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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儿童发展“十五”计划

    
嘉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


    21世纪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竞争和希望的世纪。因此,培养造就一代热爱祖国、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人,对尽快构筑嘉定人才资源高地,形成嘉定人才的新优势,为加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嘉定西北新城的目标定位至关重要。
    自我区《九十年代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嘉定的儿童事业有了明显的进展,但仍需继续努力。为此,特制订我区儿童发展“十五”计划。
    总目标:以满足儿童发展需求为本,以推进与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战略相一致的儿童事业为根本方向,至2015年使嘉定儿童的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不断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使儿童充分享有受法律保护的各项权利。得到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生活娱乐等全方位的社会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发展水平,培育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社会可持续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一、本区“十五”期间儿童计划的主要目标和支持指标
    (一)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构建完善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
    1.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将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9‰、l5/10万以下;重点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提高到85%以上,出生缺陷儿发生率降低至9‰以下,并逐年降低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
    2.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逐年降低儿童贫血发病率(1岁以下儿童发病率控制在6%以下);逐年降低儿童营养失衡发生率(营养过剩发生率控制在10%     以内);提高儿童体质合格率至90%以上。
    3.形成完善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为妇女儿童提供适时、适宜、优质的妇幼保健服务。婚前医学检查率、新婚保健知识普及率达98%以上;使0—7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5%;计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8%以上。
    4.控制并降低儿童近视眼(新)发病率及龋齿(新)发病率。全区幼儿园、小学儿童的龋齿率(新)发病率和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近视眼(新)发病率低于市平均水平。
    5.中学生接受青春期教育率达100%,专职心理辅导教师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形成0—6岁托幼一体化教育管理体制。2-6岁儿童入园(所)率达到98%以上。
    2.继续高标准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完成学校的标准化工程。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质量,调整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比例。普通高中与职校之比为5:5。
    3.提高教师素质和师资配备的合理性。至2005年,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提高至本科以上60%、本科70%、大专90%;逐步提高小学和幼儿园中男教师的比例。
    4.以德育为核心,基本形成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体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示范学校的比例达到50%;建成一批示范性的素质教育活动基地,中小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社会服务率分别达到98%以上。
    5.家庭教育水平显著提高。至2005年,0—18岁儿童家长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的教育率≥95%以上;提高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水平,使中轻度智残儿童的入学率达95%以上。
    (三)依法施行与完善儿童权益的保障机制
    1.加强法制化建设,全面保障儿童权益。普法率达95%,法律知晓率达95%,对儿童进行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教育率达95%;未成年人案发率控制在6/万以内。
    2.优化社会环境,整合社会力量,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一体化的儿童权益保护网络,提高保护儿童权益的社会综合能力。
    (四)优化儿童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1.一切从儿童主体出发,使“儿童优先”的意识深入人心。
    2.至2005年儿童活动场所的社区配备率达80%。
    3.儿童食品、用品和玩具的安全监测手段不断提高。至2005年学生午餐质量合格达标率100%,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合格达标率100%,儿童学习用品质量合格率≥90%,儿童娱乐健身玩具质量达标率100%。
    4.提高免费开放各类科普、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和教育基地的比例,或逐年提高成人票价的30%向儿童优惠开放的比例。
    二、措施
    (一)优生、优育与妇儿保健
    1.认真贯彻实施《母婴法》、《母婴条例》、《上海市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堕胎、弃婴等对妇女儿童健康带来损害的违法行为。
    2.加强全区妇幼保健网络的建设。增加妇幼卫生的投入,改善妇幼保健机构的设施,加强妇幼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3.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以生殖健康为中心,重点扶持人力资源,每年确定科研项目,协同攻关。继续做好宣传和巩固4个月内的母乳喂养工作,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在社区形成由镇(街道)、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服务和管理网络,使优生、优育、优教的儿童健康教育和技术服务落实到社区、深入到家庭。
    4.学校、家庭、社会要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降低儿童近视率和龋齿率。学校要集中对学生进行用眼与口腔卫生的宣传教育,抓好学生的读写姿势,保证教室的采光,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将预防近视和龋齿的宣传教育纳入家长学校的教学内容。
    5.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强正确的儿童营养摄入指导和宣传。积极开展学校、社区、家庭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使儿童体质合格率逐年上升。
    (二)基础教育
    1.各级政府要依法治教。逐年提高区政府教育经费的投入,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生均教育经费有所递增。
    2.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对托幼教育事业的统筹、协调等职能,建立和健全整体研究婴幼儿发展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网络。优化托幼保教人员的配置和资源互补。
    3.积极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工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为适龄儿童创设义务教育的机会。对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合理的条件和机会,解决他们的就学问题。
    4.建设一支师德好、学历高、能力强、业务精、高素质的干部教师队伍。开展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学历层次、更新知识的进修和岗位培训。
    5.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社会公德意识,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素质教育活动。
    6.加强家庭教育的管理、指导和研究工作。重点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者队伍的建设,家庭教育研究人员的职称评定要纳入国民教育职称评定系列,加强对散居在社区内的婴幼儿家长及祖辈家长,特殊家庭的亲子教育指导,加强家庭教育基础的理论研究。
    (三)法律保障
    1.发挥政府在为儿童提供法律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要做好检查、督促、协调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使儿童的法律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儿童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儿童权益的意识,特别要提高监护人对儿童的保护和责任意识,全方位地保障和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3.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坚持做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早期预防和科学矫治。在学校、社会、家庭中,应抵制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和毒品的宣传教育。
    4.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严格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和对儿童有害的演出、展览活动等。禁止在学校周边200米内设歌舞厅、台球室、游戏机房、网吧等,规范娱乐场所游戏内容的审理,安全措施的监督。
    5.加强对儿童图书、报刊、影视、动画等作品内容的审查和市场管理。坚决查禁非法出版物。严格审理儿童不宜观看的影片或广告。
    (四)社会环境
    1.加强开发促进儿童智力、身心健康的玩具、文教用品、健康体育器材及幼儿园大型玩具。加强对儿童服装、玩具、学习用品的监督和管理,制订相应的法规、检测标准,由专业部门定期抽查检测。
    2.区图书馆实行IC卡通借的规范服务,提供大批有益于儿童的少儿图书,各镇、街道图书馆须设立少儿阅览室。
    3.建立和巩固各类儿童课外活动阵地,对现有的机构要加强管理,增加投入,充实内容,服务于素质教育。各镇、街道要将新建社区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场所列入城镇建设的规划之中。
    4.加强少先队建设和领导。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包括在嘉定就读的外来人口子女,均享有加入儿童团和中国少年先锋队的权利,使“雏鹰争章”活动处于全市一流水平。
    三、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1.嘉定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协调、组织、监督本规划的实施。各委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小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根据本规划的要求,制定出实施方案并予以实施,把本规划落实情况作为主管责任人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2.为确保本规划及时而有效地实施,各委员单位和各级政府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增加对儿童事业发展资金的投入。
    3.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对实施本规划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个人。
    4.加强本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估,反馈和交流,及时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预测趋势、科学决策、制定措施、建章立制等提供依据,为如期达标提供保证。
    5.接受区人大、政协对本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6.完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自身监督机制,在委员单位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劳动监察、统计分析、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建立定期检查、评审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对策;2003进行中期评审,2006年进行终期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