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黄埔区
  卢湾区
  徐汇区
  长宁区
  静安区
  普陀区
  闸北区
  虹口区
  杨浦区
  宝山区
  闵行区
  嘉定区
  浦东新区
  金山区
  南汇区
  奉贤县
  松江区
  青浦区
  崇明县
    返回



 

 

 

 卢湾区儿童发展“十五”计划


    
    卢湾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


    一、现状与回顾
    l992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我区自实施“规划”八年以来,卢湾的儿童事业在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主要表现为:
    ——儿童的成长环境日趋优化,保健网络不断完善。
    区财政逐年加大对教育、卫生经费的投入,儿童卫生保健事业步入全国先进行列,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降至历史最低点,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儿童的基础教育、家庭教育、特殊教育得到优先发展。
    学前教育优质化,基础教育现代化,家庭教育社区化,特殊教育全纳化,是区政府对老百姓的承诺。我区在全市率先提出“全纳化”教育口号并采取“零拒绝”行动,为重残儿童送教上门,取得良好效果。
    ——儿童基本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困境儿童受到多方关注。
    处境困难儿童的成长受到普遍关注,社会化帮困网络日益形成,社会各界与困境儿童结对助学蔚然成风,使困境儿童获得平等发展机会。
    卢湾儿童事业的发展与国际大都市的要求还有距离,主要表现为:素质教育任重道远,中小学生近视率居高不下,儿童的活动场地不足以及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总目标
    以满足儿童发展需求为本,以推进与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儿童事业为根本方向,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等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培育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社会可持续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与具体措施
    (一)身心发展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主要目标:
    ——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
    ——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将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9‰、15/l0万以下。
    ——形成高质量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适时、便捷、优质的妇幼保健服务。
    支持性指标:
    1.健全社区妇幼保健网络,0至7岁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
    2.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提高到90%以上,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降低至9‰以下,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逐年下降。
    3.保持98%以上的全程计划疫苗接种率,逐步扩大预防接种的免疫种类。提高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4个月以内母乳喂养率达80%以上。
    4.降低儿童贫血发病率,l岁内儿童的贫血发病率控制在8%以下;努力降低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重点将儿童肥胖率控制在15%以内。
    5.将中、小学生的视力不良率控制在40%。
    6.小学生龋齿填充率达到70%,l2岁龋均只数小于0.8;15岁儿童牙龈炎发生率控制在35%以下。
    7.中小学生体锻达标率至90%以上。
    8.中学生接受青春期教育率达l00%,生殖健康教育知晓率提高至80%以上。
    9.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和儿科医生的心理咨询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l00%。
    策略和措施:
    1.开展儿童心理保健工作,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保健医生要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方面的研究,逐步开设儿童心理和肥胖症的咨询门诊,对行为偏差及肥胖症的儿童给予必要的疏导和诊疗。
    2.依托社区做好宣传和巩固4个月以内的母乳喂养工作。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形成由街道、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服务和管理网络,使儿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落实到社区,深入到家庭。
    3.巩固发展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增加妇幼卫生投入。加强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4.健全卢湾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指导中心,完善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对残疾儿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指导与特殊教育相结合方案。
    5.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有效控制并降低儿童近视率和龋齿率。学校(包括幼儿园)每学期要保证一定时间,集中对学生进行用眼和口腔卫生的宣传教育,家长有责任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强正确的儿童营养摄入指导和宣传。积极开展学校、社区、家庭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提高儿童体质。
    (二)基础教育
    以满足儿童发展需要为本,提高素质教育整体水平。
    主要目标:
    ——形成0至6岁幼托一体化,学校、家庭、社区一体化的优质教育体系和管理机制,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实行特殊儿童和正常儿童教育一体化,实施“零拒绝”方案,探索全纳化教育。
    ——继续高质量高标准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质量,家庭教育水平显著提高。
    ——形成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体系。
    支持性指标:
    1.3至6岁的儿童入园(所)率达到98%以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在小学和初中设立外语、计算机、科普知识、公民教育、健康教育等课程。
    2.至2005年基本完成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化工程建设。
    3.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中专、职校、技校),根据社会需求适时调整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比例。
    4.提高教师素质和师资配置的合理性。至2005年,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提高至本科以上90%、本科80%、大专90%、大专50%;逐步提高小学和幼儿园中男教师的比例。
    5.加强基础道德教育,建设示范性的素质教育活动基地,市、区级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的比例达到30%。鼓励中小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率分别达到98%。
    6.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0至l8岁儿童家长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的教育率达到95%以上。在各街道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社区。
    7.逐步提高残疾儿童的康复及受教育水平,使中轻度智残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
    策略和措施:
    1.政府和职能部门依法治教。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和教育部《2l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制定符合我区儿童素质全面发展的教学计划。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生均教育经费有所递增。
    2.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对托幼教育事业的统筹、协调等管理职能,健全有关婴幼儿发展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网络。优化托幼保教人员的配置和资源互补,发掘和运用家庭、社区教育资源。
