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儿童发展“十五”计划
松江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
一、序言
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是人类社会繁荣与进步的先决条件。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竞争和希望的世纪。培养和造就一代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对加速建设现代化松江新城的进程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松江区〈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从松江儿童的卫生保健、接受教育、生活环境以及权益保护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发展目标,做到每年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意见实施八年来,松江的儿童事业有了明显的进展。
——儿童的生存环境日趋优化。随着松江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步伐的加快以及城市功能水平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明显提高,区政府对教育、卫生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
——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九十年代以来松江儿童保健服务体系逐渐完善,儿童的体格发育指标达到了全市平均水平,儿童卫生保健部分指标已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儿童教育得到优先发展。目前,儿童教育已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格局,松江的学前教育正向“托幼一体化”、“教育一体化”,义务教育正向高标准、高质量目标努力,高中阶段教育正在逐步推进。
——儿童权益保护得到基本保障。《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构成了有利于儿童发展的法规体系。
——处境困难儿童的成长愈来愈受到社会关注。社会各界以助学、助智、助残等方式与困境儿童结对,使困境中的儿童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目前已形成关心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九五”期间,松江的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全市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面向21世纪要全面提高儿童的素质仍然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目前全区0—14岁儿童约58800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11.9%,每年出生人口约3300人。99年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出生缺陷儿发生率分别为9.92‰、13.0‰、7.15‰,如何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和妇幼保健任务还很艰巨;素质教育的推进刚刚起步,重分数、轻能力,重智力、轻道德等现象还相当普遍;儿童行为偏差,孤独症、自闭症以及肥胖症等病例上升,近视率和龋齿率居高不下;外来人口及其子女不断流入,教育任务加重。农村城镇化发展迅速,农村人口子女的教育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象还未根本改观;随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儿童视野不断拓展,精神生活需求日益提高,对现有的儿童教育及其教育模式和教育质量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儿童的校外活动场所、社区教育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设施陈旧、功能不分、管理不善、体制不活等现象,反映了儿童发展的需求和社会服务不足的矛盾。这些都将影响新世纪儿童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为此,我们在松江儿童“九五”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综合提高、持续发展”的编制原则,以《上海儿童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规划思路》为蓝本,制订《上海市松江区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简称《“十五”计划》)。
二、总目标
以满足儿童发展需求为本,以建设与现代化松江新城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儿童事业为根本方向,在五年内使松江儿童的发展水平跻身于全市先进行列。不断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精神文明等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培养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
为实现上述总目标,本《计划》在以下四个方面设立了10项目标,并提出相应的具体措施。
三、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
(一)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构建完善的卫生保健服务体系
主要目标:
——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出生缺陷儿发生率分别控制在<7‰、<9‰、<9‰以下。
——形成高质量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提高到8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0%,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15/10万以下。
——建立和健全社区妇幼保健网络。0—7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到95%,四个月以内婴儿的母乳喂养率提高到90%以上。
——扩大预防接种的免疫种类,保持100%以上的疫苗全程接种率。
——控制儿童贫血发病率在6%以下,儿童营养失衡率逐年降低,儿童体质合格率≥90%。
——控制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的近视发病率以及幼儿园和小学儿童的龋齿发病率,并逐年下降。
主要措施:
1.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较为完善的母婴保健监督执法体系。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堕胎、弃婴等对妇女儿童健康带来损害的违法行为。
2.加强和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区、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妇幼保健网作用,巩固妇幼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全区育龄妇幼保健费用不低于人均3元。
3.深化体制改革,加强保健机构的指导和服务功能。依法规范保健意识和服务行为,把区级保健机构建成一个功能齐备的集保健、预防、医疗、健康教育为一体的母婴保健监测指导中心。
4.发展妇幼卫生社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功能,建立一支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志愿工作者队伍,使优生、优育、优教的健康教育和技术落实到社区,推广到家庭,服务于群众。
5.推行健康教育,提高人群保健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教育传播途径,使妇幼保健知识进入社区和家庭。
6.建立妇幼信息网络,重视和加强对人口素质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对孕产妇系统保健、出生缺陷、残疾儿童以及孕产妇、围产儿、婴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等情况建立监测系统,为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7.控制并降低儿童近视率和龋齿率。定期对学生进行用眼和口腔卫生的宣传教育,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8.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强正确的儿童营养摄入指导和宣传,开展学校、社区、家庭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儿童的体质。
(二)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主要目标:
——形成0—6岁托幼一体化教育管理体制,并争取95%的2—6岁幼儿进入幼儿园,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高质量高标准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至2005年基本完成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化工程建设。
——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98%),扩大优质高中阶段教育资源。
——加强师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素质,进一步完善师资配置的合理性。
