探索、建立有利于女性领导人才培养选拔的机制,各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一般应高于现职干部中的女性比例,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要形成合理的梯次年龄结构。
    4.发挥妇女组织的中坚作用。充分履行宣传、推荐女性人才的职责。
    5.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提高女性参与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比例,提高女代表的比例。
    6.新闻媒体应加大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力度,提高社会对妇女参政议政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女干部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为妇女人才的成长构建良好的的社会环境。

人口素质
主要目标:更新观念、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
    1.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女性在中共党员以及民主党派中的比例稳中有升,各类先进模范中的女性比例逐年增加。
    2.提高文化、技能素质。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与男性大体接近;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女性比例逐年上升。
    3.提高身体、心理素质。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为79.6岁。

具体措施:
    1.将提高女性的综合素质纳入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中,加强对女性(包括女学生)思想道德品质教育和“四自”精神教育,鼓励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发挥妇女在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活动中和家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2.继续贯彻九年义务教育,依法坚持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把性别意识纳入教育决策主流,为女性能平等而充分地享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措施,建设高质量的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
    3.充分发挥优秀女性人才在科研领域中的作用,培养造就一批女性学术带头人;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使女技术人员获得更多各级各类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建成一支优秀的女技工队伍。
    4.完善女性人才信息库。把全区优秀女性的基本情况输入电脑,实行动态管理。
    5.举办各类健康、健身与保健培训,注重女性“六期”教育,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开展女性体能测试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促进妇女身体素质的全面提高;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普及避孕教育、优生优育等知识,推行避孕药具,促进农村妇女与外来妇女的生殖健康。
    6.加强妇女健康的宣传服务,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
    7.加强外来女性的思想文化教育、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和计划生育的教育,努力提高外来女性的整体素质。

生活质量
主要目标:提高妇女的整体生活质量。
    1.控制贫困化,缩小收入的性别差距。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女性比例不超过65%。
    2.家务劳动社会化,推动生活方式的更新,职业女性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逐步减少,妇女可自由支配的学习时间、休闲时间逐年增加。
    3.改善妇女的生活环境,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妇女生活、工作或娱乐场所中的各类污染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具体措施:
    1.检查贫困妇女群体的劳动收入状况,提供生活、医疗、教育等救助,维护社会稳定。
    2.建立和完善妇女活动基地,社区资源要为妇女提供学习、就业、生活等方面的各种服务项目,满足广大妇女休闲的需要,增加闲暇生活的自主性。
    3.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在居住区内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使女性有更多的时间得以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4.推进家庭生活民主化,提倡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倡导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资源共享,为广大妇女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
    1.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和生育保险率分别达到市级要求。
    2.关注中老年妇女,倡导中老年妇女多渠道补充养老保险,完善对低收入妇女的生活保障。
    3.保护残疾妇女特殊权益,为残疾妇女提供教育与就业的机会。

具体措施: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不同收入层次及不同年龄段的妇女逐步进入养老、失业、医疗及生育等社会保障网。
    2.建立和完善城乡福利设施体系,规范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推动以扶老助困为主的老年公益事业的发展,扩大社区志愿者工作队伍,妥善解决寡居、高龄老年妇女的生活照料。
    3.关注弱势妇女群体,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网络,为低收入、残疾妇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妥善安排生活、教育和劳动就业。
    4.继续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权益保障
主要目标:尊重妇女,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维护劳动权。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妇女对于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程序的知晓率。
    2.维护人格权。对强奸、侮辱妇女等案件的审结率达到80%以上,对家庭暴力等侵权行为的投诉受理率达100%,家庭暴力案件发生比例逐年下降。
    3.维护生殖健康权。对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的知晓率达到8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l5/10万。
    4.维护财产权。侵害妇女财产权利的婚姻案件的受理率达100%。

具体措施:
    1.进一步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规,有效地维护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完善以社区为中心的维权网络以及执法监督机制。施行《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维护妇女权益督促执行书暂行规定》,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
    2.加大普法力度。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普法工作纳入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干部教育考核中,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特别是提高妇女、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及企事业单位中法人代表等相关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法制意识,强化女性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3.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内容纳入党校课程设置。
    4.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把女性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四期”保护纳入考核领导责任制等系列;加强对女性从业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充分发挥“110”处警功能,及时有效地制止和解决家庭暴力问题,进一步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坚决取缔色情服务,遏制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6.广泛传播科学的生殖保健知识,提高育龄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供男女双方共同参与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保护妇女生殖健康。
    7.维护外来女性的合法权益,为外来女性提供诸如生殖健康、职业介绍、人身保险等方面的服务。

实事项目

1.将为妇女办实事项目列为各级政府工作规划,倡导社会各界为妇女做好事、办实事。
    2.各级政府每年应确定为促进妇女进步发展的实事项目,让妇女受益;每两年开展一次“妇女发展实事奖”评选活动。
    3.各级政府要增加投入,扶持发展社会福利和救助事业,倡导社会各界为特困妇女“送温暖”,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妇女脱贫致富。
    4.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及援助网络,拓宽服务项目。
    5.社会各界要为各类处境困难妇女提供帮助。

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l.嘉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规划的实施,各委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小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制定出实施方案并予以实施,把本规划落实情况作为主管责任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2.为确保本规划及时而有效地实施,各委员单位和各级政府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增加对妇女事业发展资金的投入。
    3.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对贯彻本规划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个人。
    4.接受区人大、政协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监督,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5.加强妇女发展的综合统计,全面系统、及时地反映妇女发展状况,为预测发展趋势、制定计划、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建立区妇女状况综合监测评估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动态地监测妇女发展状况。各级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统计分析、法律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工作,确保计划总目标和具体目标的实施。
    7.建立定期检查、评审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对策。各责任部门每年要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003年进行中期评审,2006年进行终期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