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实施方案
黄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二年一月
“九五”期间,我区妇女事业取得了重要发展。妇女的政治经济参与程度日益广泛,全区女干部比重逐年加大。女性就业人口占全区就业人口总数的一半以上,女性就业结构趋向多元;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全面达标;妇幼医疗健康得到进一步保障,一些主要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初步建立了帮困网络体系,各类困境妇女获得了必要的帮助;建立了多种法律援助中心,健全了维权网络,妇女的人身、婚姻、家庭、就业等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十五”期间,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妇女的整体素质,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 制定《黄浦区贯彻〈上海妇女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目标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
总目标:从黄浦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出发,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以“平等发展”为原则,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发扬“团结奋进,争创一流”的精神,全面提高妇女的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进一步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女性人才,促进黄浦妇女的全面发展,使黄浦妇女的各项发展指标处于上海的领先水平。
到2015年规划思路:充分挖掘妇女的发展潜力,使妇女能自立而平等地分享各种社会资源以及社会发展带来的利益;全面改善妇女的生活质量和妇女的身心健康状况,平均期望寿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充分发挥妇女在决策、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和质量;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实现黄浦妇女的全面进步,使黄浦妇女的总体发展水平达到国际社会先进水平。
二、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
(一)经济参与
主要目标:
挖掘潜力,重视妇女的经济贡献。
——消除就业歧视和职业隔离,从业人员中女性的比重不低于“九五”期间的实际水平;登记失业人口中女性比重不高于45%,促进妇女就业模式的多元化。
——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层次。女性在高技术产业中的就业比例不低于40%;女性在经贸、金融等领域中的管理人员比例不低于30%。
——开发女性人力资源,提高女性参与经济管理的能力。要增加大型或以女性为主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要有适当的女性比例。
——调整知识结构,提高竞争能力。新增女性劳动力受教育年限不低于14年;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22%。
措施:
1.在政府净增的就业岗位中确保女性有合适的比例。
2.规范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制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
3.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政府职能部门要提供宽松的政策条件,积极扶持女性的自主创业。
4.大力推进面向妇女的社会化职业培训,强化中高级职业培训,提高妇女的综合竞争能力。
5.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水平,特别是信息、现代经济、管理、咨询和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妇女对于经济机会和经济挑战的反应能力。倡导主要技术企业和一些非赢利性组织向困难妇女传授电脑和互联网知识。
6.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市场的需要,多方位地选择创业和就业渠道。
(二)政治参与
主要目标:
扩大参与,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程度和能力。
——拓宽参政范围,在区、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各配有一名女干部,区委、区政府部门争取在60%以上的班子中配有女干部。党政机关女干部的比例不低于40%;人大、政协中的女代表、女委员的比例在“九五”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提高参政层次,处级正职领导比例要有较为明显的提高。
——提高参政水平,女人大代表议案、女政协委员提案的数量与质量逐年提高。
措施:
1.大胆、及时启用女性干部,确保妇女平等进入决策层面,充分参加决策过程。
2.重视提高女性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对女性领导人才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和轮岗锻炼,强化参政意识,提高女干部的宏观决策能力,确保高、中层女干部比例的稳步提高。
3.发挥妇女组织的中坚作用,充分履行其宣传和推荐女性人才的职责,不断提高女性在各级组织决策中的影响力。
4.结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提高女性参与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比例,在女职工较多的企业中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比例。
5.宣传媒体应加大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价值观的力度,提高社会对妇女参政议政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女干部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为妇女人才的成长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人口素质
主要目标:
更新观念,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
——实施科技兴区战略,形成素质教育的终身教育体系。在把黄浦建成学习型城区的过程中,全区女性的学历教育、素质教育要从外延的扩张转向内涵的升级和开发。
——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女性在中共党员以及各民主党派中的比例稳中有升,各类先进模范中的女性比例逐步增加。
——提高文化和技能素质。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与男性大体接近;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女性比例逐年上升。女性科学家素养的达标率逐年提高。
——提高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79.6岁,逐步提高妇女健康预期寿命。
措施:
1.加强对女性的思想道德品质教育和“四自”教育,鼓励妇女积极投入社区公益性活动,发挥妇女在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活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2.适应新世纪改革开放的需求,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中青年女性科技人才梯队。加强全区企事业单位女管理人员与女职工的岗位和技术培训,逐步推行双语教育,“窗口”企业中逐步推行双语接待服务。
3.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信息网的作用,举办各类健康,健身和保健培训,注重女性“六期”教育,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提倡“健康美”,全区居委会100%建有健身点,全区性公共场所100%向社会开放,吸引更多的女性经常参加健身锻炼,并开展女性体能测试活动。建立妇女心理保健网络,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促进妇女身心素质的全面提高。
4.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构筑现代化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要关注妇女健康,建立妇女健康检查的长效机制,提高与妇女相关的致命疾病的治疗水平,提高女性的生命质量。加强预防和控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的宣传服务工作,控制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安全。
5.加强外来女性的思想文化、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和计划生育的教育,努力提高外来女性的整体素质。
