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规划

一、前言
     (一)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是人类社会繁荣与进步的先决条件。一九九一年三月,李鹏总理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并作出了庄严的承诺。一九九二年二月。国务院发出《关于下达 (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1992】9号)。为确保《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在本市实行,特制定本规划。
     (二)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上海的儿童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婴儿死亡率从一九四九的115‰下降到一九九一年11?37‰;孕产妇死亡率从一九四九年的320/10万下降到一九九一年的23.42/10万;一九九一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1.18‰;计划生育率达99?73%,居全国前列;计划兔疫率达98%,达到先进国家水平,急性传染病基本得到控制,连续四年没有出现小儿麻痹症;上海儿童健康和营养状况明显得到改善;九年义务教育基本
     普及,市区普及率达100%,郊县普及率达98%;全市3一6岁幼儿入园率达82%;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已基本普及;校外教育网络初步形成,各区、街道和部分乡、镇建立了社区教育委员会;公民"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意识不断增强,家庭教育成为儿童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广大少儿文艺工作者为孩子提供了一大批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儿童生活用品部门开发、研制和生产了大量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新产品。这些都为九十年代儿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本市的妇幼卫生和儿童教育工作与党和国家对儿童事业 的要求,与全市儿童少年的实际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如缺陷儿的 出生还没有明显减少,母乳喂养率逐年下降,儿童视力不良状况 十分严重,儿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仍有发生,为儿童服务 的项目也不多,九年义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总之,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尚有许多工作要做。
     (四)九十年代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开发浦东、振兴上海的关键时潮。上海要发展成为外向型、多功能、产业结构合理、科学技术先进的现代化国际大城市,就必须大力推动上海儿童事业的进步和发展,以优教为重点,以普及为基础,尊重和保护儿童的权利,让每个儿童享有美好的生活,同时迅速提高儿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二、九十年代上海儿童优生、保护、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零左右。
     (二)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围产儿死亡率从一九九一年的11.37‰、16.22‰、10.61‰分别降至9‰、12‰、9‰以下。
     (三)孕产妇死亡率从一九九一年的23.42/10万降至20/10万。
     (四)出生缺陷儿发生率从一九九0年的13.1‰降至9‰以下。
     (五)4个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提高至80%。
     (六)大力发展学龄前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满足3岁以下儿童入托需要,3~6岁儿童人园率达95%以上。妥善解决入学高峰问题,使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七)95%以上的儿童家长接受科学育儿知识和家庭教育系列知识。
     (八)发展各区、县的社区教育。重点建设7~8个市级儿童 校外教育基地。
     (九)为儿童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开发、生产促迸儿童健康发展所需的生活用品。
     (十)贯彻执行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规。完善相应的地方立法,健全有关的执法机构和队伍。
     三、策略与措施
     (一)计划生育与优生
     l、继续推行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基本国策,深入持久地宣传计划生育的法规和政策。
     2、加强汁划生育管理,"八五"期间,区、县全部建立计划生育指导站,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和节育的技术指导、服务,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
     3、建立优生咨询网络,开展优生咨询服务。到二000年全市婚前检查率达98%以上。努力提高婚前检查、产前诊断的质量,推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减少先天性残疾儿的出生。
     (二)妇女儿童保健
     l、进一步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领导,增加经费投入。地方财政应提高妇幼卫生经费的投入比例,并给以必要的倾斜政策。
     2、加强三级妇幼保健网的建设。完成市、区(县)级妇幼卫生机构房屋、人员、装备的配套,解决地段医院、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妇幼保健人员编制及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在浦东新建一所三百张床位的市级妇幼保健院。
     3、继续做好围产保健工作,降低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到二000年,95%以上的孕妇熟悉孕期、产褥期、哺乳期的基础保健知识。“八五”期间,建立上海市产科心脏病监护中心、产科肝病监护中心和早产儿医疗护理中心,并推广孕期家庭自我监护技术。
