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黄埔区
  卢湾区
  徐汇区
  长宁区
  静安区
  普陀区
  闸北区
  虹口区
  杨浦区
  宝山区
  闵行区
  嘉定区
  浦东新区
  金山区
  南汇区
  奉贤县
  松江区
  青浦区
  崇明县
    返回



 

 

 

南汇区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


    

    南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


    一、序言
    儿童是21世纪的希望,保护儿童就是创造未来,在充满机遇和挑战、竞争和希望的世纪中,培养和造就一代热爱祖国,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求真务实能力的“源头”人才,对尽快构筑人才资源高地,形成人才的新优势,实现南汇的发展至关重要。
    《九十年代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是从当时儿童的实际和发展需要出发,对南汇儿童的卫生保健、基础教育、生活环境、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总的发展目标,规划实施以来每年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有效的措施,通过不断地总结与提高,南汇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得到明显地优化,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儿童工作先进县。
    (一)外部环境日趋优化
    九五期间,我县增加值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为l8.2%,其它经济指标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经济的增长促进市场的繁荣、保障社会的供给、社会发展的投入,政府对教育、卫生经费逐年增加,为儿童生存环境的改善和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95年的1.19‰逐年下降,出生率的降低缓解了人口对资源需求的压力,使社会满足现有儿童需求的能力进一步改善,人口质量进一步提高,为儿童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保健、休闲的环境。
    (二)妇幼卫生保健指标全面达标
    随着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政府加大对社会发展的资源投入,医疗卫生设施规模扩大、质量提高,广大儿童在医疗、保健、营养等方面的保障程度得到加强。几年来,由于医疗技术水平及妇幼保健措施的不断完善,三级儿童保健服务网络的健全、孕产妇保健网络的形成,新生儿疾病筛查力度的加强,儿童保健服务网络覆盖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四苗”免疫接种率都提前达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南汇的母乳喂养率稳步上升,爱婴县创建工作成果也在不断地巩固和发展。
    (三)基础教育有了长足发展
    儿童教育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义务教育消除性别差异,得到高标准、高质量的普及实施,各项指标均远远超过儿童《纲要》目标值。基础教育已形成了“地方负责、分级办学”的管理体制,实行多渠道、多元化办学,出现了国家办学为主、民办学校共同参与的新局面。3—6岁学龄前儿童入园率达到95.9%,为逐步向“托幼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师资队伍得到优化、师资结构更趋合理,教育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家庭教育的社会职能逐步扩大,地位不断提高,观念和方法更趋于科学化,并确立了政府搭台、妇联牵头、教育唱戏、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为儿童健康成长创设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弱势儿童受到关注
    《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了基本保障,构成了有利于儿童发展的法规体系。处境困难儿童日益得到社会重视,创办弱智学校,设立南汇县特困学生助学基金,建立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南汇办事处等,社会各界以多种方式与困境儿童帮困结对,关心儿童、爱护儿童的社会新风尚进一步得到弘扬。
    南汇儿童事业在“九五”期间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仍有很多的问题和困难需要解决。1.素质教育实施有待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系统工程,促进儿童全面发展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充分发挥社会的综合功能,才能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化。2.由于外来人口流动性强,流动人口中儿童的教育与保健的难点问题日趋突出。3.部分优生优育指标有反弹现象。4.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的缺乏,社区服务功能单一,设施陈旧等都将影响2l世纪儿童的全面发展和素质的提高。
    为此,我们根据“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综合发展、持续发展”的规划编制原则,并在《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取得显著成绩但仍需继续努力的基础上,特制订《南汇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到2015年规划思路》(以下简称《儿童计划》)。
    二、总目标和2015年规划思路
    我区儿童发展的总目标是:以满足儿童发展需求为本,以推进与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儿童事业为根本方向,至2015年使儿童的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适应南汇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进一步促进 儿童事业的协调发展,不断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等全方位的社会服务。全面实施整体素质教育,以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南汇的可持续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接班人。
    儿童事业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南汇的儿童事业必须从未来发展的高度出发,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为此,《儿童计划》设定的发展目标将分以下几个阶段执行:
    第一阶段(2001年—2005年)
    基本实现各项主要目标的支持指标,继续保持南汇儿童的发展处于市平均水平以上。
    第二阶段(2006年—2010年)