——提高残疾儿童的康复及受教育水平,使中轻度智残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率≥95%。
——中学生接受青春期教育率达100%,专职心理辅导教师持证上岗率达100%。
主要措施:
1.实施依法治教。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和教育部《2l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制定符合松江儿童全面发展相关的法规和政策,逐年提高政府教育经费的投入。
2.实施学前教育“托幼一体化”和“教育一体化”。调整和提高0—6岁学前教育经费,完善一体化管理体制。探索多种模式的办园形式和多元化办园体制,加强0—3岁婴幼儿的保教策略研究。
3.加强师资培训力度,建设一支师德好、学历高、能力强、业务精、高素质的干部教师队伍。至2005年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提高至大学本科以上60%、本科70%、大专90%。
4.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校园文化建设、班集体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导、法制教育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德育环境。
5.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到2005年建成一批中小学教育实践活动基地。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素质教育活动。
6.推进家庭教育的管理、指导和研究工作。完善和实施《上海市家庭教育工作大纲》,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管理与指导网络的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水平和质量。提高0—l8岁儿童家长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的教育率(≥95%)。
7.健全社区教育体系。至2005年逐步在全区各镇(街道)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社区。特别要加强对散居在社区内的婴幼儿家长以及祖辈家长、特殊家庭的亲子教育指导。
(三)依法加强与完善儿童权益的保障机制
主要目标:
——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优化社会环境,全面保障儿童权益。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构筑社会监督保护网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刑事案发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
主要措施:
1.发挥政府及社会综合治理作用。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检查、督促、协调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履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职责。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权益、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意识。对危害儿童身心健康、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惩处。
2.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提高儿童接受普法教育的比例。构建政府、学校、社区、家庭一体化的宣传、实施、监督的社会管理网络,教育青少年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遏止青少年的不良行为。
3.加强对文化市场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和管理。规范娱乐场所、游戏内容的审理和安全措施的督查。坚决查禁淫秽、迷信和渲染暴力的书籍、报刊、影视、动画等非法出版物。
4.保障处境困难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其接受义务教育和身心健康发展的权利。协调有关部门坚决执行国家的相关法规,加强对各类处境困难儿童,如流浪儿、孤儿、残疾儿及离异、单亲、特困家庭特殊儿童的救助和教育工作。
(四)优化儿童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一切从儿童主体出发,让“儿童优先”意识深入人心。
——拓展儿童社区活动阵地,至2005年儿童活动场地的社区配备率达80%。
——提高儿童食品、用品和玩具的安全监测手段,至2005年儿童学习用品的合格达标率≥90%,娱乐健身玩具比例≥40%。
主要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儿童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使“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孩子”和“儿童优先”的意识深入人心。
2.建立和巩固各类儿童课外活动阵地。开发利用现成的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德育、军训、劳动和社会实践的基地。各类科普、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免费或低于成人票价的30%向儿童开放。
3.健全和完善对儿童食品的安全监测,确保以无公害的食品原料用于儿童食品,提供营养科学、促使儿童健康成长的饮食产品,特别是加强学生营养午餐的研制和开发。
4.加强开发促进儿童智力、身心健康的玩具、文教用品、健身体育器材及幼儿园大型玩具,促进儿童智力、身心的健康发展。
四、重大实事项目
1.建立松江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工作。
2.建立松江区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加强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对全区的家庭教育工作加以实践指导。
3.依托松江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对松江儿童发展的调查研究、心理咨询、科普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
五、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1.本计划是松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松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本计划是松江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
2.松江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协调、组织、监督《计划》的实施。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监测评估制,推动本规划的如期实施。区妇儿委办公室负责有计划地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3.区妇儿委各委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妇儿委应根据《计划》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及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出实施方案,并纳入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目标,纳入各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并把《计划》落实情况作为主要责任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4.区妇儿委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妇儿委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包括队伍的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的落实、科研工作力度的加强等,以确保《计划》及时而有效地实施。
5.坚持分类指导,建立激励机制。每三年对本计划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个人以及儿童发展的理论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倡导为儿童发展办实事。
6.加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估,反馈和交流工作,及时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预测趋势、科学决策、制定措施、建章立制等提供依据,为如期达标提供保证。
7.区妇儿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建立定期监测、检查和审评制度,每年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监测评估,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妇儿委也要每年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和总结。
8.《计划》执行情况接受区人大、政协的检查和监督,以推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9.本计划由松江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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