     4、广泛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保健。完善儿童健康档案,及时发现高危儿童和产生营养不良的高危因素。逐步扩大儿童医疗保险。开展乙肝疫苗接种,继续保持上海高水平的计划免疫接种率。按期实现消灭小儿麻痹症的目标,各类儿童疾病发病率降至全国最低水平。积极开展儿童体格锻炼,使上海儿童身体素质达到金国中等以上水平。全面落实上海市"防近工程"方案。使视力不良率隐中有降。
     5、加强妇幼专业队伍的建设。区、县级以上妇幼专业人员,五年中至少能得到半年的进修或轮训,乡、村级的妇幼专业人员平均每年得到两周的保健知识轮训。在有关院校建立妇幼卫生专业、培养妇幼卫生本科生和大专生。
     6、提高母乳喂养率。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推行母婴同室,开展爱婴医院评比,保证女职工哺乳时间,严格执行母乳代乳品销售守则。
     7、加强对残疾儿童的早期诊断、护理、康复和教育工作。在市儿童医院建立市伤残儿童康复部,配备医疗康复设备,为处于特殊困难环境的儿童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基础教育
     l、完善"地方负责,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体制,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制订办学标准和教育督导标准。健全督导制度,确保教育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逐年建设一批市、区、县文明学校和先迸班级。实施德育大纲,制订学生德育考核办法。发展共青团、少先队事业,健全各级少工委机构,有关院校开设团队专业课程,到二000年团队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合格率达95%,优秀率达30%。
     3、深化教育改革,调整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招生办法改革,逐步做到小学生就近分配入学。一九九三年开始逐步惟行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方案。研究和实施学制、办学模式等方面的改革。
     4、完善特教体系,实行分类教育。到一九九五年中轻度弱智儿童入学率达70%,市区普及聋儿学前教育。二000年全市普及聋儿两年制学前教育与语训。在实行全盲与低视力分类教育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全聋与重听儿童的分类教育。
     5、逐步理顺托幼体制,依靠社会力量办好备种形式的托幼园所。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扒到二000年本市所属幼儿园50%达到《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的保教质量。
     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贯彻《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进修规定》。建立健全小学教师高层次学历的培养、培训体系,到一九九五年完成第一轮教师职务培训。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推进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提高教师政治、业务素质和社会地位。
     7、开发浦东新区教育事业,制订浦东新区教育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对浦东现有教育进行改造,先行启动若干教育项目。
     (四)家庭教育
     l、把家庭教育作为育人的基础工程、终身教育的起点,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树立"为国教子"的意识,掌握科学教子原则和方法,关心儿童全面成长,使家庭教育的发展与上海经济的振兴、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社会的进步相适应。
     2、条条指导,块块落实,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市妇联牵头对家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协调、调研、表彰。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卫生、民政部门负责对新婚夫妇和孕妇的教育;托幼和卫生部门负责对3岁以下儿童家长的教育;教育部门负责对4~14岁儿童家长的教育。各级工会、团委在在职职工中开展"做一个好家长,为孩子做表率"的教育。区、县和街道、乡镇把家庭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一个主要内容。使学校、家庭密切配合,形成健康育人的整体效应。
     3、继续完善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创办《家庭教育报》、在报刊和广播电视里卉辟家庭教育专题栏目,开设家庭教育热线电话, 向社会、家庭。家长广泛直传优生、优育、优教的基本知识。
     4、建设一支稳定的家庭教育骨干队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家庭教育工作干部。在师范院校设置家庭教育课程。其他大专院校开设家庭教育选修课或讲座,中小幼教师的职后培训增设家庭教育内容。建立对家庭教育骨干和师资的轮训制度。
     5、加强科学研究和管理。成立上诲市家庭教育研究机构。定人员、定编制,有针对性地研究独生子女的教育等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每年完成一至两项重大科研项目。重视家庭教育的软件开发和理论更新,一九九三年完成家庭教育大纲,统一家长学校教材,制订家长学校目标管理条例。增进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从不同文化的比较研究中不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家庭教育规律、方法和发展途径,提高实践应用水平。
     (五)社会教育环境
     1、制订《上海市关于创设良好社会教育环境的意见》,形成全社会为儿童办好事、办实事的风气。
     2、制订《上演市牡区教育工作条例》和《上演市社区教育发展纲要》,建立社区服务网络。减立上海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