    儿童事业的发展基本上能满足儿童的发展需求,与南汇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相一致。
    第三阶段(2011年—20l5年)
    南汇儿童的发展达到世界发达地区的平均水平。
    三、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完善妇幼保健体系、促进优生优育
    主要目标:
    ——至2005年,加强婚期、孕产期的保健教育,确保母婴身心健康。
    ——至2005年,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将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9‰、15/10万以下。
    ——至2005年,完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形成高质量的孕产妇保健医疗体系。
    支持性指标:
    1.增强全民的优生意识,强化新婚夫妇的保健教育,婚前医学检查率和新婚保健知识普及率达98%以上。
    2.加强孕产妇生产保健医疗体系,加强产前诊断及遗传病的咨询,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提高到85%以上,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降低至9‰以下。
    3.强化对新婚夫妇的健康教育,完善新婚夫妇健康教育学校,新婚夫妇健康教育普及率达98%以上。
    4.建立和建全社区妇幼保健网络,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
    策略和措施:
    1.认真贯彻实施《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工的劳动保护,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中孕产妇和婴幼儿的服务和管理,开展优生优育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全民保健意识。
    2.巩固和发展妇幼保健机构的三级网络,增加妇幼卫生的投入,改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硬件设备,加强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软件管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的发展。
    3.以生殖健康为中心,开展系列保健服务,推行“母亲安全”工程,支持促进自然分娩,提高接产技术,避免和减少产伤及新生儿窒息的发生。
    4.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在社区形成由街道(居委)、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和管理网络,使优生、优育的儿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落实到社区,落实到家庭。
    5.根据国家颁发的妇幼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基建和装备标准,创造条件完成区妇幼保健中心的建设工作,巩固和发展妇幼机构的三级网络,加强对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
    6.努力发展残疾儿童保健康复事业。完善残疾儿童报告制度,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要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的质量管理,加强婚前检查,做好优生咨询,孕期保健,对残疾儿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
    (二)维护儿童的健康与保健
    主要目标:
    ——至2005年,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确保儿童体质和体能的全面提高。
    ——至2005年,开展母乳喂养教育,四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保持在80%以上。
    ——至2005年,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为儿童提供适时、适宜的保健服务。
    支持性指标:
    1.建全社区妇幼保健网络,使0—7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95%。
    2.逐步扩大预防接种的免疫种类,疫苗全程接种率保持在98%以上。
    3.逐年降低儿童贫血发病率,将l岁以下儿童的贫血发病率控制在6%以下,降低儿童营养失衡发生率,将儿童营养过剩发生率控制在10%以内。
    4.将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近视眼发病率分别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5.将幼儿园、小学儿童的龋齿发病率分别控制在全市平均水平以下。
    6.专职心理辅导教师持证上岗率达l00%,中小学生体质合格率达90%以上,中学生接受青春期教育率达l00%。
    策略和措施:
    1.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母婴保健监督执法体系,依法对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实行许可制度,坚决打击和制止非法行医、非法堕胎、弃婴等对妇女儿童健康带来损害的违法行为。
    2.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学校逐步开设儿童心理和肥胖症的咨询门诊,对行为偏差及肥胖症的儿童给予必要的疏导和诊疗。
    3.加强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体系,并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及降低儿童近视率和龋齿率。学校(包括幼儿园)每学期至少要用一周的时间,集中对学生进行用眼和口腔卫生的宣传教育,将预防近视和龋齿的宣传教育纳入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增强家长督促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责任感。
    4.积极开展学校、社区、家庭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完善“儿童体质和体能的标准”。并进行科学的指导,使儿童体质合格率逐年上升。
    5.巩固儿童住院基金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患重病儿童的及时治疗和康复。
    (三)加大基础教育力度,落实素质教育
    主要目标:
    ——至2005年,继续高质量、高标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质量。
    ——至2005年,初步形成O—6岁托幼一体化教育体系。
    ——至2005年,以创新精神和实践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至2005年,家庭教育水平明显提高。
    支持性指标:
    1.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杜绝流生,保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lOO%,小学毕业升学率l00%,初中巩固率98%以上。