    3.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工程。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为在卢湾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创设均等而又充分的义务教育机会。帮助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解决就学问题。
    4.推广小班化教育,改革中小学教育模式,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架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立交桥,发展多样化课程,采用多元化评价,适应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
    5.建设一支师德好、学历高、能力强、业务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加强师德教育和岗位培训,开展知识更新进修,优化教师队伍。
    6.实施现代教育技术工程。形成区域内中小学教育信息网。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开发教育软件,使基础教育达到新的高度。
    7.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儿童文明形象建设,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素质教育活动。
    8.发展特殊教育。加强对残疾儿童的早期诊断、矫治和实施“零拒绝”方案。进行智优儿童的研究,促进儿童的个性和特长发展。
    9.加强家庭教育的管理、指导和研究工作。完善家庭教育管理与指导网络,倡导多元有效的社区教育指导,加强对散居婴幼儿家长及祖辈家长、特殊家庭的亲子教育指导,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和质量。
    (三)法律保障
    加强维护儿童权利的法制化建设,全面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主要目标:
    ——加强法制化建设,探索儿童发展中的难点和特点,形成宣传与执法相配套的执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合法权益。
    ——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区一体化的儿童权益保护网络,整合社会综合力量,建立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指导中心。
    支持性指标: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少年儿童普法教育率达95%,未成年人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
    2.对儿童监护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等法律的宣传知晓率达95%。
    3.对儿童进行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教育率达80%。
    策略和措施:
    1.贯彻执行《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形成与社会发展和依法治区战略相适应的有利于儿童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社会监督机制。
    2.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好检查、督促、协调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完善区、街道、居委和学校青少年保护网络,建立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和救助网络。
    3.加强有关儿童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监护人对儿童的保护和责任意识,学校、监护人和社会应依法履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职责,切实保障和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4.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早期预防和科学矫治。在学校、社会以及家庭中,进行抵制黄色书刊、音像制品和毒品的宣传教育。
    5.加强儿童司法保护。对危害儿童身心健康,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惩处。教育和帮助儿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严格控制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的开办。严格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和对儿童有害的演出、展览活动等。规范娱乐场所游戏内容的审理、安全措施的督查。
    7.依法保障处境困难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权利,规范管理孤残儿童的家庭寄养,让他们的生活和发展水平接近同龄儿童。
    (四)社会环境
    遵循“儿童优先”原则。优化儿童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主要目标:
    ——一切从儿童主体出发,使“儿童优先”的意识深入人心。
    ——儿童社会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环境明显优化,至2005年儿童活动场所的社区配备率达80%。
    ——儿童健康发展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至2005年儿童食品、用品和玩具的安全质量不断提高。
    支持性指标:
    1.学生营养午餐质量合格率达l00%。
    2.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儿童学习用品、娱乐健身玩具等质量抽查整改复查合格率达l00%。
    3.逐步提高优惠开放各类科普、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和教育基地的比例,或逐年提高以成人票价的30%向儿童优惠开放的比例。
    策略和措施:
    1.严格执行儿童食品、用品的检测标准,将儿童食品、用品的生产监督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技术监督部门要定期抽查检测,坚决抵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2.少儿图书馆提供大批有利于儿童健康益智的、图文质量好的、印刷质量高的少儿图书。各街道图书馆须设立少儿阅览室。区、街道图书馆、文化中心都要为儿童开设少儿活动项目。
    3.政府要严格控制对儿童发展不利的文化娱乐设施的启动,有关部门应严格管理儿童影视作品和出版物。
    4.建立和巩固各类儿童课外活动阵地。对现有的儿童校外教育机构要加强管理,增加投入,开发功能,服务于素质教育。新建社区应将儿童活动设施、场所列入社区建设规划之中,逐步建成一批德育、军训、劳动和社会实践的基地。
    5.加强少先队建设和领导。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包括在上海就读的外来人口子女,均享有加入儿童团和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权利。使“雏鹰争章”活动处于全国一流水平。
    科研与实事项目
    1.设立“卢湾妇女儿童发展数据库”,实行与市、区、县联网,及时了解卢湾妇女儿童发展状况。
    2.扩充妇女儿童发展基金,用于妇女儿童问题研究、帮困助学工作和对有突出贡献者的奖励。
    3.完善“卢湾区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分中心”的运作机制及援助网络,拓宽服务项目。
    4.建立“卢湾妇儿工作”网页,登陆“卢湾之窗”和“科普365”网站,为卢湾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服务。
    5.新建卢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少年儿童提供高质量的课余活动场所。
    6.成立卢湾区家庭教育联谊会,加强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对家委会工作进行实践指导。
    7.建立卢湾区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
    8.筹建上海市——卢湾区特殊教育研究基地,在实施义务教育阶段“零拒绝”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全纳化教育。
    9.积极探索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的研究型、探索型课程,以学生发展为本,推进素质教育。
    l0.开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注重对妇女儿童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开设妇女儿童心理特色专科门诊,为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提供切实的服务。
    ll.积极探索社区妇幼保健服务和优生优育,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健康的课题研究。
    l2.扩建上海市科学育儿中心打浦分中心,增设残疾儿童康复中心项目。
    本计划由卢湾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