     3、加强校外阵地建设。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列入城镇建设规划之中,新建住宅配备相应的校外活动设施。对现有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加强管理,增加投入,充实内容。建成崇明东平林场少年儿童野外营地、宋庆龄陵园儿童小世界、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浦东少儿活动中心、市少科站科技楼,扩建中国福利会少年宫,新建上海科技馆。十年内每个街道、乡镇应有少年之家或少儿活动场所。开发一批革命遗址遗迹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各区、县建成一批劳动、军训和社会实践基地。
     4、制订、落实《上海市各类文化设施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的意见》,文化宫、馆、站,科技馆,体育场、馆?博物馆等场所要充实少儿活动内容,低费优质为少年儿童服务。
     5、制订《关于加强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的若干意见》,组织创作一批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技图书、科教电影和科教展示项目。制订相应政策,组织有关工厂生产青少年科技器材,商业部门予以定点供应。建立区、县少科站,加强街道、乡镇的少年科技活动基地建设。
     6、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文化等部门要努力为儿童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以利于儿童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素质,锻炼才能。出版部门要多创作具有时代特点的少儿文学作品,包括出版上百种具有全国影响的少儿读物。电影系统每年拍摄一部儿童故事片和若干科教片,创作系列动画片,推出新的动画明星,扩大美术片、科教片发行放映渠道。积极组织片源,做好经常性的儿童电影放映观摩工作。电视台要扩大少儿节目来源,在闭路电视专设少儿节目频道、增加播出时间,提高播出质量,每年创作一部少儿电视剧。充实广播电台少儿部和电视台少儿部的力量,建立广播、电视咨询小组与业余编导队伍。定期举办学生艺术节,每三年举办一次"国际儿童文化艺术节",一九九九年组织一次大型迎接21世纪文化艺术活动。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对优秀少儿文艺作品积极投资贷款,建立奖励基金,每两年评选奖励一次。文化、工商管理部门加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化市场的管理,严禁举办对少年儿童有毒害的演出、展览活动,严禁编写、出版、发行对中小学生有毒害的书刊、图片和音像制品。
     7、设立青少年儿童发展问题心理咨询指导站,开设热线电话。加强区、县"青保"组织的建制。建立对流浪儿童、回沪知青子女、缺损型家庭子女的专门监护机构。使在校学生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二点五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率逐年下降。
     8、儿童生活用品研究、生产部门要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研制新产品,提高产品质最量,以满足不同层次儿童的需要。一九九五年形成婴幼儿系列食品,儿童食品新产品种类以每年10~20%递增。建立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中心,设立网点,使小学生午餐逐步社会化。开发儿童营养保健药品,增设一个儿童药品车间。一九九五年儿童玩具种类比一九九0年增加70%以上。"八五"期间推厂中小学生枝服。儿童服装向多种纤维用料、轻薄型和一款多用方面发展。运用新材料,开发新的学生文教用品。一九九五年儿童健身体育器材新产品比一九九0年增加50%以上。
     (六)健全法规
     l、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井制订《实施细则》。
     2、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上海市普及义务教育条例》和《实施细则》。
     3、贯彻执行《上海市妇女儿童保护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制订相应的托儿所管理办法。
     4、结合"二五"普法教育,各个部门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法规,提高依法维护儿童权益、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以及依法治教的自觉性。
     四、领导与监测
     (一)儿童的优生、保护和发展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 年规划及"八五"计划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应根据《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本《规划》的要求,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指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具体实施,市儿童和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进行协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与检查。
     (二)各级政府要拨出专项经费,解决必要的投入,以更好实施《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对部分用于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售股票认购证所得,由市计委统筹安排,不得挪作他用。发挥现有各种基金会的作用,推进儿童事业的发展。制订出有利于促迸儿童教育、繁荣少儿文艺、发展儿童用品生产的优惠政策。
     (三)要重视儿童成长的全过程。开展"三优工程"试点,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各有关学术机构,要有计划地开展儿童发展的应用研究,扩大儿童发展方面的国际交流。
     (四)在坚持卫生监测、教育督导、地方统计、法律监督的基础上,形成儿童优生、保护和发展的监测机构。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反馈与交流。建立每年一次的检查审计制度。市政府每三年一次在全市范围内表彰对儿童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把本市儿童事业提高到新水平