    2.2000年后启动标准化办学工程,至2005年基本完成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化工程建设。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比例,2001年后普通高中与职校比5:8。
    4.继续加强基础道德教育。至2005年,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的比例达到30%。
    5.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和师资的合理配置。到2005年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提高到本科以上60%、本科70%、大专90%、大专90%;不断提高小学和幼儿园中男教师的比例。
    6.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至2005年在各镇逐步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社区,提高O—18岁青少年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教育率达到95%以上。
    7.至2005年,3—6岁儿童入园(所)率达到98%以上。
    8.逐步提高残疾儿童的康复及受教育水平,使中轻度智残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
    9.建立和完善区素质教育活动基地,中小学生参加公益劳动,参与社会服务的比例逐年提高。
    策略和措施:
    1.各级政府必须强化依法治教的法律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和教育部《2l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落实上海市及教育工作会议的最新精神,制定符合儿童素质全面发展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提高政府对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生均教育经费逐年有所递增。
    2.积极努力地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工程,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为每一个在南汇适龄儿童创设均等而又充分的义务教育机会。合理调整布局设点,不断改变各镇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状况。高标准、高质量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为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基本的就学机会。
    3.深化中小学教育改革,总结九年制学校的办学经验。做好小学和初中的衔接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行小班化教育。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架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立交桥,发展多样化课程,采用多元化评价,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营造生动活泼、主动学习的学习氛围。
    4.根据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发展弹性学制,实施现代教育技术工程,重点发展以计算机应用为中心,以计算机教育网络为基础的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施,使南汇基础教育达到新的高度。
    5.加强师德教育,开展提高学历层次、更新知识的进修和岗位培训,提高教师研究解决问题及承担新世纪教育重任的能力。改革现行的人事制度,实行聘任制,建立教师队伍流动和竞争机制,为振兴南汇教育造就一支师德好、学历高、能力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教师队伍。
    6.贯彻实施《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大纲》,加强对家庭教育的管理指导和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管理与指导网络的建设,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的建设,加强对社区内散居婴幼儿家长以及祖辈家长、特殊家庭、外来人员家长的亲子教育指导。建立区级家庭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加强家庭教育基础理论及应用性研究,不断提高指导工作水平。
    7.强化政府部门对0—6岁托教事业的统筹与规划协调的管理职能。重视婴幼儿早期的身体发育和智力开发,在积极推广0—3岁婴幼儿家长科学指导成果的基础上,由区托幼办牵头组织协调,建立系统的研究0—6岁幼儿发展的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网络,优化托幼保教人员的配置,形成托幼教育资源互补、家庭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的良好运行机制。
    8.发展特殊教育,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的投入和管理,发挥康复、教育功能,加强早期诊断、矫治和随班就读。高标准、高质量地普及盲聋哑儿童九年义务教育。
    9.按照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建立区、镇、村(居委)社区教育网络。发挥学校在社区教育中的人才、设施等资源优势,逐步实现学校面向社区服务的功能,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素质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德意识,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四)依法维权、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主要目标:
    ——优化社会环境,整合社会综合力量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一体化的青少年权益保护网络,提高保护儿童权益的综合能力。
    ——一切从儿童主体出发,使“儿童优先”意识深入人心。
    ——至2005年,儿童活动场所的社区配备率达80%。
    支持性指标:
    1.预防未成年犯罪,提高青少年普法教育率达95%,把未成年人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
    2.加大宣传力度,儿童监护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达95%以上。
    3.提高免费开放各类科普、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和教育基地的比例,并逐年提高以成人票价的30%向儿童开放的比例。
    策略与措施:
    1.加大《儿童权利公约》、《青少年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力度,形成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理战略思想相适应的有利于儿童优生、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社会监督机制,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