6.继续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依法维护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为女性能平等而充分地享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结合教师的岗位培训,加强性别角色教育,培养女学生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和竞争能力,全面掌握文化知识。
(四)生活质量
主要目标:
改善生活,全面提高妇女的整体生活质量。
——抑制贫困化,缩小收入的性别差距。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女性比例不超过60%;可支配收入的性别差距逐步缩小。
——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动生活方式的更新。职业女性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每天不超过两小时;妇女可自由支配的学习时间、休闲时间逐年增加。
——改善妇女的生活环境,提高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积极植树造林,美化城市环境。加强污染防治,大气、水环境质量指标达到相应的环境功能区标准。保证孕妇享有不在有强电磁波幅射、有毒有害等不利环境中工作的权利。
措施:
1.依照法律法规保障妇女在分配领域内的平等权益。
2.重点监察弱势妇女群体的劳动收入情况,维护社会安定。
3.建立和完善妇女活动基地,社区资源要为妇女提供多种服务项目,倡导休闲文化需求的健康与多元,增加闲暇生活的自主性和有效性。
4.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在居住区内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较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促进女性有更多的支配时间用以完善自我、发展个性。
5.推进家庭生活民主化,提倡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倡导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文化活动。
6.大力普及资源保护和生态平衡的知识,提倡日常生活中的文明行为规范,增强环保意识。组织妇女参与环保与资源保护的公益性或志愿者活动,促使妇女成为环保宣传和环保志愿者的生力军。有效控制各类污染,改善育龄妇女工作和活动的环境,避免妇女在重污染环境中工作、生活和活动。
(五)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共享资源,为广大妇女提供充分的社会保障。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城镇女性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不低于98%,失业保险的参保率不低于98%,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不低于98%,生育保险的参保率达到98%。
——关注中老年妇女群。倡导中老年妇女多渠道地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注重低收入妇女群的生活保障。
——保护残疾妇女群的特殊权益,为残疾妇女提供教育与就业的机会。
措施:
1.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网络。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不同收入层次及不同年龄段的妇女都进入养老、失业、医疗及生育等社会保障网络。
2.建立和完善区、街道福利设施,规范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工作。推动以扶老助困为主的老年公益事业的发展,妥善解决寡居、高龄、老年妇女的生活照料和临终关怀问题。
3.继续推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保障残疾妇女享有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
4.要特别关注弱势妇女群体(残疾妇女、单身母亲、低文化层妇女),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网络,为低收入、残疾妇女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妥善安排其生活、教育和劳动就业。
(六)合法权益保障
主要目标:
尊重妇女,大力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维护劳动权。完善执法监督和法律援助网络,提高妇女对于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程序的知晓率。
——维护人身人格权。侵害妇女权益的杀人、强奸、抢劫等八类刑事案件的破案率为60%;基层公安对有关家庭暴力的受理率达100%。家庭暴力的发生比例逐年下降;减少对女性的性骚扰现象。
——维护生殖健康权,对“六期”综合教育的知晓率达到8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10万。
——维护合法财产权。侵害妇女财产权利的婚姻案件,继承案件的受理率达100%。
措施:
1.进一步实施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规,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维护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完善以社区为中心的维权网络以及执法监督机制。对知法犯法、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进行追究,依法处治。
2.加大普法力度,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普法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之中,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特别是提高国家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女性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3.优化社会舆论环境,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
4.继续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把女性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和“四期”卫生指标明确纳入合同内容、安全生产与目标考核领导责任制;加强对女性从业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性骚扰。
5.充分发挥“110”报警系统的威慑作用,及时有效地制止和解决家庭暴力问题,进一步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取缔色情服务和遏制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6.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宣传生殖保健知识,努力提高育龄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倡男女双方共同参与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降低意外妊娠,保护妇女生殖健康。
7.维护外来女性的合法权益,为外来女性提供法律咨询、职业介绍、人身保险等方面的服务。
三、实事项目
1.建立和完善区、街道妇女活动基地,社区资源共享,为妇女提供学习、就业、生活等多种高质量的服务项目,满足休闲文化需求的健康与多元。
2.街道进一步办好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咨询服务站。
3.每两年组织实施一次女职工妇科检查。尤其要关注特困妇女的妇科检查工作。
四、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1.黄浦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方案的实施,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监测评估制等工作制度。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估,反馈和交流,及时反映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如期达标提供保证。
2.建立激励机制。每三年表彰奖励对执行《实施方案》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通过“妇女发展实事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奖项,倡导为妇女发展办实事。
3.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妇女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各委员单位将落实《实施方案》所需的经费纳入预算,区妇儿委办公室工作经费由区政府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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