    2.发挥政府在儿童法律保护中的主导地位,强化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儿童的职责,坚持做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早期预防和科学矫治,加强司法保护,畅通司法维权渠道,对危害儿童身心健康、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惩,教育和帮助儿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禁止在学校周围200米内设歌舞厅、台球室、游戏机房、网吧等娱乐场所,严格规范娱乐场所游戏内容的审核、安全措施的督查,严格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和对儿童有害的演出。
    4.加强对儿童图书、报刊、影视、动画等作品内容的审查和市场管理,坚决查禁淫秽、迷信和渲染暴力的书刊、影视、动画等非法出版物,对儿童不宜观看的影视片或广告等必须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
    5.依法保障处境困难儿童的生存、发展权利,维护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协调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孤残儿童的家庭寄养工作,不断完善区、镇、村、学校四级青少年保护救助组织,切实抓好对处境困难儿童的保护。
    6.加强卫生污水、工业废水以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控制废气排放,推广使用无铅汽油,控制影响儿童健康的噪音源,加强空气质量的检测,绿化环境,为儿童健康创设良好的环境。
    7.加强外来流动人口儿童的管理与服务。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措施,控制影响儿童健康的病染源,做好对外来人口儿童的疫苗接种疾病防治工作。
    8.建立和巩固各类儿童课外活动阵地。各级政府应将新建社区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场所列入城镇建设的规划之中。文化馆、文化中心都要为儿童开设少儿活动项目,各镇图书馆必须设立少儿阅览室。各类有条件的科技园区、实验室、研究所、大学应定期向儿童开放,努力开发利用当地的教育资源,建设一批集德育、军训、劳动和社会实践为一体的基地。
    四、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是南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南汇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接受人大、政协对《儿童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推行《儿童计划》的实施。
    2.南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儿童计划》的实施,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监测评估制。南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有关精神负责了解情况、协调、监督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3.落实《儿童计划》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委员单位、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要根据《儿童计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及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出相应的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纳入考核目标。
    4.应充分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增加《儿童计划》所需要的投入,把儿童发展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队伍建设,妇儿委办公室要配备专职干部1名,兼职干部l—2名,各委员单位设联络员1名,以确保《儿童计划》及时而有效地实施。
    5.为培养和造就二十一世纪的一代新人,必须加大《儿童计划》的宣传力度,注重发挥社会各界对有关委员单位、各级政府实施《儿童计划》的评估作用和群众对实施状况的监督作用,以及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坚持分类指导,建立激励机制,每五年表彰奖励对本规划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儿童发展理论的科研成果,倡导为儿童发展办实事。
    (二)监督评估
    l.加强《儿童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和评估、反馈和交流工作,及时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预测趋势科学决策、制定措施、建章立制等提供依据,为如期达标提供保证。
    2.南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委员会副主任任组长,目标的主要责任单位的委员任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牵头专家评估组,统计局牵头监测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儿童计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审议监测评估报告。评估组由妇儿委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和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完成监测评估工作报告。统计监测组由区统计局牵头结合本区实际,将监测指标纳入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指导和协调数据采集汇总工作,编写监测报告。
    3.不断完善《儿童计划》的监督评估机制,在坚持做好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地方统计、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建立定期检查评审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和交流,确保《儿童计划》的实现。
    4.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每年对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将实施情况报告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将进行有重点的专题评审,听取《儿童计划》实施情况报告,并接受市妇儿委的抽查、评估。
    (三)本计划由南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